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工作流程比如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医院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等工作,参与医院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2.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根据医院经营和节约资金的要求,负责医院流动资金合理调度和组织供应,保证正常需要并定期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提出加速资金周转的建议和措施。 3.进行成本费用预算、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各科室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为需要财务经济信息的部门准确、及时地提供数据资料。 4.参与重大经济合同的研究、审查以及工资、奖金等分配方案的制定。协助院领导对医院的业务发展以及基本建设投资、大型设备购置等问题作出决策。 5.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有权制止或纠正。制止或纠正无效时,提请院领导处理。 6.参与物价、税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检查物价、税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纠正。 7.参与医院的财产物资管理工作,参与管理办法的制定、负责指导和监督物资管理部门的业务。 8.负责对全院每天的日常收支凭据进行审核、整理以及各种会计账务处理,每天按规定将各项现金、支票收入交存银行。 9.负责对药品的购进、发出、盈亏进行核算,参加药品库存的`清查、盘点和账务处理。 10.建立往来款项结算手续制度,办理各项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定期清理和催收各项未达账。 11.负责各专项资金专项借款的明细核算,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登记专项资金明细账,编制“专项资金”报表。 12.负责材料、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的登记和核算,每月与物资供应部门进行核对,定期抽查账实相符情况 13.负责各科分科收入、支出的资料收集、登记负责综合目标管理的组织落实,年度任务指标分解,并督促检查完成。 14.办理现金支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保证工资、各种津贴的准时发放。 15.负责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月末及时和银行对账,并及时清理未达账。保管库存现金、空白支票、有价证券及有关印章。 16.负责医院与银行的经常性业务联系,及时了解银行存款,准确掌握资金情况。 17.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清理、核算、整理、编制等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移交档案室。 1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 财务制度参考这个 https://www.ruiwen.com/zhidu/7370685.html
老师,您好!有的公司招聘要求会制定财务流程,财务制度,股权制度,能说说吗
老师,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能给一份吗
老师,求一份医院的财务规则制度和工作流程
老师,求一份医院的财务制度和业务流程
老师,有财务制度和财务流程表没有?谢谢
老师麻烦问一下去年暂估的成本现在发票来了,我汇算清缴不用调了那账务处理我应该怎么做,第一次遇到
个税多缴纳1分钱,挂营业外支出-坏账损失,可以吗?
【董老师,在线吗?有问题想咨询~】
老师您好,我本季度计提的所得税比上个季度的少还用计提所得税吗
建厂初期老板从银行借了500万,投入公司,银行借款500万,实收资本填0,对不对
个体户个人经营所得,第三季度是220万利润,如何交个人经营所得税?第四季度是150万如何交个人经营所得税?
个税多缴纳1分钱,可以挂其他营业外支出~坏账损失?
公司如果借银行500万作为实收资本投资公司,实收资本就是500万,短期借款500万,资产负债表是不是这么填
实收资本如果实际是5000万,只要不撤资,是不是公司账户上永远都有5000万
15年建厂的时候,营业执照上注册资金5000万,打在5000万打在了公司账户,完成手续后,由于资金紧张,把钱用其他方式拿出来了,花在其他项目上。现在改用电脑做账建起初数据,实收资本填5000万还是不用填了
网址是收费的,下载不了
医院财务制度汇编制 目 录目 录1财务管理制度4财务工作制度5财务内部控制制度8财务内部牵制制度10财务内部稽核制度11一、费用审核12二、领导审批15三、出纳付款15财务内部监督制度17财务安全管理制度18建立经济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的实施办法19财务收支管理制度30第一章 收入管理30第二章支出管理31第三章收支结余管理33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35财务收支审批制度37财务报账制度39道县人民医院结算管理制度40网上银行支付结算管理制度规定41财务工作投诉处理办法43财务科各岗位职责44一、财会负责人岗位44二、出纳岗位45三、制单岗位46四、记帐岗位47五、稽核岗位47六、报表编制岗位48七、工资核算岗位48八、会计档案岗位48九、成本核算岗位49十、往来帐会计职责49十一、药品核算岗位50十二、财产物资核算岗位50十三、票据管理岗位51十四、物价员岗位51十五、住院收费室岗位52十六、门诊挂号收费人员岗位52财务处理程序制度53一、会计科目及其明细科目的设置和使用53二、会计凭证的格式53(一)原始凭证。54(二)记账凭证。55三、会计凭证的审核要求55(一)原始凭证的审核要求55(二)记账凭证的审核要求56四、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56五、会计核算形式57六、会计账薄的设置57七、会计报表的种类和编制要求58(一)会计报表的种类58(二)会计报表的编制要求58八、单位财务制表体系58原始凭证管理59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60一、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61二、会计电算化操作规定61三、硬件、软件、数据管理62四、电算化档案管理63现金管理制度64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处理制度66会计岗位轮换制度67一、岗位轮换的对象68二、实施轮换的办法68三、岗位轮换的纪律69门诊收费工作制度69收费交接班制度71关于军人、老年人、五保户、低保户、病人优惠政策及便民措施的规定72道县人民医院预约办理入、出院手续管理办法(试行)73道县人民医院住院收费室74办理入出院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74入院须知74一、办理入院流程:74二、办理入院及补交押金注意事项:75三、患者未发生费用退院流程:75出院须知76一、办理出院结算流程:76二、办理出院结算注意事项:76关于加强住院病人欠费管理的规定77一、病人欠费预防措施77二、医疗欠费管理部门职责79三、惩处规定80附:道县人民医院病人欠费审批(或担保)单80道县人民医院就诊卡、病历本管理补充规定82一、使用范围82二、购置流程82三、领用登记82四、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82道县 人民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制度83道县人民医院明码标价及日费用清单制度90医院发票的管理制度91一、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91二、票据的购置91三、票据的领用登记91四、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91五、票据的核销92六、票据的管理92医院内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93一、归档范围93二、会计档案的立卷93三、会计档案的管理和借阅94四、销毁制度94附:会计资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95债权债务管理制度96财务资产管理制度98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00财产清查制度105财产清查的范围106一、财产清查的组成形式106二、财产清查的方法106三、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108四、财产管理人员的奖惩108道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员工作职责109道县人民医院医疗收费价格投诉管理制度112一、医疗收费投诉的渠道:112二、医疗收费投诉管理的原则:112三、处理程序:113财务预算管理制度115一、编制预算的原则115二、编制医院财务预算的基本要求115三、编制财务预算的组织程序116四、编制医院财务预算的具体方法116财务分析制度118一、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119二、财务分析的基本要求119三、财务分析的组织程序120四、财务分析的具体方法120道县人民医院设备物资采购和基建修缮工程招标管理办法122道县人民医院差旅费管理办法131 财务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基本要求,结合医院的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1、医院财务管理必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2、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医院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医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3、收支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支出预算要量入为出,略有结余。