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需要纳税调整的。预收款不确认收入。

老师好!我们是做工程的,通常会留质保金10%到一年才收款,同时这质保金等收款时才开票,那我在交付时就把90%的发票开了,这个时候我就只确认90%收入可以吗?请问这质保金10%并没有开票,可以不确认收入吗?,还是我必须要100%确认收入?
房开企业,老师,客户交完定金就是正式签合同了,然后房开企业是这会就要给他开正式的9个点税率专票,然后他去银行办理贷款,一般贷款要1到2个月才能下来,在这期间,公司给个人开的发票确认收入预交增值税,还是等银行贷款下来在做收入处理,预交增值税呢,
我公司有多余办公房出租,在2021年1月开始收房租一直到现在,没有开票,没按时确认房租收入。从2022年6年才开始开发票,确认收入, 发票是从2021年1月份开始逐步开的,到2022年12月31日,发票才开到2022年6月,这种情况,汇算清缴A105020表要填吗 A105020《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如何填?
请问老师:房开公司没收入前,发生的招待费,汇算清缴时要调增来交税吗?收到认筹金或预款算是收入吗?还是等到完工交房后才确认收入??
#提问#老师房地产开发企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和收入的5千分之低的确认税收金额,那这收入是按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收入还是按开发票销售未完工产品确认的销售收入算?
办公打印机维修,配件费3000,人工费只有200,合并开票维修费合适?还是分开开配件费3000+维修费200合适?
老师,未开票收入怎么做账务处理呢
老师好,有个我个人问题想咨询下,我前年考会计中级职称三科都没过,今年考了两科,过了一门经济法刚60分,会计我明显感觉比去年理解上好了很多,而且做了550题刷了三遍,但是今年和去年分数一点没变还是47.就想问下我这样还有必要继续吗?
老师,请问针对公司业务员工资比较高,交的个税比较高,怎么筹划这个?
老师你好 我有个员工是我和另外一个老板一人出一部分工资 这个工资没个月我这边已经付了 现在需要收回来怎么做分录
请问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乙公司,甲公司的出资可以作为成本支出吗?
店里闲钱拿来做了一点理财,借短期投资……某某产品,贷现金或银行存款。其中会产生一点费用,手续费和软件使用费,这个入到什么科目去?
老师,餐饮公司,早餐餐标10块,午餐20块,现在知道每个月成本20000,总共用餐人数是2000,早餐1000人,午餐1000人,单人单量成本是20000/2000吗,还是将早餐用餐人数/2来核算,因为早餐10块,午餐20
应付账款借方余额长期挂账。后来发票也开不进来。如何平账
老师您好,当时9月的时候我问老板公司有做电商平台嘛,老板说没有,结果现在问老板说10月有做电商平台,而且仔细一问说9月27日入驻电商平台,9月27到30日有几千块钱收入,那这9月的数据还要申报嘛
预收款只是预交增值税。
按百分之几预缴?
房地产行业作为涉及税费最多的一个行业,在税收政策上有诸多的特殊规定。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关房地产企业预收款的增值税如何处理。 一、预缴义务的规定 根据2016年18号公告和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要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项目,均应当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计算预缴增值税,且在收到预收款的次月申报缴纳。 二、预收款的判断 总体来说,房地产开发公司实际交楼前,且未开具发票的收取款项,属于预收款,应按规定预缴税款。 但在具体实务实中,对预收款的确认,是存在一些争议的。集中表现在:诚意金、认筹金是否属于预收款?总局未对此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我们来看几个营改增之后的地方性政策规定和口径。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二):预收款包括分期取得的预收款(首付%2B按揭%2B尾款)、全款取得的预收款。定金属于预收款;诚意金、认筹金和订金不属于预收款。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八):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订金、意向金、诚意金、认筹金等各种名目向购房人收取的款项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属于预收款性质,应按规定预缴增值税: (一)收取的款项金额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 (二)收取的款项从收取之日起三个月内退还给购房人。 山东国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指引(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预收款包括定金、分期取得的预收款(含首付款、按揭款和尾款)和全款。诚意金、认筹金和订金不属于预收款。 福建国家税务局12366营改增热点问答:销售行为成立时,诚意金、定金的实质是房屋价款的一部分,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销售行为不成立时,如果诚意金、定金退还,不属于纳税人的收入,不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诚意金、定金不退还,属于纳税人的营业外收入,不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预缴增值税的计算 房地产企业预缴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及公式如下: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2B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上述公式中,应关注的要点有: 1、在换算预缴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时,一般计税方法,按照适用税率倒算;2019年4月1日起为9%。简易计税方法,按照征收率倒算。 2、预缴税款时不得抵减支付的土地价款。 3、多项目且设立时间较长的房地产企业应关注预收款项目的属性,即该项目系归属新项目还是已经按老项目完成了简易计税备案。 四、预收款的开票 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预收款时可以开具不征税发票,在开票系统选择编码为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不征税发票仅作为房地产企业的预收款凭证,不用于购房着办理契税申报和产权登记手续。 五、预缴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企业正常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地点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如果项目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一致,预缴税款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六、预缴增值税的申报 房地产行业预缴增值税部分,应准确及时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该部分预缴税额允许抵减当期的增值税申报表主表中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同时,当期应抵减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另外,从报表设计的逻辑看,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申报抵减预缴税款时,不需要区分项目计算,但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不能抵缴,也就是说A项目应交的增值税不可以抵减B项目预缴税款。 七、预收款能否提前确认纳税义务 有的房地产项目,经过测算,发现其整个项目最终应缴纳的增值税会低于其预缴的增值税。由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中明确规定,提前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增值税发票当天。 于是有的房地产公司会选择提前开具增值税发票,从而将预收款的预缴增值税业务转化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