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的,是的,这个不合理啊,你问一下对方能出委托书吧,不能出的话,你只能这样做账。

我是一家门店,在美团平台充值推广费,支付明细上显示对方账户是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但是对方给我开发票且显示是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开的,这样在税务上不合规吧?要怎么办?
老师您好,公司是在抖店上卖商品的,25年7月之前是按照提现净额确认的收入,按照提现到对公账户的金额报的税,但是抖音平台给的补贴公司开的服务费发票,报了服务费收入,做账时做的借:应收账款-北京有竹居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抖音平台给的)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个应收账款一直挂在公司账上了,要怎么才能冲销呢? 平台收的技术服务费也会给公司开发票,之前做得分录是: 借:销售费用-平台服务费 贷:应付账款-北京有竹居有限公司 (这种应该怎么冲销掉呢?实际上是提现时平台就会扣掉这些费用)
我问客服没人理,这种就算不合规,和我没有关系吧
好,对的,是的,正常使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