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做借款的,比如a公司替b公司付款, B公司借工程施工,贷其他应付款,A公司 a公司 借其他应收款,B公司贷银行存款

去年11月初与人合伙开了家奶茶店,对方投入20万,我投入10万,由于前期营业额一般般所以我们决定我去另一家公司上班(每月6000元工资),平时店里都由对方全天管理经营,我休假日就去顶替对方上班,店里的收入及开支也都是对方管理,对方每个月固定要还款7500元贷款,还有对方的日常开销也都是用店里的钱,但是对方用的钱没有登记(不过店里的收入和支出有登记),平均每个月转我2000元左右(不固定),我觉得这个钱的管理不清不楚的,我预估她每个月使用1万元左右,而我只得2000元左右,请问老师,这个金额的分配合理吗?我们该如何分配资金呢?如何管理店呢?
我们老板有两家建筑公司,一个小规模一个一般纳税人,经常这家替那家付款,那家替这家付款,他还觉得都是他的钱,左口袋不够用右口袋,很正常,我怎样才能平账
老师,我是新手会计。 是这个A公司 其实有B C D三个公司,A公司是一般纳税人,BCD是小规模。但是有的法人名字不是一样的。 我刚任职 发现 每次发工资 ,都是A公司往其他三家公司打了款,其他三家小规模 才有钱 往下发工资,这种的是可以吗?这种的方式是否合规,需要什么正规手续或者合同 才可以这样?那像这样的平时往来 怎么做账?
老师 就是近期热聊的注册资金实缴制 有什么说法吗? 我们是建筑劳务公司,我们注册资金是5千万,成立是2020年,公司是2022年买人家的,现在实收资本还是0,有4个股东,其中一个股东就是老板,其他的都是他家人,平时也就是老板往公司转款 用作支付材料费或者人工费的 那这样的话 我是不是可以把平时他转进来的往来款作为实收资本入账呢 他平时往来还挺频繁的 金额大小都有
请教老师一个问题,我兼职了一家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商贸公司,这家公司发票都是开给政府单位的,但是没有购进的发票,我问了这家公司老板他说他们卖的电脑、移动工作站啥的都是组装的,从这个手里买一样那个手里买一样,东西少人家不给开发票,除了这些还有其他办公用品他也说人家不给开发票,然后他就办了一个个体户,从个体户开进来,因为开发票都是我扫脸,但实际操作人不是我,我想问一下这样操作对我影响大不大,我要怎么做才能保护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