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你们是找的第三方资质公司 代买这个员工的社保和代发工资吗

请教老师,我们劳务公司百分之95的工人都是包工头手下的,遍布在我们母公司(施工总包)所属全国各地分公司项目部,通过考勤造工资表母公司专户代发,为了规避农民工财税风险,我们尝试过让包工头代开经营所得发票给我公司但几乎没人去开,我公司百分之90的项目是外地项目,核定了个税,虽然外地个税问题应该是解决了,但剩下百分之10的项目工人也要有2000人左右,那么本地项目2000个工人个税和2万个本地加上外地工人社保并没有解决,由于工人流动性大,也不知具体多少人有农保,加上本公司财务人力有限,如果全员扣缴农民工个税会计没有动力去做,或者搜集农保证明也搜不出,请教老师该怎么办?如果我们和工人的用工合同约定了以完成一定期限的工作任务,那么我们在本地和外地的项目是不是就不存在社保风险了。
老师,我们公司是一家分公司,独立核算。有以下几个问题。 1、由于分公司没有资质一些业务接了但是由总公司开票,总公司入账,但这比业务属于分公司的,我要如何把这个钱转过来?由分公司开票给总共公司吗? 2、分向总或者总向分公司开费用票是都可以税前扣除吗?分总之间业务往来是否需要签订合同? 3、分公司的人员工资有一部分总公司发又有一部分分公司发,社保在总公司。分公司还需要对他申报个人所得税吗?对于分公司没有给他买社保税务部部门查出来会不会说我们违规了? 4、分公司交管理费给总公司,总公司开的管理费用票分公司不能税票扣除,那么我能不能让总公司开其他品名的票,这样我可以税前扣除呢?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是做承包食堂的,总公司在北京是一般纳税人,分公司在外埠是小规模纳税人,独立核算。外埠的项目是由总公司跟外埠的公司签署的,收钱是由总公司收取。因为外埠当地的员工要上社保,所以社保、工资等日常经营开支都是由分公司支付的,想问下这种总公司收钱,分公司花钱的经营模式,可不可以理解为总公司把项目包给了分公司来做,这样每月1.总公把从对方公司收到的钱做收入,扣掉一定的管理费后打给分公司,此款总公司做成本2.分公司收到钱做收入并开专票给总公司进行抵扣。(特别问下,总分公司这间这种服务性的项目能否开专票?)这样处理业务有什么不妥之处吗?请您多多指正。
我想请老教老师,员工在公司服务,签定劳动合同并计算工资. 但是考虑员工居住地孩子需要上学社保连续性问题,委托B公司代员工购买社保,并支付B公司社保费用。那么,于公司来说,等同于社保没给员工购买,这一块怎么规避,合法化?或是有什么更好的处理办法?
你好老师,我们公司简称A公司,因为一些原因,B公司要求我们在他那里缴纳社保,我们也配合。在B公司发放一部分工资及劳动合同的签订,但是A公司和B公司有业务上来的往来,根据劳动法员工在B公司发了工资就不能在A公司发工资,就有我们的C公司,C公司和B公司没有业务往来。我们剩余工资就会在C公司发,那像这种情况我们C公司应该和员工签署什么协议来规避用工风险?补充,两边都会报个税,但是两边都未到扣个税的标准,我们在C公司做的工资条上面会去算两边加起来的需要扣除的个税,这样是否合理?
老师,今年的政府补助资金,明年才可以到账,明年到账该怎么记账
餐饮业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个税税率是多少?给员工发工资,房租水电费没有分摊计入成本吗?
老师您好,餐饮业个体工商户没有票怎么报税,
老师,就刚才问题再问一下,如果是一年还本付息的话,每个月做账需要计提利息吗?还是付本金时再直接入财务费用?(董孝彬老师)
10、商品流通企业会计中批发企业外购商品的成本一般指的是(A、进货原价B、价款加上运杂费)。C、价款加上运费D、购进商品支付的所有款项
A公司将生产用的数控机床与B公司的专利技术交换,该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分录该如何做
老师,请问老板有一家小规模公司,一家一般纳税人公司,一般纳税人公司缺钱,是不是只能跟小规模公司借钱,还有其他合理拿钱的方法吗?(董孝彬老师)
老师,像销售商品根据确认收入时候结转成本,那货代行业,什么时候确认收入,什么时候确认成本呢
老师,我们是外贸企业出口的,收客户款是按cif价收,甚至会多收运费,出口报关单是按Fob出口,会计做账也是按fob确认收入,代收的运费货代会开一部分运输发票,剩余部分就留给我们了,比如 收客户130元,其中100元是fob价,20元是运输费,10元剩余也就给我们了。这10元要报收入吗?会计把这20元做成了销售费用,感觉不对,出口报关单我们要按cif出还是按fob出口
老师,像销售商品根据确认收入时候结转成本,那货代行业,什么时候确认收入,什么时候确认成本呢
是的,劳务公司,有许可证。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由对方购买社保与发放工资。
你好; 那你就签订协议; 对方开票给你们; 你们正常做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