咨询
Q

存货的正常损失和非正常损失是指?进项税额需要转出吗

2023-02-08 16:5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2-08 16:55

你好 存货的正常损失,比如汽油的正常挥发 非正常损失,比如自然灾害导致的 自然灾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的非正常损失,是需要做转出处理的 

头像
快账用户7958 追问 2023-02-08 16:56

自然原因导致的不需要转出吗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2-08 16:59

你好,是的,是这样的

头像
快账用户7958 追问 2023-02-08 17:00

那都可以税前扣除吗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2-08 17:01

你好,自然原因导致,不需要做转出处理 

头像
快账用户7958 追问 2023-02-08 17:17

存货的正常损失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喽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2-08 17:19

你好,是的,是这样的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存货的正常损失,比如汽油的正常挥发 非正常损失,比如自然灾害导致的 自然灾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的非正常损失,是需要做转出处理的 
2023-02-08
您好,这部分存货已经不存在且没有形成销售,所以对应进项税不抵扣
2022-05-07
您好,是正确。自然灾害可以进项税抵扣
2022-11-10
您好 ,
非正常损失包括: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条例第十条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

(一)自然灾害损失;

(二)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

(三) 其它非正常损失。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通过新旧细则对照,可以得知“自然灾害损失”已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应在正常损失范围内。

营改增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财税[2013]37号文)

非正常损失的解释是: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2024-05-15
你好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需进项税金转出。因此这个是错误的
2022-12-29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