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那对于你来说,相当于你买了包材又卖出,你得有这个经营范围,然后正常的出具发票就没啥问题了,正常的确定收入成本。

                                    
                                    
                                    
                                    
                                    我们公司是研发设计电子产品的,对外销售电子产品,但没有自已的工厂,我们一般设计好了都找外面工厂,那么就有三种方式,我想问下,工厂应该开什么内容的票给我们 1.全部材料工厂自已买自已生产(是否开产品票?) 2.我们提供部分特殊材料,工厂自已也要购买部分材料(这个应该开什么内容票?) 3.全部材料我们提供(是否开加工费发票)
我们公司是做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的,但是我们安装工人和设计师都是是自的员工,工厂也是跟别人合作的,我们如果开9个点的工程票出去,就开不了设计费劳务费,材料费也开不了,因为没有购买原材料,是别人的工厂做好成品我们拉去现在安装。这样应该怎么办
老师,我们是一家食品销售公司,找了一个大品牌公司,用他们的品牌去找工厂生产产品,然后再从这家品牌公司将产品买过来,但这个公司需要收取工厂出厂价30%的品牌费,我们为了降低品牌费,就和工厂约定,产品的包材由我们买好运到工厂,包材开票给我们,工厂只需要负责原料,这样出的品牌费就少了,这样合理,税务和账务上有没有什么问题
老师,我们是生产型企业,主要有两个业务1、公司买原材料生产出银产品,然后销售出去,目前就这一个产品银,2、合作公司给我们原材料委托我们加工提取出银产品给他们,也会用到我们自己的原料试剂,最后他们付加工费给我们。问题:我们公司就一个生产线,一批生产工人,同时混合做这两个业务,最后成本核算怎么弄啊?结转成本怎么结
老师你好,我们让工厂打版做出来一些商品,例如一共做了N款产品,这些产品做出来之后工厂会会把样品拿给我们核对,然后这些样品核对之后已经没有用处了,但是有些客户需要用很低的价格购买我们这些样品,老板说可以卖出去,所以收了客户比较低的金额,请问客户支付的这部分金额应该使用什么科目处理呢?(这些样品供应商是不会收取我们公司任何样品费的,样品放在我们公司是任由我们处理的,但是这些样品我们是不会进行入库处理的,因为也不能作为正常商品出售,只是有些客户需要类似的产品就以非常低的价格半卖半送一样给他而已,可以理解为处理出售这些样品了)
                25年开回来24年的过路费发票,怎么平帐
老师,假如我的微信上的钱跟账上的对不上,之前别人也一直对不上,很久以前月份账也没有了。现在我接手,用什么好办法处理使它对上,也便于我以后对的上
老师,FOB出口的话,首次核查,是不是只要提供国内段物流费发票就行了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金应该记入什么科目,企业会计准则
这样的发票能做通讯费吗,交个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老师,请问一下二手车公司怎么交税着呢,小规模,电子税务局没开发票,实际销售出去的车在公司名下
应收不超过100万,应付有700多万,仓库里没什么存货了,那钱去哪里了
老师,您好!请问一下,一套软件,签订合同就是数量1,合计金额是52万,发票可以开成2张数量都是1的26万吗?
老师,请问一下个体户核定应税所得率有开多少内不交税,超过多少交税麽?还是说只要开了就按照核定的税率缴纳经营所得。然后增值税30万以下不交税
对公支付专家评委费,评委需要开劳务发票给公司吗?公司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吗?
我们的产品是由包材和原料组成,我们买了包材,包材厂开票给我们,我们把包材运到工厂不需要工厂付钱的,然后工厂将原料灌装到包材里,形成产品然后卖给品牌方,开成品的票给品牌方,品牌方将产品的出厂价加上出厂价*30%品牌费形成产品的总价开票给我们的
我们的产品到手的价格是我们买包材的价格加上品牌方开出来的价格合计,这样操作可行吗?包材我们不是卖给工厂的,不需要工厂付钱
那就这样吧,我给你个建议,你不要以公司的名义买这个包菜了,直接以个人的名义买,然后不牵扯到发票,不牵扯到单位的业务,直接买了以后再给这个N工厂就可以了,这样省心。
那这样我们的成本不就有问题吗?
你好同学,那按说的话。你把包柴给到工厂,不需要工厂复产前这个流程,你就相当于没有销售的环节,你只有采购的环节,你企业上这个账务也不行啊,也不合适。
按说你给到这个。工厂要么按照委托加工,物资要么按照销售。
包材加品牌方的开票价才是我们的产品成本,要是去了包材的价格,会虚增我们的利润的
那你把包拆给这个工厂的话,你做无票收入吧,然后正常走你正规的流程,你正常采购,然后给这个包材厂。
那这样我的产品的实际成本就降低了吧?
嗯,你好。这样你的成本就降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