4、根据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处理原则、出纳对当日发生的收支,要当入账,当日结算。5、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按照批准预算和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6、医院财务实施“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系,在院长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财务科集中管理,各项支出由财务科集中管理,各项支出由财务科拿出预算,统一安排,合理使用。7、固定资产实行财务科负责总账,物资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及台帐。8、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的管理办法。9、药品应遵循“定额管理、合理使用、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实行“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合理核定药库和药房储备量。10、卫生材料和其它材料按照“计划采购、定量定额供应”的管理办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购买。11、专项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按照项目规定的用途和开支标准办理。12、凡购买国家规定的集中招标采购目录范围内的物资,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专控商品必须办理专控手续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购买。13、本制度自2013年12月31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0日财务工作制度为了更好地规范财务工作行为,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基本要求,结合医院的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财务工作的制度。1、财务科是主管医院经济工作的职能科室。负责全院的财务管理、经济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并对医院其它部门的会计核算业务进行业务指导,实施会计监督。2、财务科要以《会计法》为基础,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指导,以上级有关经济法规、财经纪律和医院会计制度为依据开展各项工作,自觉接受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3、财会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听从领导安排,忠实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执行自己的岗位责任制,当好领导参谋,做好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业务收支,圆满完成院领导分配的各项任务。4、自觉遵守各项财务制度,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把好各个收支关口,当好经济卫士,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和现象进行抵制,情节严重的要及时向领导汇报。5、财会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不以衣帽、亲疏和职务高低取人,不以权谋私,不弄虚作假,不敷衍塞责,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大方,诚恳待人,耐心细致,恪尽职守,公正廉明,讲究职业道德。6、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由经收人、验收人和主管领导签字,财务会计审核或制单,按收支审批制度的规定审批后,出纳方可付款。7、财会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轮换制,原则上每2-3年调动一次(特殊岗位除外),财会人员岗位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一般财会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应由财会负责人监交;财会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时,由总会计师或院长监交,必要时,报请主管部门派员监交。8、加强各个环节的资金、票据和印章管理,确保医院经济安全。9、严守医院经济秘密。凡未公开的有关医院经济信息,不得单独对外宣讲。10、财务科每次开会,规定参会人员必须参加并做好考核和会议记录,无特殊情况不参加余议的,以缺勤论处。11、严格遵守医院劳动纪律,不准迟到、早退、离岗、串岗,不准在上班期间办私活、玩游戏,打牌、网购、带小孩。财务人员请公休假、事假、婚假等,必须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按规定程序进行逐级审批后,由所在股室统一安排休假,不听安排者,按旷工处理。12、保持办公室内整洁、美观、卫生、安全,注意防火防盗。13、本制度自2013年12月31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保证单位会计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制度。一、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1、所有会计事项必须经两人以上经办。2、审批与经办分管。3、钱与账分管。4、帐与物分管。5、钱与物分管。6、对各项会计业务的处理必须进行稽核。:二、各会计岗位设置、职责和权限划分应遵守以上各原则。三、凡涉及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及转账业务,在会计处理手续上必须做到:1、会计审核,领导审批,使上下级之间相互监督与牵制。2、一个部门审批,另一个部门经办,使部门之间受到监督与牵制。3、一个岗位经办,另一个岗位复核,使岗位之间受到监督与牵制。四、凡涉及材料、物资、设备的进出业务,在经办手续上必须做:1、审批、购买、验收各环节独立进行,专人负责,使各环节相互监督与牵制。2、保管、领用、核算、财产清查各环节独立进行,专人负责,相互监督与牵制。五、出纳岗位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六、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维护和开发岗位人员不得从事前台会计账务处理系统的操作。七、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担任出纳工作。八、各会计岗位严格履行其岗位责任制,严守工作纪律,按照会计法规制度和工作程序办理会计业务,不得超越岗位职责权限。九、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纪律的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办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十、本制度自2013年12月31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财务内部牵制制度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加强会计人员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核对,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会计事务处理中发生失误和差错以及营私舞等行为,特制订本制度。1、财务科内部牵制制度应与岗位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相结合。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由出纳一人保管。3、出纳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条例》,要严格控制现金,保证现金安全;一切现金支出必须根据会计审核无误并经领导审批后的凭证付款。4、建立票据管理制度,明确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薄进行记录,票据使用人不得兼任票据管理员。5、采购人员不得兼任物资保管,保管人员不得兼管物资明细账。6、经济往来按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审批人对所审批的经济往来事项负责。无审批签名,财务部门拒绝办理。付款前财务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要负责审查呈报审批内容是否合规。7、对各种经济活动的原始记录、会计凭证建立严格的流转程序和手续、出纳、制单员、复核员、财务负责人要依据分担的责任分别在有关凭证上签章。8、健全稽核制度,稽核人员对各项财务收支内容要进行严格的事前审查,对会计资料要加强事后审核。9、对财产物资和往来结算须定期对账。10、财务负责人须组织人员对库存现金进行不定期的抽查盘点。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实行财产清查。11、会计人员调动离职,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12、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13、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务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14、本制度自2013年12月31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财务内部稽核制度健全内部稽核制度,是为了防止会计核算工作上的差错和有关人员的舞弊。