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这题是 选择ACDE ; B这个地方是 在经营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可以选择在预缴税款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个人有经营所得的,其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管是否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或者是预扣预缴时扣减不完的部分,在汇算清缴时均可扣除,这个说法正确吗? 【来源:税法混淆问题】
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如果在预扣预缴时选择从工资,薪金中扣除的话,扣除不完的部分可以结转到年终汇算清缴时扣除,但扣限不得超过综合所得额的30% ,老师,请问这个理解对吗?
1、单选李女士是一家公司雇员,2019年12月取得当月工资9500元,取得年终奖48000元,无其它收入。1-11月累计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110000元,累计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8480元。假设不考虑基本减除费用外的其他扣除项目,下列选项中对其次月申报期应纳税额计算错误的阐述错误的是()。A)李女士可以选择是否将其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计税B)如果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次月申报期应纳税额为4590元C)如果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次月申报期应纳税额为7100元D)李女士可以在汇算清缴期申请退税2150元答案选d,但是我不明白c和d,可以有详细解析吗
老师第三题,为何e是对的?意思公益性捐赠的话,综合所得的都只能汇算时扣除捐赠?而分类和经营的话汇算时可扣,而预扣也可以?而综合所得的中劳务报酬只能汇算时扣,还是综合中其他工资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所得也是只能汇算扣还是这三个所得也可以预扣时扣除?
中国公民金先生为独生子,任职于境内甲公司,2020年取得下列各项收入; (1)每月工资收人 30000元,按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缴付"三险一金"2960元。业余时间在乙公司兼职,每月取得兼职收入 20000元。 (2)6月1日,出版书籍取得稿酬收人80000元。 (3)12 月 30日,从甲公司领取年终奖0000元。 (4)2月通过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组织向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医院捐赠 5000元。已知,金先生未婚,父母健在且年龄均超过60 周岁;从去年开始攻读在职研究生;对赡养老人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选择在甲公司预扣预缴其税款时扣除;发生的捐赠支出,金先生选择在综合所得年终汇算清缴中扣除。要求∶ 1.金先生的捐赠支出如何扣除?请简述政策内容。 2.计算甲公司全年需要预扣预缴金先生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乙公司全年需要预扣预缴金先生的个人所得税。 4.如果乙公司未履行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5.计算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6.年终奖选择单独计税,计算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计算金先生综合所得年终汇算清缴时应补(退)税金额。
老师,8月的工资,9月发放,10月申报个税是申报8月的工资么?
老师,我们企业从来都没有申报过工会经费,这个月税务系统直接弹出一张通用申报工会经费申报表需要填,填报起止时间是7月到9月,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填呢?就按照上面提示的月份,只报这个季度的?
你好,我们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有二级科目,劳务派遣人员工资,需要填写至计入成本的职工薪酬吗
如果提前付给员工3万,个税能分摊每月5000申报吗?是不是不可以了
老师,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改了,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劳务派遣的工资吗?我们的会计把劳务费也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了,在填表时用不用把劳务费的金额减掉呢
老师好,酒吧行业现有的税务优惠政策有哪些?谢谢!
@苏晓燕老师!!那这种情况按你们老师的经验要怎么处理呢?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技术合同还需要申报吗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我只申报另外两个就可以了吗
老师您好,总表如何更新到分表,主要总表有很多合并单元格,导过来保留原格式,表头也有合并单元格,是一个销售表,从多个维度老板想看分表,比如按业务员。
老师,我想知道我上面所说的这些点是对的不。就是说综合、分类、以及经营所得大部分可以预缴时扣,也可以汇算时扣,只有综合所得中的劳务报酬只能汇算时扣这个捐赠支出。像综合所得其他稿酬和特许权以及工资都可以选择汇算或是预缴时,我想要的这个总结的答案,不是本题的答案,老师。
你好;不是哦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第四条(二)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那就是分类和经营所得可以预扣和汇算扣,而综合所得只能选择汇算扣,是这样?
你好; 是的; 可以这样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