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你好,可以执行的, 没问题

我们是建筑一般纳税人,开9%发票,现在有个免税三年的政策,所以我们这段时间开发票是免税开的,这期间我们开发票该如何记账呢?借银行,贷主营业务收入。还是借银行,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借销项税,贷营业外收入
请问明年开始子公司无偿借款给母公司,需要开发票缴纳增值税吗? 若还有2020年的借款在账上留到2021年,也需要开票缴纳增值税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无偿借贷免增值税,执行期间,现在是否还在有效期内?
老师,您好。请问:财税〔2019〕20号 “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这是2019年2月2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第三条的内容。 这个税法中的 企业集团 是指什么呢?或者是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称为 集团企业呢?谢谢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自2019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请问老师,这个政策有延期吗
各位老师大家好,公司一直没有成本发票,怎么入成本账,老师指点一下
11月份的征期已经结束了,但是11月份也没有进项票,但是我忘记勾选了,怎么处理
各位老师大家好,财务三大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可以详细解析一下吗,谢谢
老师,我们有个员工10月20号休产假了,我们是11月发放10月工资,10月工资扣11月社保。她休产假后,公司还继续给她买社保至明年4月份,单位部分公司承担,个人部分她自己承担。我们领导让从她的10月工资里面预扣12月至明年4月份社保个人部分。由于大病医疗保险我6月至12月漏申报和缴纳,我这个月补申报和补缴纳了,所以她的10月工资预扣的社保个人部分,少扣了6-12月大病医疗保险个人部分7元(每月1元),记少扣了明年1-4月的(4元)。我是不是得让她下周一把这7元+4元=11元再转到我们公司对公账户上?
公司建了个充电站,需要先给充电桩交电费,有客户给汽车充电后,我们再确认收入结转电费成本,那预充的充电桩 电费 记在哪个科目下呢
公司建了个充电站,需要先给充电桩交电费,有客户给汽车充电后,我们再确认收入结转电费成本,那预充的充电桩电费记在哪个科目下呢
老板吃饭的餐费发票。他自己付的钱。这种。可以做 报销款吗
在四线城市做会计大概有多少钱?
老师,公司出售自产的大豆,属于免税农产品,大豆的成本没有成本发票,但实际发生,汇算清缴还用调增吗?
老师,安徽的会计继续教育在哪?
是哪份文件
同学您好,2016年国税发36号文
36号文有规定吗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 三、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免增值税
36号文有这条规定,哪是第几条
您找到了更为准确的是后来明确的文件
哪份文件只到2020年12月月31
同学您好,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执行期限已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因此,你集团公司总部向下属分公司无偿拆借资金,可按上述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