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撤销权行使期限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如破产企业仅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物权担保,担保债权人的债权虽然在破产程序中可以构成别除权,但因破产企业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额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企业要求清偿,只能向原主债务人求偿 老师,首先,我不懂什么是别除权,是不是破产企业为他人提供的物权担保就叫别除权,其次,老师能否画个关系图给我看,我不知道这段话在表达什么
资料:某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有关债权人向任命法院申请企业破产,经和解整顿后依然无法清偿所欠债务,2021年2月3日,人们法院宣告其破产,并于当日由破产管理人接管该企业。破产管理人处置资产偿还债务的情况如下:(1)应付账款中属于破产法所规定的共益债务100000元;属于破产法所规定的破产费用9000元。(2)破产管理人发现,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日前2个月曾无偿转让一-批设备,根据破产法规定属无效行为,该批设备现已追回,核定破产资产清算净值500000元。(3)债权人会议同意支付有关破产费用如下:破产案件诉讼费10万元,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7万元,审计评估费4万元,水电费等5000元,设备设施维护费2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做出有关会计分录。
债权在破产申请日前到期,债务人对债权人清偿日,在破产申请日前6个月,且有破产原因的,管理人可以撤销。这里有破产原因是什么概念?是不是明知自己快要破产,提前清偿,叫有破产原因?
2017年7月20日,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于2017年七月23日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甲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理。2017年7月1日,甲公司提前向债权人乙公司清偿未到期的250万元货款是否有效?为什么?
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后果包括( )。 A.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但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 B.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C.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 D.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E.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正确答案 : A,C,D,E 【知识点】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 答案解析 : 选项B:这里基于严谨性考虑,考虑但书的情况,认为选项B不对。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以其财产向债权人提供物权担保的,其在担保物市场价值内向债权人所作的债务清偿,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问题:B选项,可以理解物的担保有优先受偿权么?
老师好,请问工商年报里的从业人数怎么填写?要跟哪个数据保持一致?
老师,你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在2025年暂估成本了,没有成本发票入账,需要调增成本,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里面哪一行填写?而且没有办法填写数据,怎么弄
盘亏库存商品应该怎么做分录?需要哪些附件?
法人可以给自己发一次性离职补偿吗
老师,装修期间有一笔打款,是买的空调和安装费,让对方开发票,品名开什么
国外客户用万里汇平台支付货款给国内公司对公帐户,支付时万里汇平台会隐匿掉付款公司的名字?不显示具体公司的信息,通过在备注栏备注付款客户名字完成收汇,这样对国内公司出口退税有影响吗,税局认可吗?,需要额外提供佐证材料吗
老师,请问一下,老板从他的批发仓库(A供应商)给超市供货。超市也是老板新开的。前期因为管理不规范这些入库的商品没有统一入在这个A供应商里。全部都入的。各某某也不是统一一个自采名称,都是根据货物来定自采名称。 现在a供应商要给超市开发票的话,可以直接开吗?这样进货不是入的A供应商的话,会不会被税务局认定为徐X开
董孝彬老师,老板总是自己从公司公户转钱到自己私户(因为审核的U盾老板自己拿着的)这样合法吗?如何不合法,会计该怎么防止或者处理这种事?
怎么找到会计学堂官网的做账软件做电脑账
老师,接到税务电话说少申报230万?单位是一般纳税人。少申报是因为没有采购发票,那现在能怎么处理?补申报的话可以同时把票开回来吗?补开发票还能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