通过稽核,对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中出现的疏忽、错误等及时加以纠正或制止,从而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规范会计行为,确保会计资料的完整和准确,内部稽核具体工作由稽核会计负责,按照以下稽核内容实施稽核。一、费用审核1.医院财务开支报账实行责任会计审核制度,责任审核人员包括:业务副科长、稽核会计、工资核算会计、成本核算会计、药品会计。2.医院财务开支报账审核人员职责:业务副科长:①负责责任会计审核业务指导,落实审核制度。②主管基建的业务副科长审核基建项目的基建维修工程开支。③主管会计业务的副科长审核医院指定的特殊项目和5000元以上的大额生产性项目开支。④主管经济管理的副科长审核职工工资、绩效工资、职务津贴、晚夜班补助、职工个人收入方面的开支。其他审核会计:①工资核算会计负责制表职工工资、加班工资、职工福利、职工集资款和利息、各种补贴。②成本核算会计负责制表职工绩效工资、职务津贴、晚夜班补助、挂牌和会诊补助等支出。③稽核会计负责审核业务副科长、工资核算会计、成本核算会计和药品会计审核范围以外的一切开支。④药品会计负责审核医疗设备、药品、试剂、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其他材料的采购、让售、报损、盈亏、消耗、回购等一系列开支。3.医院财务开支报账要求① 稽核人员在审核时,要求注明发票份数、附件张数,本次应付多少,抵扣(或预留)质保金多少,发票章要与合同单位、印章、付款单位一致。稽核人员在发票上签字和写明稽核日期。② 基建修缮、设备购置和维护:单项在1000元以内的,由申请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设备科或总务科负责人审批;1001~5000元的,由申请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设备科或总务科负责人提出意见,主管院领导审批;5000元~10000元的,由申请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设备科或总务科负责人、主管院领导提出意见,院长审批;10000元以上的,由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设备科或总务科负责人提请院办公会讨论通过院长审批后按规定的程序招标、签订合同,进行修缮、设备购置和维护。基建修缮结算时,必须经过审计科的审计。③ 差旅费、进修、学习、培训费报账:职工出差报差旅费必须附出差通知单,通知单要有主管领导的批示。飞机票和超标准住宿费必须经过院长批示后才能全额报账,否则只能参照差旅费报账管理规定报账。进修、学习、培训报账必须取得外出学习通知,在通知中要有科教科、业务主管科室、主管院领导批示。进修期间晚夜班费补贴必须经过业务主管科室签字认可。④ 招待费:医院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开支,业务招待费限于医院招待外单位领导和业务检查部门。对因工程建设发生的招待费用,记入在建工程;医院职代会、党代会、团代会期间发生的招待费用和其他费用记入会务费开支;职工加班在食堂用盒饭费用和除夕病人用餐记入业务费用其他。稽核人员在报账时要予以注明。⑤ 职工个人收入发放:职工福利费必须取得人事科、人事主管院领导和院长的批示后才能造册,经总会计师和院长批示后才能发放;绩效工资、挂牌费、会诊费等必须要主管院领导签字,经总会计师和院长批示后才能发放。⑥ 进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商品采购,必须严格按采购法和政府集中采购相关法律依据办理。4.审核人员不在岗时,由财务科长指定有关会计代行其职。5.审核会计必须依法办事,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各级财务制度、财经纪律,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对于违法违纪的开支要坚决抵制,并将情况及时逐级,向院科领导及至上级财政、主管部门报告。6.审核会计必须按原则办事,不徇私,不舞弊,不弄虚作假,不以权谋私,不损公肥私,不以职业谋私,廉洁奉公,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当事人索、拿、卡、要(包括暗示性)。7.审核人员在审核日常开支时,要文明礼貌待人,耐心解答有关问题。8.审核人员在审核开支时,发现特殊项目开支或其他问题,要及时逐级向院科领导汇报。9.审核人员要自觉接受主管负责人的业务指导和审计部门的查询。二、领导审批1.医院财务开支报账实行责任领导审批制度,责任审批人员:院长、总会计师。2.审批人员必须依法审批,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各级财务主管部门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坚决抵制违法违纪方面的开支。3.审批人员必须按原则进行审批,不徇私、不舞弊、不弄虚作假,不以权谋私,廉洁奉公。4.审批人员对开支存在的问题,要向当事人和审核人会计查询情况的,当事人和审核会计要当面将情况汇报清楚。三、出纳付款1.出纳付款包括现金付款和银行转账结算。2.出纳付款时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各级财政、主管部门财务制度和医院有关制度逐项审查开支内容、金额和报账手续,发现内容不清、数量、金额不对,手续不全,坚决不予付款。3.出纳在付款时发现问题要及时逐级向院科领导及其上级财政卫生部门反映。4.出纳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坚持按原则办事,不徇私,不舞弊,不弄虚作假,不以权谋私,廉洁奉公。5.出纳人员在付款时要文明礼貌待人,钱票当面点清。6.出纳人员要自觉接受院科领导和其他会计人员的监督。四、医院财务开支审核、审批和付款程序及管理1.一般性开支,必须经过责任会计审核,责任领导审批,出纳才能付款。2.特殊项目开支,由当事人会同审核会计逐级向医院主管领导反映,待做出决定后再由责任会计审核(基建项目必须经审计科审计),责任领导审批。3.在审核、审批中,发现疑问时,当事人必须如实解答,并且按照要求补办或更正发票手续。4.责任会计在审核时,要在发票上写明来龙去脉,提出处理意见,对特殊项目开支,必须详细行文说明清楚。5.审核人员不准同时行使审批职能,审批人员不能替代审核人员职能。6.财务印鉴与支票分管,业务副科长或主管会计管理印鉴,出纳管理支票,出纳人员付款、开支票,必须自觉接受会计监督,做到票款相符。本制度自2013年12月31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财务内部监督制度1.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主要手段。要经常教育引导财务会计人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秉公办事,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坚决做好会计监督工作。2.会计监督是每个会计人员的责任。在制定各级会计人员职责中均应具体、明确地作出规定并定期检查落实。3.各级会计人员在经办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必要的审批手续。对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楚、手续不健全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或者要求其更正、补充、补办手续。4.凡购入物资都必须履行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入账等手续。对不合格的设备、临近到期药品、残次品以及非正当渠道购入的一切物品,或数量、规格、含量、金额不符的,保管员不予验收,会计不予报销。5.经批准外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办事。对外地托收货物要严加管理和控制,货没到或未到齐,以及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与合同不符的,应立即提出拒付或部分拒付。6.财务科应对药库、物流等部门的会计,以及住院股工作人员加强财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其财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7.对于大型设备购置、基本建设项目严格计划管理。超计划、无计划、无可行证论证、无申报手续自行购置或建设的,一律不予付款。8.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现象,要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控购商品的购置,要事先申报,未经批准,财务科不予报销。本制度自2013年12月31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 财务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对财务科和收费室的管理,注意硬件建设,财务部门位置设置要合理,墙面为砖混结构,安装防盗门、窗子应有防护栅。出纳室内设有保险箱。2.做好日常安全工作,做到人离灯熄,并关闭其它电器的电源,关好门窗,锁好保险箱。3.加强对现金、票据、凭证、账表、印鉴的管理,按财务规定保存、放置,支票、印鉴分别保管,票据集中严加管理。4.医院各部门和个人如有大额现金交财会科,应在下午4:00之前办理。医院要加强各项收费安全管理工作,收费室人员不要将所收现金放在办公室内或带回家保管,要及时交财会科,如违反规定造成所收现金失窃或短少,应负全额赔偿责任。5.财务人员去银行存、取大额现金,单位应安排保卫人员随同。6.存取现金,金额达一万元或一万元以上的,至少由2人或2人以上同往,尽量缩短存、取款时间,并注意时间和路线的安全,大额取送款应有保卫人员。过夜款项不得超过规定限额。7.非财务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出纳和收费室内。8.保守财务秘密,不当外人谈论本院经济信息。9.财务科、收费室室内严禁吸烟,确保凭证、档案安全。10.加强对财务档案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档案制度。11.