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十条规定:“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但是在2018年和2019年度,再加上2020年疫情影响,国家推出了一系列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因为这个优惠只有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导致有很多销售额在标准以下之前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无法享受了,所以国家给了一次回头的机会,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但是2021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一般纳税人可以转成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而且就在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也正式答复了这个问题: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56/n3255681/c5163685/content.html
目前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还是2020年的规定,也就需要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转,2021年是转不了。
2021-08-22
老师,依据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