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只报自己单位的 符合上年全年在本单位收入小于 6万 各月正常报个税才可以一次扣6万

老师,个税2020年19号文件中,针对的是全年薪金所得不超过6万,可从一月份起直接按照6万计算扣除。请问,个税汇算清缴员工自行完成,如果员工在两地存在工资,薪金,或者劳务报酬,即便单位这部分不超过6万,怎么确定员工整体收入不超过6万
单位办理有一段时间了,一直没有正式开业,每次都是零申报,自然人工资表申报时,是不是不录人员信息?现在出现一个 “减除费用扣除确认”让确认“是否按照6万元扣除”选“是”的纳税人,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将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问一下,单位未正式开业,需要录入一个人员信息吗?还是一个人都不要显示?
该名单中“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选“是”的纳税人,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将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请根据 纳税人的实际收入情况,再次判断纳税人是否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如不符合需选“否”。 一、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居民个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取酬且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申报了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劳务报酬(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取得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点是还是否
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 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 6 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 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 1 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 6 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 6 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 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 6 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 税。。。。。。。。。。。。。。。。。。但是我刚才申报2022.01月所属期个税时,员工工资7000元,为什么要预扣个税?
该名单中“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选“是”的纳税人,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将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请根据 纳税人的实际收入情况,再次判断纳税人是否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如不符合需选“否”。 一、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 不超过6万元; (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老师,请问一下,我们公司是生产加工企业,员工都在工地上班,发工资的时候是不是一定要员工签名呢?平时工资都是从银行转账,员工可以不用签名吗?(董孝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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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麻烦问下,上个会计10月份走了不干了,他9月份申报单位社保交了大病(个人)保险2470,(个人)养老,医疗,失业共5778.68元,我们是先交9月份先申报缴纳社保,10月20号发放9月份工资,10月份发放工资记分录是借 应付薪酬-工资 89027,贷 现金 80779(实发工资),其他应收款-社保5778.68元,其他应收款-大病2470,9月份他记分录 借 其他应收款(大病)2470,10月份发工资时候他就没通知人事扣个人大病,工资表里也没有显示扣大病,现在已经2026年1月份了,只能把大病在1月份工资里扣了,那这怎么调整分录
个人出勤扣款是在应发里面吗?属于税前工资的一部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