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稍等为你解答

老师好,汇算清缴需要填哪些表,注意哪些,比如业务招待费要注意还有哪些要注意
汇算清缴时,要注意哪些点?
汇算清缴注意有哪些需要调增的项目?
老师,汇算清缴要注意哪些问题
汇算清缴审计都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事项啊?
SAP对比金蝶用友,有什么优势?
老师个体户工资用现金开等其他的,最后有很多其他应付款,最后要注销的时候还不怎么办,一般都是和业主的往来
老师 我想问下什么情况才能开票 我不敢乱开发票 不知道哪样是虚开发票
老师你好!建筑工程预缴10万元,本期抵扣7.8万元,余额为2.20万元,老师怎样做分录,老师指导一下
请问下企业所得税收入是什么收入
请问老师,假如一个个体户去年拿到营业执照,一直未做税务登记,但有收入,今年四月份税务登记,那七月份申报时需要把去年的,今年一到三月的收入也申报吗?如果申报,收入算几月份的呢?
老师,那A公司(70%)是公司,受益人备案怎么填,信息表都是填个人信息的
老师,我司2月收到个税手续费返还,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1),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对不?同时申报增值税,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所以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这样处理对不?
老师好,在摊销房租的时候,最后多出一分钱。请问怎么处理呢?
比如制造费用200元,其中A产品生产了100件,销售了90件,库存剩余10件;B产品销售库存50件,C产品生产了50件,卖了50件,按分摊额去结转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怎么结转在库存里的数呢?尤其是B产品里的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分别怎么结转呢?
一、汇算清缴要注意哪些 1、收入方面:主要是核查该入帐的是否全部入帐,特别是往来款项是否还存在该确认为收入而没有入帐。 2、成本方面:主要是成本结转与收入是否匹配,是否有多结转的情况存在。 3、费用方面:主要是计提项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多提情况存在(特别是与工资有关的项目);列支渠道是否正确(特别是与福利费项目有关的);按实扣除项目是否计算正确(特别是招待费、广告费项目); 4、缴税方面:除主税种要核查外,还有其他的小税种是否都已按规定缴纳,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等等。
哪些是调增,哪些是调减的
这个比较复杂,需要系统学习企业所得税。简而言之就是有些会计上的收入费用,税法上是不认可的,要调整
那可以简单说一下吗?
这些只是大概的,你看下,税法和会计不一致的就是要调整的 1.工资、薪金支出 扣除标准:据实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劳动保护支出 扣除标准:据实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3.职工福利费 扣除标准:1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4.工会经费 扣除标准: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5.职工教育经费 扣除标准:8%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6.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 扣除标准:据实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7.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扣除标准:5%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8.业务招待费 扣除标准:6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9.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一)扣除标准:1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扣除标准:30%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0.公益性捐赠支出 扣除标准: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