按照银行和公安部门规定的制度,加强存款和留宿资金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和公安部门规定的限额,注意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12.本制度自2013年12月31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建立经济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的实施办法第一章第一条为加络医院经济管理的财务管理,进一步确保医院各级领导干部在各项经济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规范院内经济秩序,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供医院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会计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建立健全院内各级责任制,是贯彻实施《会计法》、提高管理水平的避免财经工作失误的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径,是医院搞好财经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监审计给织协调,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层层管理、层层负责,一级抓一级,将经济责任贯穿于医院财经工作的全过程第三条 医院应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有的离任审计制度;接受和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信财政、卫生、审计,税务等部门依法对医院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第四条 建立院内各级经济责任制,是将权利和责任相结合,使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及人员在经济工作中即按规定行使职权,又必须按规定承担其相应的经济责任。本实施办法主要针对医院院长,各分管院领导及财务科工作人员。本经济责任制是指上述经济责任人在医院经济管理工作中应该履行的权利和责任。第二章 经济责任内容第五条 在医院党政领导直接领导下,医院成立院财经工作领导小组,院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在医院经济责任制建设中要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并承担领导责任:(一)根据上级领导机关关于经济责任制建设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订经济责任制建设的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组织制订并督促落实经济责任制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分解下达并组织实施责任目标,使医院的各项经济活动规范化、制度化。(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要求制订医院的重要经济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确立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审议医院的预算调整方案;监督医院预算的执行。(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医院财经工作的透明度,对医院重大支出项目、对外投资、信贷以及未纳入医院预算的特殊、大额财务支出等,严格按照决策程序进行。(四)对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逐步完善各级领导离任审计制度;研究解决并整改医院在各项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各项财经规章制度。(五)对在医院各项经济活动中的先进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问题突出的部门和经济责任人进行处理。第六条 院长在经济活动中在努力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并承担领导责任:(一)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是医院各项行政工作的总负责人,对医院的财经工作负有法律责任。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医院财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制度,积极防范和纠正一切违规违纪和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二)根据经济责任制建设的工作部署,按照责任范围,落实各领导成员及部门经济责任人的具体责任。经常检查和了解医院各级领导执行经济责任制的情况,解决医院经济活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加以督促和整改。(三)统一指挥全院财经工作的实施,负责依法任用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权利;负责要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建立健全医院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对医院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四)负责审定医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及预算调整方案、基本建设计划、贷款和资金筹措计划;负责审定医院财务报表和财务年度决算报告,并在报表、报告上签名盖章,对报表的真实、完整承担责任。(五)支持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防止各级会计人员在正确执行《会计法》过程中受到打击报复的情况发生。(六)负责审定医院各项重在支出项目、未纳入预算的大额财务开支、对外投资、信贷计划等重大经济事项。以上经济事项必须进行科学、严密的可靠性认证,集思广益,并由分管院领导按规定程序送院财经工作邻导小组充分讨论后提交院党委或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通过后的方案须经院长签字确认后方可施行,以确保医院资产的安全、完整。(七)负责审批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八)负责组织医院各部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九)医院财务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凡需医院领导审批的重大支出项目以及财经政策、制度制度与变更,必须经院长审批。(十)根据医院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要求,审批或审议有关超支预算支出。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不要求编制超出医院综合财力的赤字预算;不把有专门用途的专款、借款、捐款等视为医院自有资金编制预算;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不随意扩大支出范围,保证支出的真实、合法性,提高医院的资金使用效率。(十一)努力开拓财源,多方筹措医院发展资金;分解和下达各部门创收计划,力争实现医院年度收入增长目标。(十二)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参与医院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清理、转让、报废等审批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十三)审议院内各级财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负责人的聘用方案。(十四)负责对医院各级经济责任人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具备领导干部必需的经济、金融及法律等方面的基本知识。第七条各分管院领导在医院经济活动中做好一下工作并承担领导责任:(一)按照职责范围协助院长贯彻落实经济责任制建设工作,晶体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各项经济责任制工作(二)加强对分管责任范围内工作的领导,每季度至少要检查一次分管部门对医院财经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敦促整改,督促分管部门在各项经济活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中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办理,提高有限资源的使用效益。(三)对责任范围内的预算资金使用负责,按医院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要求,负责审核分管部门经费的有关开支,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四)分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设备科、总务科)的院领导,应严格执行医院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清理、转让、报废等审批程序,对于房屋、建筑物以及大型精密、贵重设备,应配有专人负责并建立岗位责任制进行管理,对医院固定资产的完整和保值、增值负责。(五)组织对责任范围内经济责任制建设工作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向医院提出奖惩建议。