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计算题某企业“本年利润”账户的本年借方发生额为3450000元(不含所得税费用),贷方发生额为6780000元;“利润分配”账户的年初贷方余额为1230000元;企业没有纳税调整项目,所得税税率为25%;企业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按30%向普通股股东分派现金股利。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下列项目的金额。(1)本年利润总额=(2)所得税费用=(3)提取的盈余公积=(4)分派的现金股利=(5)年末的未分配利润=

2023-06-03 14:0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6-03 14:05

你好,利润总额等于678万减345万=333万 企业所得税333万*25%=83.25万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6-03 14:06

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333-83.25)万*10%=24.975万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6-03 14:07

333-83.25-24.975=224.775万 224.775万*30%=674325 分配的现金股利。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