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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公司支付给境外企业外汇,税务局对我们进行了风险自查提示,说可能能存在未代扣代缴增值税,所得税风险。我们需要代扣代缴吗?是完全发生在境外的服务。

2023-02-26 19:5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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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6 20:05

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不需要代扣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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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852 追问 2023-02-26 20:08

为什么呢?适用哪条规定?完全发生在境外的服务不是都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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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2-26 20:1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一条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下列行为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为出境的函件、包裹在境外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   (二)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三)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四)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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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2-26 20:10

你们出口的可以免 对方的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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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852 追问 2023-02-26 20:17

那代扣代缴增值税 不需代扣代缴所得税适用哪条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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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852 追问 2023-02-26 20:19

根据财税[2016]36号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 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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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2-26 20:23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第三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根据上述规定,劳务所得按劳务发生地原则判断,完全在境外发生的,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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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2-26 20:24

根据财税〔2016〕36号第十三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境内企业对外支付时无需代扣代缴任何税费。但实务操作中,税务机关往往会要求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 企业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可以抵扣进项税,这也是目前存在较大争议的。因此建议贵司携带合同等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作进一步判断,并征询执行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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