第八条总会计师在经济责任制建设中要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并承担领导责任:(一)总会计师是医院财务管理的行政负责人,在院长领导下,具体负责贯彻医院各项财经政策,管理医院日常财经工作;对本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包括财务收支的组织与报批、日常会计核算、会计数据信息处理、报表的及时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二)根据国家有关的财经法律法规和院内财经政策,组织编写和拟定适合医院具体实际的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实施细则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行为,依法管理医院的财务收支活动,确保医院的各项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贯彻执行。(三)负责组织编制和执行医院年度财务预算。参与编制医院各项经济计划和远景发展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医院事业发展计划做好医院年度预算方案,合理分配好医院各项支出的预算指标,不编制超出综合财力的赤字预算。根据实际提出预算的调整方案。(四)负责监督和控制医院财务预算方案的实施和执行,根据医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经济组织收入,监督各部门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医院,坚决制止“小金库”和院内资金体外循环等违纪行为;严格执行医院预算,控制无预算及改变经费用途的各项财务支出,对各类资金开支标准、开支范围及其合法性进行监督和严格审批,杜绝资金浪费和流失,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院长报告预算执行情况。(五)严格执行医院“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统一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按照统一财经方针政策、统一财务收支计划、统一财务规章制度、统一资金调配、统一业务领导的原则,管理医院各项财务会计事项和医院资金。(六)加强财务管理,合理调度医院资金,控制和调节资金流行和流量,随时掌握和控制预算支出指标;负责督促医院会计信息的处理,及时编报医院的各种财务报告,准确地提供各种财务信息,为医院领导决策事业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依据。(七)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督促定期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项目,做到账实相符,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八)参与医院重大经济活动,如对外投资、信贷、合同、担保、基建工程、维修工程、大宗设备采购、医院改革等立项、调查论证、效益考核等工作;参与医院重大经济合同何经济协议的审议。(九)负责组织医院收费项目的报批工作;制止和杜绝院内乱收费现象,层层落实,经常进行检查。负责监督、检查院内各部门使用票据的合法性,严禁院内各部门使用自制或自行购买的各种收费收据擅自收费,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严格管理医院各项收费收入,并经常加以检查,发现违规的问题及时处理并限期整改。(十)围绕医院中心工作任务,合理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按照择优聘用原则,有计划的补充高素质人员;建立定期轮岗制度,确保财会人员的合理流动;组织全院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和进行综合考核,奖优罚劣,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十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切实抓好各部门的经济活动统一纳入医院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一支笔”的资金审批权限制度。(十二)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负责提请医院给予表彰奖励。第九条检察审计部门负有监督、检查医院各级各部门在各项经济活动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会制度,执行医院的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的责任。第十条财务人员负责建立健全各种内部控制制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监督;参与编制财务预算,负责各类收入的组织和管理,将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账,抵制和杜绝“小金库”行为;严格固定资产管理。定期与医院有关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核对资产账目,保证账实相符;负责流动资金管理,有关印鉴和重要票据实行分人保管,按月核对银行存款余额,逐项检查并妥善保存现金;负责编报财务报告,并对其中数据的真实、完整性负责;做好会计档案的归档和管理工作;有权拒绝办理违法会计事项和部门负责人审批权限以外的各项开支。第三章经济责任考核第十一条 医院应组织纪检、审计等有关人员成立经济责任制建设及执行情况考核小组,对医院行政领导班子及经济责任人在经济责任制建设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第十二条 考核工作采取上级考核和自查相结合,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至少考核一次,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年度考评、干部考核等结合进行。对群众反映强烈、又有突出问题的部门和经济责任人,及时组织专门考核。第十三条 考核结束后,由考核小组写出考核报告,针对考核情况,及时总结先进经验,解决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向院财务工作小组提出奖罚建议。第十四条 各级经济责任人执行经济责任制的情况要列为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五条医院纪委对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未能落实经济责任制的,不履行或补正确履行领导职责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对其作出限期改正、批评或有关规定进行核实,并及时向医院党委和上级领导机关报告。第十六条 经济责任人违反经济责任制规定的内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通报批评以及追究有关纪律责任:a)对不认真贯彻落实经济责任制建设工作,对管辖范围内存在的问题放任不管,经指出扔无明显改进,导致所辖部门经济活动混乱的。b)对财经工作不重视、不支持,干扰执法执纪机构及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权的,对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不正确对待处理的。c)领导班子违反国家和医院有关财经规定,私分,滥发钱物或者挥霍浪费国家和医院资金财务的。d)领导班子有集体违纪行为,本身又不能纠正的。第十七条经济责任人由以下情形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对其单独或合并作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合格、建议组织处理或给予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经济责任制补落实,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领导职责,对本单位、本部门的经济责任制建设不研究、不部署、不检查,或对其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认真解决,放任自流的。(二)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的明令禁止违法、违规现象,不查或隐瞒不报、压案或设置障碍不按规定处理的。(三)由于工作不力,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经济案件的。(四)接到反映本单位、本部门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检举揭发信或口头举报,不过问,不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和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五)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务规定,隐瞒、截留应上缴国家和医院收入,私设“小金库”或挪用医院专项资金的。第十八条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应当追究责任的,由院党委、行政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处理。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由院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医院党委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0】306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财务收入、支出和收支结余的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一章 收入管理第一条 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第二条 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一)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1、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2、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二)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部门拨入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常性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拔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的专项补助收入。