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可以的,可以这样操作的。
老师,我们是一家食品销售公司,找了一个大品牌公司,用他们的品牌去找工厂生产产品,然后再从这家品牌公司将产品买过来,但这个公司需要收取工厂出厂价30%的品牌费,我们为了降低品牌费,就和工厂约定,产品的包材由我们买好运到工厂,包材开票给我们,工厂只需要负责原料,这样出的品牌费就少了,这样合理,税务和账务上有没有什么问题
:新开的小规模外贸公司,刚做好了对外经营者备案,开立了银行基本户与美元外币户,主要是替非洲一老客户采购空调,家电,灯具等电器产品。原先是客户打款到工厂,工厂报关出货后客户打佣金款到我个人帐户。现在想用公司外币帐户收客户美金货款、运杂费与应付佣金后结汇人民币再转货款与运朵费给工厂与货运代理,这样与客户,工厂签订三方协议,由我公司代收代付货款,工厂报关出货给客户,我公司收取相应比例服务佣金,这样的代收代付操作合规,可行吗?
老师,我们是做化妆品销售的,现在开发了一个新的品牌,需要工厂生产,但工厂考虑现金流占用等问题,要求我们自行采购化妆品瓶子等容器,给到工厂,工厂罐装后以成品卖给我们,老师这个业务这样操作合理合法吗?
老师,我们是做化妆品批发的,现在我们开发了一个新的品牌,化妆品工厂要求比如:护肤乳这个产品他们只采购内容物的原材料,这个护肤乳需要的瓶子盖子这些包材要我们自己采购,然后给他们去加工成成品,工厂给我们开票按护肤乳成品开具,所以我们收到的进项发票是两部分,一个是成品的发票,还有一个是包材的发票,请问这样的流程可以吗?
老师我们公司跟供应商采购商品的时候,供应商会使用一种“架子”把商品打包好,这种“架子”日常的话是大家协议好使用租借的模式处理的,采购的时候租借这种物料,到时候我们去工厂装货的时候退回去给工厂就好了,所以平时这个物料入账我们是使用“其他应收款-木架子”处理的;现在我们的客户跟我们采购一车商品,但是这个客户是跟我们连同“架子”一并采购了,公司也同意销售给他,请问客户跟我们采购这个架子的话我们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对于我们来说只要我们有足够数量的架子周转我们是可以额外把工厂的架子对外销售的,因为我们一直合作会一直有架子租借以及退还,所以我们只要有足够的架子退回去工厂不限时间退回就可以了)
但我们给到工厂的这个瓶子这个所有权还是我们公司,不是卖给工厂的,那这个瓶子对于我们就只有进没有出,税务上可以吗?
你好 是的可以的 这样行的 可以销售给对方 你再采购回来成品
如果不销售给工厂,那这批瓶子我这边怎么做账务处理啊?
你好 这个因为你不能收回来自己装 所以没有太好 的处理方法
所以是不是只有卖给工厂,才是最合理的?
是的,这样处理是最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