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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服装销售企业,有一家总公司在广州,底下有深圳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北京分公司三家分公司,,总公司作为对外客户签合同和收款,,分公司销售时收钱直接进广州总公司账户,,但是分公司商场销售服装面对个人,有时需要开发票,以分公司的名义开,所有的流水都是进总公司,,现在问题分公司在深圳,北京,上海需要怎么做账,是否需要单独做账报税,总公司这账务又应该怎么处理,怎么进行日常的做账报税

2023-05-08 15:4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5-08 15:44

同学你好 按照实际业务来做账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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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487 追问 2023-05-08 15:46

在广州总公司账户收款 ,但是深圳,上海分公司销售的时候直接进总公司账户 分公司有时候销售需要开发票是用分公司名义开的,,,分公司当地税务局要求做账报税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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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5-08 15:56

同学你好 这个直接做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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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5-08 15:56

做税务登记然后按照业务来做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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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按照实际业务来做账申报
2023-05-08
同学你好 这个交个税是工资个税吧 有工资吗
2022-05-25
同学你好 是各自独立核算的吗
2022-08-15
同学你好,总分公司代缴社保的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内部往来核算 如果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主体,所得税执行汇总纳税原则,只需做好内部往来核算。例如,总公司代缴社保后,将代缴的社保费用记录在“其他应收款”科目,分公司收到总公司的代缴通知后,将该费用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分公司向总公司支付款项时,冲减“其他应付款”,总公司收到款项后,冲减“其他应收款”。 费用分摊 若总分公司之间有明确的费用分摊协议,可以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或方法,将社保费用在总分公司之间进行分摊。总公司在支付社保费用后,根据分摊协议,将分公司应承担的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同时减少相应的费用科目。分公司收到总公司的分摊通知后,将该费用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科目,并增加“其他应付款”。 独立核算 如果分公司是独立核算主体,在总公司代缴社保的情况下,分公司需要将社保费用作为一项成本或费用进行核算。总公司支付社保费用后,向分公司开具发票或结算单,分公司根据发票或结算单进行账务处理,将社保费用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并通过银行存款或其他往来科目支付款项给总公司。 在进行总分公司代缴社保结算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是要做好账务处理,确保账目清晰;三是要注意税务问题,如社保费用的税前扣除等。
2025-05-15
同学你好 1.这个直接打款就可以,业务的话需要开发票 2.可以的,只要是实际业务就可以 3.对的 分公司发的也得申报个税 4.有发票就可以税前扣除
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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