(三)科教项目收入,即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四)其他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第三条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发生时依据政府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第四条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湖南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管理,严禁使用虚假票据。医疗收入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严禁隐瞒、截留、挤占和挪用。现金收入不得坐支。第二章支出管理第五条 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资金耗费和损失。第六条 支出包括医疗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管理费用和其他支出。(一)医疗支出,即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卫生材料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这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不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费用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二)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即医院利用财政补助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实际发生额全部计入当期支出。其中,用于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应同时计入净资产,按规定分期结转。(三)科教项目支出,即医院利用科教项目收入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发生的支出。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应同时计入净资产,按规定分期结转。(四)管理费用,即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为组织、管理医疗和科研、教学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人员经费、耗用的材料成本、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费用,以及医院统一管理的离退休经费、坏账损失、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利息支出和其他公用经费,不包括计入科教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支出的管理费用。(五)其他支出,即医院上述项目以外的支出,包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及维修费、食堂支出、罚没支出、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和毁损损失等。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医院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项目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报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报送项目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第八条 医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医院规定。医院应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和管理费用。医院要按上级部门制度的工资总额和管理费用支出比率控制人员经费和管理费用。第九条医院应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国家关于药品采购的有关规定。第三章收支结余管理第十条 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包括:业务收支结余、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当期各类收支结余计算公式如下:业务收支结余=医疗收支结余%2B其他收入-其他支出其中:医疗收支结余=医疗收入%2B财政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医疗支出-管理费用。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财政项目支出补助收入-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入-科教项目支出第三十八条 业务收支结余应于期末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后,结转至结余分配,为正数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为负数的,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不得进行其他分配,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转入为弥补亏损。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九条 医院应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正确计算与分配结余。医院结余资金应按规定纳入单位预算。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2012年元月1日与新《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同时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2年1月1日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一、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包括业务收支结余、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余、科教项目收支结余。二、业务收支结余应于期末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后,结转至结余分配。为正数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为负数的,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不得进行其他分配,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转入未弥补亏损。实行收入上缴的地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业务收支结余率、次均费用等控制指标。超过规定控制指标的部分应上缴财政,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统筹专项用于卫生事业发展和绩效考核奖励。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余、科教项目收支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医院应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正确计算与分配结余。医院结余资金应按规定纳入单位预算,在编制年度预算和执行中需追加预算时,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安排使用。医院动用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余,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和报批程序。四、按照新《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的实质和内涵,学习新制度对加强医院收支结余管理的举措。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医院结余管理水平。五、加强预算约束,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规范医院财务行为,促进医院结余管理。六、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加大政府投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增加医院结余管理范围。七、加强医院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挖掘内部结余潜力。医院应建立健全定额管理制度、费用审核制度等,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限制不必要的成本费用支出差异,控制成本费用支出。