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多少岁以上不能买社保? 一般来说超过国家法定年龄就不能交了,目前,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灵活就业人员则男60、女均为55岁。养老保险缴纳满15年,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女50岁才能领取养老金。但是,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另外,如果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一直都没有交过费,那么也就不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了,可以通过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来解决养老问题。 1、养老保险缴纳满15年,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女50岁才能领取养老金。 2、医疗保险也是一样。但在缴纳了六个月后就能享受医疗报销。期间是不能中断的,中断了也就不能享受医疗报销,只有在再次缴纳六个月后才能重新享受。 3、工伤保险缴纳后就能得到保障。 4、失业保险最低从一年开始才能领取失业金,随着工作年限的递增而增。 5、计划生育险要缴纳满一年才能享受计生保障。 二、社会保险具体内容及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21%,员工缴纳8%;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9%,员工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2%,员工缴纳1%;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0.5%,员工一分钱也不要缴;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0.8%,员工一分钱也不要缴;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缴纳8%,员工缴纳8%,养老保险缴纳满15年,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女50岁才能领取养老金。医疗保险也是一样。但在缴纳了六个月后就能享受医疗报销。期间是不能中断的,中断了也就不能享受医疗报销,只有在再次缴纳六个月后才能重新享受。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超过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后就不可以交纳保险,但如果到了法定退休年纪以后,在这之前都一直没有交过社保费的话,只能通过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来办理,具体情况下也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的保险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老师们,我在一家家族企业工作,2020年7月入职的,这家公司是2005年成立的,属于工程检测服务行业,我这半年时间里已经把这公司内部存在的问题都提出来并写出了财务管理制度,但问题是这个公司现在租的是个人住宅楼,所以财务部与结算部合在一个房间也是为了对账方便,可财务总监是老板的亲侄子,却是一个非会计专业的人,而且他不止监管财务部结算部,还有其他科室,他是按照自己的那套方式主要负责与挂靠我公司的那30几个人的结算,这么多年公司已经换了3任会计了,问题就是出在这所谓的财务总监上了,他的做法让各方面的账很乱,内部人员预支出去的钱无人及时要票,累计现在近600多万的预支款,好多都联系不上,既要不来钱也要不了发票,于是他就找外挂人员或者自己内部比较信任又没有买社保和交个税的人大量地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公司承担税金,让后把钱转给这些人再让他们转到出纳那边就是所谓的内账
老师您好,我们是新成立的公司,还没招人。因为需要报税了,想请教关于现在做零申报的几个问题。一,年前存在以下几个行为:①交了装修款,当时银行账户还没申请,交的现金,有收据,后期可转发票(现在还没转)。②股东换人,在税务局交了印花税。③法人转进部分投资款。④银行从账户里扣除了手续费。以上是否都需要体现在财报中呢?我目前的处理是:资产负债表中填入了实收资本和未分配利润(手续费),并把相减的数额填入了货币资金。利润表里填入了管理费用(手续费)。现金流量表为0。实在是不太懂,请老师指教。二,单位似乎还未办理社保,是否不用管呢?还是也要进行零申报之类的行为?三,个税的人员信息采集中,是否需要把所有股东都写进去呢?(还不清楚他们是否要发工资)如果要写的话,是否要先询问他们有没有在别的单位交个税了?如果有别的地方交,是否就不用写他们了?万一如果股东都有别的地方交,没人可采集信息了怎么处理呢
1.刘某是某高校的在职研究生,经济上独立于其家庭。2018年8月,他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了一家主营信息咨询的个人独资企业,取名为“远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元。由于企业营业形势看好,收益甚丰,所以黄某与刘某签订协议,参加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经营,并注入投资50000元人民币。企业经营过程中,先后共聘用工作人员10名,对此刘某认为自己开办的是私人企业,并不需要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因此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来,该独资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负债100000元。刘某决定于2019年10月自行解散企业,但因为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权债务而与黄某发生争议。请问:(1)本案中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是否合法?(2)本案中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是否合法?(3)本案中刘某允许另外一人参加投资,共同经营的行为是否合法?(4)该企业是否应当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5)该企业的债务是否应该由刘某和黄某一起承担?
刘某是某高校的在职研究生,经济上独立于其家庭。2018年8月,他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了一家主营信息咨询的个人独资企业,取名为“远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元。由于企业营业形势看好,收益甚丰,所以黄某与刘某签订协议,参加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经营,并注入投资50000元人民币。企业经营过程中,先后共聘用工作人员10名,对此刘某认为自己开办的是私人企业,并不需要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因此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来,该独资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负债100000元。刘某决定于2019年10月自行解散企业,但因为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权债务而与黄某发生争议。请问:(1)本案中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是否合法?(2)本案中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是否合法?(3)本案中刘某允许另外一人参加投资,共同经营的行为是否合法?(4)该企业是否应当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5)该企业的债务是否应该由刘某与黄某共同承担
现在新设立的企业都要登记社保信息,法人是1955年出生的,想问下是否属于超龄可以申请免参保。多少岁以内需要买职工社保呢
老师你好,我用管家婆财贸双权软件,我想问一下我原材料做成成品,我们老板想就用原材料价格算成本,我原材料出库用其他出库,成品入库用其他入库,那我要输入金额吗?还是我只需要管数量
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是200万,甲股东65%,乙股东35%现在新增加一个股东,持股24%,注册资本不变,甲乙股权稀释,这个新股东的24%对应的48万是支付给甲乙股东还是支付给公司?
用对公支付宝向淘宝平台充值淘礼金、带某Q货用作Q货的红包抵扣(一般金额为1-几十元不等)这部分开不了发票、是直接到消费者手上的、这部分怎么样去做企业所得税税钱扣除最合规呢
老师您好,公司社保新开户,但是目前增员遇到了问题,我想问一下,社保在几号交上费就可以了?没有像报税15号的日期限制吧?还有一个问题,我在做医保增员的时候,填表里有行政职务的必填项,我们是一般的企业,应该没有行政职务这一项啊,是不是在做登记的时候出问题了,这应该在哪里查啊
老师税务局让我们补交23年印花税,我们补交的时候除了滞纳金外他收的印花税是整额的,正常我们是按减半征收的,他们整额征收的原因是什么啊是系统错误吗?交的时候业务员说这个是自动生成的。
老师可以讲一下关于风险的防控吗?谢谢老
老师,一般纳税人开的销售普通发票也要交税?
你好老师这个月税务局核定了房产税,让我信息采集,请问在电子税务局哪里找
农业的,对方开了发票,对方写的原始单据可以用截图做账吗
企业有一个总公司旗下两个分公司都是独立核算,一号分公司收客户的现金,可以直接存到总公司的公户卡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