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永续债的确要支付固定利息,但由于永久不到期的特点,其本质上更类似于公司股权融资工具,而不是传统的债务融资工具。因此,根据会计准则和商业惯例,通常将永续债分类为权益工具,而非金融负债。 从会计角度来看,永续债虽然需要支付利息,但作为一种长期资本形式,它与股东投资的所有权益相关联,如果公司出现财务困难或违约风险,公司可以暂停或取消未来的利息支付,而无需承担法律责任。这意味着,与普通债券相比,永续债有更高的风险和收益,更适合用于融资并支持企业长期发展。 因此,尽管永续债需要支付利息,但由于其在结构和功能上更类似于公司股权融资,所以通常被归类为权益工具。
某发行方规定发行的永续债每年必须按票面利率支付利息,但是没有规定未来赎回日期且持有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权要求发行方赎回永续债的,这个算能无条件件的避免交付现金的合同义务嘛,从而分类为金融负债
甲公司2017年1月1日按每份面值1000元发行了2000份可转换债券,取得总收入200万元,该债券期限为三年,票面利率为6%,利息按年支付,每份债券均可在债券发行一年后的任何时间转换为250股普通股。甲公司发行该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但没有转股权的债券的市场利率为9%,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甲公司与太余成本计量分类为金融负债的应付债券 问题:为什么2017年一月一日负债成本总额,是要将债券的200万,放在第三年上往前折 为什么200万不是在零点直接加
金融工具这章,前面不是说本金或利息有一个不能避免支付就属于金融负债,后面为什么又说本金不可避免但利息可避免时是复合权益工具?如何区分金融负债和复合权益工具?
企业支付优先股股利,这一行为是不是不能无条件避免支付现金,是不是不能分类为权益工具,要分类为金融负债?
永续债如果没有固定到期日为什么要分类为权益工具,永续债要支付利息的呀,这个不能避免支付现金,不是应该分类为金融负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