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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汽车4S店为了满足厂家销量要求,先把十来台车开增值税发票给隔壁的4S店,后期再卖的时候,再让隔壁的4S店开给这个4S店,4S店再给客户开机动车发票,这样税务上有风险吗,请大神指教

2023-03-27 15:1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3-27 15:14

你好,有风险的,你们这相当于是互相买卖了 虚增收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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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3-27 15:14

这在税务上就是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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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296 追问 2023-03-27 15:17

处罚很严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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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3-27 15:18

反正是税务局那边容易预警,最好不要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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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有风险的,你们这相当于是互相买卖了 虚增收入了
2023-03-27
你好,操作是可以的,但是双方都做销售,到时候都有收入啊。
2023-03-28
同学, 你好。 这种情况等于是企业老板的两个公司之间税负的转移。
2021-08-04
你好,这样没有什么风险
2022-03-22
你好!可以申请开红字发票
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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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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