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的,可以为0的
2017年12月5日,M公司以1800万元,增值税162万元,购入一处房屋,均以银行存款支付,公司董事会已做出书面决议,将该房屋用于对外出租。2017年12月28日,M公司与D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将所购房屋出租给D公司使用,租期为5年,租赁期开始日为2018年1月1日。房屋预计可使用20年,预计净残值6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为简化起见,假定按年计提折旧)。2019年12月31日,M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其可收回金额为1500万元,预计净残值和预计使用寿命未发生变动。M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请编制有关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下列会计分录(计算金额可用“万元”,但会计分录金额必须用“元”为单位):(1)2017年12月5日,购入房屋。(2)2018年12月31日,计提折旧。(3)2019年12月31日,计提折旧。(4)2019年I2月31日,计提减值准备。(5)2020年12月31日,计提折旧。
2017年12月5日,M公司以1800万元,增值税162万元,购入一处房屋,均以银行存款支付,公司董事会已做出书面决议,将该房屋用于对外出租。2017年12月28日,M公司与D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将所购房屋出租给D公司使用,租期为5年,租赁期开始日为2018年1月1日。房屋预计可使用20年,预计净残值6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为简化起见,假定按年计提折旧)。2019年12月31日,M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其可收回金额为1500万元,预计净残值和预计使用寿命未发生变动。M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请编制有关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下列会计分录(计算金额可用“万元”,但会计分录金额必须用“元”为单位):(1)2017年12月5日,购入房屋。(2)2018年12月31日,计提折旧。(3)2019年12月31日,计提折旧。(4)2019年I2月31日,计提减值准备。(5)2020年12月31日,计提折旧。
2022年10月23日17:411.其它2017年12月5日,M公司以1800万元,增值税162万元,购入一处房屋,均以银行存款支付,公司董事会已做出书面决议,将该房屋用于对外出租。2017年12月28日,M公司与D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将所购房屋出租给D公司使用,租期为5年,租赁期开始日为2018年1月1日。房屋预计可使用20年,预计净残值6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为简化起见,假定按年计提折旧)。2019年12月31日,M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其可收回金额为1500万元,预计净残值和预计使用寿命未发生变动。M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请编制有关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下列会计分录(计算金额可用“万元”,但会计分录金额必须用“元”为单位):(1)2017年12月5日,购入房屋。(2)2018年12月31日,计提折旧。(3)2019年12月31日,计提折旧。(4)2019年12月31日,计提减值准备。(5)2020年12月31日,计提折旧。
我们公司2022年12月购买了小汽车40万,2023年1月开始计提折旧,想咨询下净残值必须要按照5%吗?可以为0吗?
乙公司增值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2022、2023年发生如下业务:(1)2022年6月23日,乙公司购入基本生产车间使用的设备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22000元,增值税67860元,以上款项已经付清。该设备无需安装,购入当月即投入使用。净测算,该设备的使用年限为5年,期满无净残值。乙公司使用年限平均法按月计提设备的折旧。(2)2022年12月31日,经测算该设备可收回金额为436000元,还可以使用4年,期满无净残值,乙公司依然使用年限平均法按月计提设备的折旧。(3)2023年12月31日,经测算该设备可收回金额为350000元,尚可使用3年,期满无净残值,乙公司使用年限平均法按月计提设备的折旧。(4)2022年1月1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贷方余额为0。要求:(1)做出乙公司购买设备的账务处理。(2)计算并计提2022年7月该设备折旧。(3)判断2022年12月31日该设备是否发生减值,并做出相应的账务处理。(4)计算并计提2023年1月该设备折旧。(5)判断2023年12月31日该设备是否发生减值,并做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我们公司已经付款了,放了预付账款科目,到时没有发票,对方公司以后都不会开发票,这个怎么处理账务呢
我们公司是一个快递公司,开票金额较大,所得税都是按照税负率交的,公司累计的未分配利润金额很大,该怎么处理呢?
你好!请问,小规模纳税人无票收入(不开销售发票)怎么做分录?
营业利润怎么填怎么算出来的
老师截图中的150万是税前弥补亏损吗
老师申报年度社保缴费工资申报怎么写,提示原工资调整后工资怎么填
公允价值的变动影响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吗?如果答案是不影响,为什么?
老师好!请教您,押金是其他应收款吗?谢谢!
华住集团旗下全季酒店,新开业,一般纳税人,新建账套都要设置哪些科目,有没有特别懂酒店行业的,所有涉及到的科目,能不能列表
中国公民陆某(独生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2023年陆某收入如下(1)在M公司每月取得基本工资8000元。(2)从M公司每月取得职务工资6000元。(3)3、6、9、12月份从M公司分别取得季度奖金6000元。(4)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金30000元,陆某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5)陆某为M公司监事会成员,12月份领取监事费20000元。(6)6月从某上市公司分得股息1500元(持股期限是3个月),从银行取得银行存款利息3000元,从未上市某投资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7)1-12月在T公司兼职,每月取得兼职收入4000元。(8)5-7月出租一套位于市区的房产,每月取得租金4500元。(9)向M公司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小学读书的子女一名、尚处于还款期限的首套住房一套、年满60周岁的父母两名,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每月支出400元,医保目录范围内自费部分的大病支出100000元。夫妻双方约定,子女教育支出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由陆某扣除。请问,李某取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需不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为0,会违反税法规定?
如果为0,不会违反税法规定
,如果预计净残值是必须5%,还是3%,或者公司企业自己确定净残值呢[抱拳]?
公司企业自己确定净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