从内部挖掘潜力,提高医院结余水平。八、清理往来款项,做到各项收支及时入账,能够正确、完整地反映医院收支及结余的真实情况。九、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正确计算、提取结余,做到收支配比。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内容对全年的收支活动进行全面的清查、核对、整理和结算。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都要及时入账,凡属本年的各项支出都要按规定的支出渠道列报,正确计算、如实反映医院全年收支结余情况。本制度自2012年1月1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2年1月1日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为规范财务管理秩序,维护财经纪律,防止损失、杜绝浪费,保证医院资金安全,根据《会计法》及内控制度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一、医院实行“一支笔”审批的财务开支制度。二、审批原则根据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及法规,结合医院有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资金使用规定,把好资金审批关。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开支,审批人员应当予以制止、核减或拒绝审批;对损害国家或集体第三者利益的开支,有权加以制止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三、审批程序1.医院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除日常开支外,应提前向审批人报送资金使用计划表,根据资金使用计划表填制付款申请或报送付款票据,附有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必须附件齐全。2.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3.财务科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根据医院资金情况,出纳人员凭经审核的合法凭证办理付款手续。四、审批注意事项1.设备采购中,凡属于专项控制商品或政府采购目录商品,申请汇款时须提供有关审批资料。2.对重大的投资项目(50万元以上)应进行项目投资分析,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3.为严格控制出差人次,凡出差人员借差旅费时,须经有关职能科室同意后,由财务科审批暂借金额,必要时由分管院长审批。出差人员返院后必须及时向财务科结报。否则,所借款项在工资中扣还,并按规定计扣利息。五、财务收支审批责任1.财务收支的审批人对所审批的财务收支的合法、合理性负责。2.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3.经各级领导审批的财务收支审核后认为其不符合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及我院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请求处理。既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报告的,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本制度自2013年12月31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财务报账制度 为规范财务报账行为,保证财务工作质量,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医院会计制度》等要求,特对账务报账规定如下:一、对原始单据的一般要求:(一)发票必须是发票联和报销联,用复写纸复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作报销单据。(二)内容要齐全,台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大、小写要一致,涂改无效。(三)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发票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事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用章;企业和个体户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刷的收据。(四)购买零星办公用品、水果等小额开支而无法取得正式发票时,必须汇总集中后开具税务发票,方能报账。(五)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车、船、飞机票等),因保管不善,被盗、遗失,后果自负,不予受理。二、对各项支出报账的审签,实现统一管理,由院长或总会计师签字,财务科方可付款。三、差旅费报销单,须用蓝(黑)墨水笔填写。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报账人要签字。四、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由物资管理部门按计划统一购买。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己购买时,须经院领导批准,但必须经物资管理部门验收入库。五、临时工的工资,由财务科填制临时工工资花名册,经人事科科长、总会计师签字后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六、增加加班费、晚夜班费、误餐费、手术站台费费等临时报酬的开支,由科室负责人造表,经医务科(护理部)、分管院长的批示后方可发放。本制度自2012年11月30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道县人民医院结算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本细则。1.现金支付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2.单位与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帐结算;3.凡一次性开支超过1000元以上的,应通过银行转帐付出。职工差旅费、医保农合患者退统筹款除外;4.由各分管部门按会议通知核定借支差旅费、会务费、进修费金额,注明会议、进修结束日期。返院3天内到财务科结算,先偿还借支,超过部分方可支付现金。如未按时偿还次月工资质效停发抵扣,并处以50元/月罚款;5.因采购地点不确定、金额不确定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帐结算不够方便,由分管部门拟定人员借款或预付款申请(类同个人借款处理),并由申请人或者借款人当月负责将发票交财务冲其借款,财务同时出据非现金缴款证明。如超时处理同上。本制度自2012年11月30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网上银行支付结算管理制度规定 为了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快捷方便办理资金划转业务,提高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我院开通网上银行业务,用于网上银行查询和资金支付。为规避网上银行的资金安全风险,根据《支付结算办法》、《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要求,医院将涉及网上银行业务的支付结算有关业务规定如下:1、遵守《会计法》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2、会计、出纳人员要加强学习,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3、网上银行操作员为财务院长,财务科长,银行出纳。每人均应妥善保管自己的U盾和密码,各自行使不同的职能,严禁将本人的U盾借给他人使用,坚持制单、复核分管。4、出纳根据审核无误的付款凭证负责网银付款的制单;会计对出纳网银制单进行认真审核,核时金额、收款单位、账号、开户行是否正确,付款手续是否齐全后才能确定是否通过复核付款。5、网上银行操作员可通过网银查询账户余额、付款情况、打印付款回单。6、网银操作员要定期更换网银密码,做好保密工作。本制度自2012年11月30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 财务工作投诉处理办法为了及时处理财务工作中的各种投诉,保障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财务工作改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投诉制度,结合医院财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财务工作投诉处理办法。1.本办法所称投诉是指投诉人对我院财务人员工作中所提供的服务(重点在医疗收费服务和医疗价格方面)不满意,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医院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行为。2.投诉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做到投诉有接待、处理有程序、结果有反馈、责任有落实。受理投诉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公正办案处理投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处理,使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双方互相谅解,达成协议。3.投诉实行“首诉负责制”,首接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投诉人,投诉接待人负责受理投诉登记、调查、答复等工作。在调查核实案情时应有两人随行,要认真做好笔录并让调查人签名盖章。对于能够当场协调处理的投诉,应尽量当场协调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投诉,应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人。