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嗯,可以把房东水电费发票和分割单作为付款依据,进行所得税前抵扣。
长江公司是一家家电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共有职工310人,其中生产工人200人,生产车间管理人员15人,行政管理人员20人,销售人员15人,在建工程人员60人。长江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率是13%。2019年12月份,有关职工薪酬的经济业务如下:(1)本月应付的职工工资总额为380万元,工资费用分配表中列示的产品生产工人工资200万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30万元,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工资50万元,销售人员工资40万元,在建工程人员工资60万元。根据所在地政府规定,按照工资比例的10%、2%、12%和8%计提企业负担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比例分别为2%、2%和8%。职工福利发生时从“福利费”专户中列支。(2)以自己生产的某种电暖气发放给公司每名职工,每台电暖气成本800元,市场售价1000元。(3)为10名部门经理提供汽车免费使用,所提供的汽车每月计提折旧共计3万元;为2名副总裁每人租赁一套高级公寓,租金每个月合计1万元。(4)用银行存款支付业务的(3)所述副总裁公寓租金1万元。(5)结算本月应付职工工资380万元:代扣职工房租
东海公司、南河公司两个投资人决定合股投资8000万元经营一家商城,其经营范围主要为服饰、家用电器和日用百货,并开设--个冷饮店。已租入三层楼房--栋,-楼经营日用百货,二楼经营服饰、家用电器,三楼为冷饮店,营业执照已办妥,准备开业。经事前调查,获得以下资料:1.公司名称为江河商城有限责任公司。2.已在银行开立账户。3.除两家合股投资外,还准备向银行贷款和吸收他人资金,但他人投资不作为股份,只作为长期应付款,按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10%付息。4.商场和冷饮店均需重新装修后方能开业。5.需购入收款机、货架、柜台、音响设备、桌椅等设备,运输车--辆。6.冷饮店的收入作为非主营业务处理。7.商场购销活动中,库存商品按售价记账,可以赊购赊销。8.雇请的安保人员、保洁若干人,每月按计时工资计发报酬,奖金视营销情况而定。9.房屋按月交纳租金。10.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会,税率按国家规定执行。11.公司要求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共同费用应在商场和冷饮店之间分摊。12.利润要按商场和冷饮店分别计算,税后利润按规定提取公积
老师请问,公司租公寓作为办公场所,房东自己也在公寓里办公,约定水电费按比例分担,老板以现金的形式 付给房东,我公司能否把房东水电费发票和分割单作为付款依据,进行所得税前抵扣。
老师,我们集团下有一家子公司,子公司的股东承包了子公司的经营权及固定资产不动产等,股东在子公司占30%的股,也担任法人,因为这个原因所以集团把子公司承包给了股东个人,股东和子公司签订承包合同,自负盈亏,每年上交500万元的承包费,对外所有业务及开发票都以子公司为主体,因为前三年疫情原因,经营不太好,股东个人就没有按时交承包费,去年年底,子公司把股东起诉了了,出了个谅解书,后来股友东付了一部分,但是通过子公司的经营收入从子公司的A银行卡上转到另B银行卡上,然后再从B银行付到母公司摘要写的是往来款,母公司用这笔钱来支付当时盖的厂房及购进设备款项,股东个人没有用自已的卡支付过承包费,也没收到子公司的利润分成,怎么才能和税务解释说明子公司和股东承包费不成立?
厂房租金每月3万元,一年36万,按月支付,合同里面未约定开具房租费发票。房租费目前不能入账存在几个问题: 1.租赁合同不是入账的依据,公司收到房东以个人名义开具的房屋租赁发票才能计入成本。如果不开发票的话,到时候税务查到会被纳税调增的,因为房东偷税漏税了,有真实案例的。 2.如果只让房东开个收条,这个租金可以入账,但是不能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目前公司没有取得发票,这个厂房租金就不能计入成本,也不能税前扣除,就是不能减少企业的利润 。入账意义不大。 3.租金没有发票,如果对公账户支付了应该入账,汇算清缴的时候纳税调增。 4.如果公司没有支付款项给这个职工,暂时不处理入账。辛苦老师帮我分析一下以上几点我理解的对吗?
公司办的超市采购货,会计只审核入库单,不审核送货单可以吗?
老师,申报个税需要怎么操作
老师 请问货物采购合同 采购货物是空调并且安装,这个可以统一的按照混合销售开13%的专票吗,
你好老师,请问套期会计账务处理流程
找郭老师,郭老师您好在吗?
我们是一家新公司,类目是教育咨询,小规模的,收付款都是个人,不开发票,是正常的吗
老师,这个有点不懂,为什么那个费用是借增贷减呢?费用不是花出去的吗?
请问一下,酒店开业4年了,合同类容有电梯玻璃更换,还有钢构刷漆(员工食堂钢构,室外钢构)共计费用是11万,请问这个费用该怎么处理比较合理,酒店只做客房,没有餐饮。
老师好,目前工作好找吗,好就业吗?
@董孝彬老师,别的老师别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