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子女教育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第三章 继续教育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十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第四章 大病医疗 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第五章 住房贷款利息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第六章 住房租金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第七章 赡养老人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你好,我这边单位承诺给我的工资是税后35w(未扣除五险二金),我计算了下,每年实际到手的工资,也差不多这个数值。那么问题来了,我在个税系统申报的时候,申请了专项附加免除个税,一共有两个子女教育,房贷,赡养老人,好像一共可以减免48000元,可是个税系统并没有给我退费呀。请问我这种情况,个税到底是怎么计算的,如果这样的话,我不申请个税的专项附加免除,岂不是没有区别吗?或者说,别的同事如果税前年薪是35w,那么他申请专项附加个税免除后,实际所得收入,是不是和我一样?谢谢!
你好,我这边单位承诺给我的工资是税后35w(未扣除五险二金),我计算了下,每年实际到手的工资,也差不多这个数值。那么问题来了,我在个税系统申报的时候,申请了专项附加免除个税,一共有两个子女教育,房贷,赡养老人,好像一共可以减免48000元,可是个税系统并没有给我退费呀。请问我这种情况,个税到底是怎么计算的,如果这样的话,我不申请个税的专项附加免除,岂不是没有区别吗?或者说,别的同事如果税前年薪是35w,那么他申请专项附加个税免除后,实际所得收入,是不是和我一样?谢谢!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里面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中只能每人扣除一项专项扣除?扣除的标准是?一次每年扣除多少?可以分几次扣除呢?填写的时间是?只有需要缴纳个税的才能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老师您好,我这边就是有两个问题,个人所得税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这两项的话我是不会做,为什么会这么说呢?这个我之前也没有做过这个,我要什么查得到他之前是否有交过,他们有几个人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这里要什么查才能查得到历史记录?因为我现在用的这台电脑和之前那个老会计用到不是一台电脑,而且她自己也不太愿意打开他的那个自然人申报这个系统给我看
在填写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不是要求填写一个当前受教育的结束时间吗?之前问过老师,那个老师说,填写了结束时间,系统会根据结束时间来停止抵扣。 但是我发现实操起来并不是这样啊,实务中,有些同事填写结束时间是到2022.06月,但是个税系统申报时,我看见系统给她算了一整年有效时间哦,为什么会这样?
受伤赔偿费记入啥会计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26年1月冲减25年12月份多计提的企业所得税费13万,怎么做分录
老师,农业公司秋季储存草料的机械租赁费计入什么科目
请问,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有什么区别?发票开具时,项目名称该如何填写才是正确的?(分别填写)
老师,你好,请问财政预算收入在年度结转后,为什么在下年度的财政预算收入支出表里会有期初余额?会计做账,用了期初余额的钱,导致本年度的财政预算支出大于财政预算收入,是不是哪个步骤错了?
老师,你好,请问我们采购的一个原材料,合同价格是100174元,但是我们实际付款 10万。尾款不用付了。这个应该尾款应该怎么入账、计入营业外收入吗
公司从银行贷款了50万,这50万没有直接到公户上,而是转到一张存折上,年前打给法人的弟弟12万,由法人的弟弟再把这笔款转到公户上,这笔贷款是这样的用多少转出来多少,转出来的才开始记利息,放在存折上是不记利息的,今天又转了5万,这个分录应该怎么处理,
店铺是个人信息开的,能不能用自己名下的个体户来报店铺的收入呢,老师
老师好,对方开具维修费发票只开劳务*维修费,无明细清单问,老师这样可以吗?
老师,两个大项目经理做33家公司历害,还是一个项目经理做22个公司历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