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的,是的,需要交个税。
有限公司税后利润,给股东分红的话,自然人股东要按照股息红利所得交个税,企业股东是不是按照投资收益所得交企业所得税还是免税
分红是企业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对于自然人股东而言,获得分红时,需要缴纳20%个人所得税。但如果股东不是自然人,而是居民企业呢?需要交税吗。还是直接就把钱打给我们公司
母公司获得子公司免税的分红后,如何分配给母公司自然人股东,母公司分配给自然人股东的时候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原来公司股东是自然人,分红的时候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后来这个自然人成立了公司作为公司股东,他是这个股东公司的法人和股东,这个有没有什么风险
老师您好,A有限合伙企业由两个自然人组成,A收到B公司的分红后,再分配给两个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的个税是以分红20%缴纳个税还是以经营所得缴纳个税?
老师,想知道两者区别,同样的商业汇票,提示承兑期和提示付款期,有什么区别呢
老师,请问提示付款期限和提示承兑期限有什么区别呢
老师,贴现人不是银行吗,被贴现人或贴现申请人才是企业,是这样吗
老师,标有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才能挂失止付,没有标现金字样不给挂失止付的话,别人捡到拿到银行转账,不是也能把钱转走吗?我的理解不对吗
张某为中国居民,2021年全年取得任职公司支付工资,薪金收入250000元(已代扣代缴'三险一金')。2021年6月,张某承接甲国一项咨询业务,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币50000元,已按甲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11000元;另在该国取得利息收入1000元,已按甲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150元。2021年9月,张某的一本专著在乙国出版,取得稿酬折合人民币60000元,已按乙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元。张某2021年每月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2500元,请根据现行税法规定,计算张某2021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款。问:1,张某甲国收入计入综合所得的收入()元,乙国收入计入综合所得的收入(),张某综合所得境内外收入额(),张某综合所得应纳税额为()元。2,张某甲国综合所得抵免限额为()元,利息所得抵免限额为(第6空)元。张某甲国的抵免限额为()元,在甲国已纳税额可抵免金额()。3,张某乙国综合所得抵免限额为()元,可抵免金额()
在企业处于高速成长阶段,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往往是什么?
某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835,190,000,本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127,640,000,无形资产摊销¥50,000,待摊费用增加¥900,000,不考虑其他因素,则本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是多少万元
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x9年11月30日从银行借入资金4 000000元,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8.4%(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所借款项已存入银行,A企业用该借款于当日购买不需安装的设备一台,价款3 000000元,增值税额390000元,另支付保险等费用100000元,设备于当日投入使用。A企业于20x9年12月31日计提长期借款利息。2x12年11月30日,企业偿还该笔银行借款本息。
2018年1月1日,甲公司的董事会批准研发某项新型技术,该公司董事会认为,研发该项目具有可靠的技术和财务等资源的支持,并且一旦研发成功将降低该公司的生产成本。2019年1月31日,该新型技术研发成功并已经达到预定用途。研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直接相关的必要支持情况如下, (1)2018年度发生材料费用900万元,人工费用450万元,计提专用设备折旧75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其他费用 300万元,总计 1725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 750万元。 (2)2019年1月31日前发生材料费用80万元,人工费用50万元,计提专用设备折旧5万元,其他费用2万元,总计137万元,均满足资本化条件。 (3)该新型技术预计使用年限5年,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4)2019年末该新型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680万元。 (5)2020年1月1日,出售上述无形资产,售价500万元,增值税30万元。要求: 1、编制2018年研发支出发生时的会计分录; 2、编制2018年结转费用化支出的会计分录; 3、编制2019年研发支出发生的会计分录和结转无形资产成本的会计分录。 4、计算2019年的摊销额,编制摊销的会计分录。 5、分析无形资产2019年末是否发生减值,编制发生减值的会计分录。 6、编制出售无形资产的会计分录。
老师,我问错了,为什么要提示承兑呢,直接拿票过去不可以吗
公司股东再分红给自然人比自然人直接做股东的好处是多隔离一道风险?最后自然人股东交的税也差不多
如果你想要个人最终最终得到这笔钱的话,你就得交个税,你不想分红的话,你留着企业运营不用缴纳的。 个人想要拿钱如果你成立另一个公司作为子公司来达到避税的目的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