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甲公司是乙公司的唯一子公司。甲公司为乙公司提供生产产品用的原材料。其他相关资料如下:(1)甲公司2x19年的商品销售收入6000万元中,30%是向乙公司销售货物而确认的收入;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商品的毛利率为10%。(2)乙公司2x19年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报告价值为98000万元,其中有1500万元是当年购自甲公司的原材料。(3)2×18年年末甲、乙两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900万元、700万元,2×19年年末甲、乙两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800万元、850万元;甲公司这两年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中,应向乙公司收取的销货款分别为350万元、200万元。双方均未计提坏账准备。(4)甲、乙两公司2x19年各自的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金额分别为7000万元、2800万元。(5)所得税税率为2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进行如下会计处理(不考虑其他影响因素):(1)计算确定2×19年乙公司编制的合并报表中如下项目的金额(以万元为金额单位)。1)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