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共益债务与普通债务的区别在于产生的时间不同,共益债务必须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债务人的破产财产应当在优先清偿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再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务。

老师,现在是我现在要买一辆车,然后一辆车呢。想是公司掏一半钱,我出一半钱。那么我是怎么来处理会合适一点。那是公司。是阿,一次性的,由公司完全采购以后。然后,然后就是一次性掏钱来弄合适呢,还是。就是攻,还是公司出公司部分的 反正把他的就是掏的部分呢,掏完钱剩余的部分贷款,我每月来还呢。另外的话这样,然后想把车放在这个公司名下。那么这个就是产权问题,该怎么办?然后我们该怎么约定?还有我,我呢,我是这个公司的股东,也是公司的总经理。不是公司最大的股东。 我麻烦老师就是你给我算一下费用方面的事儿,意思就是说从公司走的话。全公司全款走,我在网站上面。放钱的话是该怎么放?因为我肯定也是领完工资以后给公司。不可能是从我个人的这个存款里给他。那么就是是不是中间会产生了我的个人所得税,我现在月薪是3万块钱。然后而又一个购置税呀,等等会增加这么多。还是这是要算一个这个方法另外的话。假设刚才收到的贷款,那么贷款的话,我就会变成一个,我不领工资。到公司来,直接把我的工资给到他,就是少领部分工资呗。
老师,我们这有个公司跟法人借了40万,如果年底要平账,这个怎么处理好一些?假如公司有很多收入来源,如果用这个收入去还钱,那么取得这个收入会有个增值税,还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如果说法人不需要公司还钱了,那这笔欠款走营业外收入,还是要交5%的企业所得税,这样理解对吗?还有一种情况是我大概看到有人建议说这笔钱可以由债权转股权,就是转为法人对公司的投资,因为公司目前没有实收资本,那可不可以入账为借其他应付款贷实收资本?这种情况是不是只交个实收资本的印花税,现在是减半政策的话是万分之二点五,我这么理解对吗,而且这三种方法利弊如何,老师能给些建议吗,因为我不懂税务筹划还有预警风险的,老板就是想省钱少缴税,这个该如何处理好一些?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是包工程来做的,主要是出人,其实就是建筑劳务,经常涉及临时工,一个工程几个月就完了,这些临时工就回家了,几乎都是农民工,有三个问题想咨询:①农民工收到钱都不可能给我们开发票的,你给他说“去税务局代开”他根本听不懂,有些字都不认识,这种情况我们怎么办呢?②这部分临时工的个人所得税我们要按照劳务来给他们申报对么?③这些农民工里面有很少一部分人是个体工商户,可以开发票,但是他们怕要交税,没有接触过个体,个体工商户开发票是怎么计算税款的呢?谢谢
一项工程,现在乙方是甲方的分包单位,结算时需要开具发票给甲方,如果乙方在别的公司买了20吨型号为35*50的钢板(或者是金属管道)其他单位给乙方开的专票明细也是20吨35*50规格的物品,但是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分包合同清单上是50吨50*75吨的金属物品(还含有其他别的金属物品),乙方可不可以直接开给甲方50吨50 *75的金属物品的增值税发票。现在问题是乙方说这边进的什么就得开出去什么东西,符合规定吗。 有个老师解答了,乙方这边确实应该是进什么开什么,那甲方这边是不是就可以收到跟合同内不同的物品呢。
其实我还是不是很明白,因为老师主要讲的是甲公司说这个是私人定制物品,你就算不要我给别人也卖不出去你得给我个成本钱老师的意思是甲公司很配合,所以给他算作共益债务一是假如是不想要这个定制设备,就让他参与普通债权为什么不可以直接给他算普通债权参与债权申报呢?
老师,请问在国企总部财务共享中心,应付会计、应收会计和费用会计这三个岗位,对于即将毕业入职的大学生来说,哪个岗位更具有发展前景,在 AI 的时代更不容易被淘汰,然后他们分别的发展路径可以往哪些岗位去转,对于一家国企来说。哪些岗位是核心岗位呢?在财务里
佛山市禅城区出口退税需要的资料清单
计提驻外人员张三公积金(公积金由驻外单位承担),那么计提时借:其他应付款/张三,贷:应付职工薪酬/驻外人员公积金,还是起其他名字?
老师汇算清缴时劳务报酬算到工资薪金支出吗
只有支票才能背书么?
老师,小公司租的房子的房租一直没有发票可以吗?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二月份开的发票,三月份冲红的,为什么我的额度没有恢复?目前我还是二月份的额度。
有收入,支出票据未收到,怎么做帐
老师,小公司租的房子的房租没有发票可以吗?
郭老师,什么情况下法人的其他应付款数据大,之前的账上余额,没有明细
那为什么能作为共益债务呢
因为共益债务比普通债务有有效受偿权。
我知道,我觉得这就是一个普通的合同没有给全体债权人带来好处,或者是管理人的失职,或者是债务人的财产造成的你说是共益债务吗那到底是普通债务还是共益债务
这个合同签订的是货到付款,并且合同价高于公允价值,如果按照正常收货承担的债务金额就是合同金额,如果不收货就承担违约责任补偿对方成本是吧,违约是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算共益债务,因违约补偿成本支付的金额肯定比合同金额低对其他债权人有利。
违约补偿成本50 合同金额100那能不能考虑再转手卖掉的价格与合同价格之差呢
还是假设已经没有运转能力去把东西卖了,
按照正常情况是要考虑你支付的100万减去处置收入和违约赔偿的,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就应该选择违约否则还是应该选择收货这样损失要更低一些。
如果是合同价款与转手卖掉的差额和违约成本相比,违约成本低,我觉得可以你看一下有没有我说的这个。假设
那所以这道题应该怎么整?还是就把它放一边去?
准确的说,这只是老师讲解法律规范的一个例子
是的,选择违约是应该有个你说的这个前提,老师讲题应该是针对共益债务这个点给你们讲的,主要是便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