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公式: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法规,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法规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金的计算步骤和方法。在计算税款时,可以扣除以下两项:1、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2、解除劳动合同的上一个月个人负担的社保费。 第一步:计算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如未超过,则不纳税,沈阳市上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为38553元,3倍的数额为115659元。 第二步:计算月工资薪金,按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进行平均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三步:扣除当月保险费之后与扣除标准进行比较,如未超过扣除标准,不纳税; 第四步:超过扣除标准,计算每月个人所得税; 第五步:计算应纳税总额,为每月应缴纳个税金额与工作年限的积(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举例:某员工经济补偿金60万,月薪4万;2、上海2013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为181305元;3、员工在本单位工龄超过12年。 计算方法: 首先计算出应纳税额部分: 经济补偿金-社平工资3倍=应纳税额部分即:600000-181305=418695(2)然后根据应纳税额、工作年限,套用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计算出单年经济补偿金个人应缴纳的个税: 【应纳税额/工作年限(超过12年按12年计算)-免征额5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经济补偿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即:【418695/12-5000】*25%-1005=元。总税金则为总税金应该是元 计算税金使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在缴纳税金的时候我们还是需要提前计算一下,然后在进行最后的核对再进行交税,因为又是相关计算税金的人员也会有错误,所以为了自己的利益也需要自己进行计算一次。

该名单中“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选“是”的纳税人,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将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请根据 纳税人的实际收入情况,再次判断纳税人是否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如不符合需选“否”。 一、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 不超过6万元; (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老师,咨询下关于一次性辞退补偿金个税的事情, 假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是12万,员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他个人可税前扣除的是不是6000*12=72000元,员工获得一次性补偿金20万元,那么他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为128000*10%-2520=10280元,是这样算么?
老师好,请教个问题:假如有甲公司是独立核算的一般纳税人,其下有A、B、C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且总分公司都在同一县市,去年每月总分公司名下各有10名员工(工资每月3000元/人)且工资均由总公司发放。现总分公司需要申报残保金,甲公司及A、B、C分公司上一年度职工平均人数及职工工资总额如何确定?是甲公司上一年度职工平均人数是按40人计算,分公司上年度职工平均人数0?还是总分公司均为10。
老师有几个问题: 1.实行年薪制的(平时不发工资,只发全年一次性奖金)。这个是否需要做个税汇算清缴 2.年终奖目前时合并计税还是单独计税 还是两者选择都行
老师好,问下一次性补偿金超过上年度平均工资 3 倍缴纳个税?平均工资是如何计算?按照应发还是实发,是否包含年终奖?
老师Ktv需要报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老师,请问一下,是不是像资产类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的减值,存货的减值,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固定资产,都是影响利润的科目,都是为了不忽悠股民,所做的分录?
给人家开发票额度不够了,多长时间更新呢
老师,我们是白酒制造业,仓库里包装物还有瓶子很多都是库存数大于账面数,假如税务部门检查我们应该怎么合理解释啊
物业服务费已开具专票,已确认收入,对方对发票已认证,对方中途撤离,要求退物业费,账务能处理吗
老师,企业的实际挖制人(不是法人)入到公司100万,公司用这100万兑成汇票,再用汇票进货,有钱后再还实际控制人100万,这样做有什么不妥吗
老师,请看下经营范围如下餐饮管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酒店管理服务、礼仪服务、企业管理服务;销售:酒店用品、厨房设备、厨房用品、洗涤用品、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棋牌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请问能开人力资源服务发票吗
老师在第一二三季度都是30万元在第四季度是120万这时第四季度就要按1%缴纳所得税对吧
老师,牙科中心账务处理我先看哪个模块?
无票收入报税了,现金需要转入公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