对立案调查的投诉事件,财务科应在30日内向投诉者或主管部门作出书面答复,对疑难、复杂的案件最迟不能超过60日,并告知对方延期理由。书面答复要写明以下内容:调查核实过程;事实证据;责任及处理意见。4.财务科要定期组织会议,对投诉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分析较为集中的投诉,确定管理环节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并责成相关人员进行整改。投诉分类:(1)服务问题:由于服务态度、沟通、告知或服务技巧方面的缺陷导致的投诉;(2)医疗收费问题:由于多收、错收、重复收费等问题造成的投诉(3)不作为问题:由于工作人员推、拖、躲等造成的投诉。1.对投诉调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处罚,投诉结果与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等挂钩。本制度自2013年12月31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财务科各岗位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明确岗位职责,建立科学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效率,特建立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结合本院实际,各岗位主要职责如下:一、财会负责人岗位1、主持财务科全盘工作。2、设置会计岗位,制定岗位责任制,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指导财会人员贯彻落实岗位责任制,考核、评审财务人员工作实绩。3、负责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决算、财务分析、资金使用计划、会计报表、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参与医院经济决策,参与制订并组织实施经济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4、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分析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定期不定期向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和财务成果。5、协调处理内外部门的工作关系,做好本单位的财务管理。6、参加医院的有关会议。7、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财会专业知识,认真做好财会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出纳岗位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按照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对一切货币资金收、付凭证进行认真复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凭证有权拒绝受理或退回要求重制。2、每日收缴门诊收费室、住院结帐处现金,负责复核住院病人费用报表、结算单及预收款凭证,核对各种票证的号码,防止漏号,错号,对于门诊收费人员少交多交现象要及时催办补交手续。3、按时领发工资、奖金和其他各种补贴、津贴等,掌握开支标准,防止出现多发、少发、错发等不良现象。4、遵守现金保管规定,确保库存现金安全。不得用白条抵库,不得挪用资金。保守保险柜密码,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代管。遵守现金库存限额的规定,超过库存额部分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5、保管和使用好有关印章和空白支票、空白收据。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对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要及时办理挂失手续;对空白收据要妥善保管,并认真按规定办理领用注销手续。6、按照规定管理好银行存款,逐月与银行对帐,保持双方余额的一致,未达帐项要及时查询、清理。三、制单岗位1、根据审核无误的各类原始凭证,按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和会计软件的要求编制和输入记帐凭证。要求科目运用正确,摘要简明扼要并能说明经济业务的内容和往来关系,凭证内容完整,手续齐备、填制及时。2、负责打印输出记帐凭证,同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3、月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调节相符。4、操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记录故障情况并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反应。5、协助做好财务科其他工作。四、记帐岗位1、按统一的会计科目,设置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及备查帐薄,负责运用计算机会计核算系统对制单员编制的全部记帐凭证进行复核后记帐。2、月末终了,根据总帐科目余额平衡表,与各明细帐核对,保证帐帐相符。同时,还要根据帐薄记录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定期核对,做到帐证、帐实相符。3、负责按要求对计算机输出帐页进行整理及装订。4、对以前已记帐的个别调帐、错帐冲正等,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在计算机上执行。5、协助做好财务科其他工作。五、稽核岗位1、按《会计法》和有关法规、财务制度、收支标准等规定,负责对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进行审核,包括经济业务的合法性、摘要的规范性、附件的完整性、手续的完备性、会计科目和会计数据的正确性等内容。2、对不符实、不合法、不完整、不规范的凭证退还各有关人员更正、补齐,再进行重新填制与审核。3、对计算机输出的报表及时进行逻辑性审核,确保会计报表数字、内容与帐薄一致,且表表相符。4、对稽核中发现的较大违章违纪问题或可疑现象,主动向财务负责人汇报。5、负责院、科交办的其他工作。六、报表编制岗位1、按照上级规定的统一报表格式和要求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正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编报及时。2、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开展财务专题分析,每季编写财务分析报告,分析盈亏增减变化原因,提出建议性意见,为领导提供经济决策依据。3、负责年终会计决算编制工作,撰写综合分析报告。七、工资核算岗位1、根据人事部门的通知,编制工资发放名册,并按期正确发放。工资名册要装订成册,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妥善保管。2、正确划分工资及代扣款项的明细项目,提供详尽的工资分配明细资料。3、按国家有关规定,正确计算并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等款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正确计提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经费。八、会计档案岗位1、负责管理“会计档案”工作,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院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财务收支计划,单位预算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各种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归档保管,严禁丢失损坏,严禁涂改和弄虚作假。2、严格执行档案借、调制度。3、负责对保管期满的会计资料按照规定填报“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上级部门批准,同时按规定进行销毁处理。4、负责查阅本单位或外单位因工作需要需查的原始依据。5、协助会计整理,装订会计凭证。九、成本核算岗位1、参与制定和修订经济管理方案和收支定额,掌握科室各项开支标准,严格控制科室各项支出。2、负责制订各科室收支定额,并进行各科室总收支的成本预算,负责科室收支总帐和其他有关帐目的建帐、记帐、算帐和编制工作。计算科室超额收支,节余上交利润,绩效的发放。3、深入科室,了解和掌握科室定额管理情况,收集分类汇总,科室收支数据资料,每月一次情况反映。深入科室收集、汇总、整理及综合分析经济管理执行过程的各种情况,修订经济管理方案和各项定额提供依据。4、负责医院新的医疗收费标准的成本核算及申报工作。5、协助科室收支明细帐会计做好科室收支分类统计和核算工作,严格掌握科室收支定额指标和开支标准。6、完成财务科分配的其他工作。十、往来帐会计职责1、负责往来帐款的建帐、记帐、算帐和编报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日清月结。2、严格审核往来款项的真实性,并按收付单位、个人设置往来明细帐。及时清理、核对往来款项。3、定期对应收帐款进行帐龄分析,对长期未处理的往来款项应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和确无法支付的应付款,应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处理。4、检查、督促门诊、住院结帐处加强病人医疗欠费的催收和结算编报工作。5、完成财务科分析的其他工作。十一、药品核算岗位1、认真审核药品的购入和发出凭证,做好药品的明细核算,及时清理往来挂帐,定期核对帐物,做到帐实相符。2、参与药品的清查盘点,对盘盈、盘亏和报损的药品要查明原因,分别不同情况,经批准后进行处理。3、药品价格变动时,根据物价部门的通知和对调价的药品及时组织有关科室做好调价药品的盘点工作,办理调价手续,进行帐务处理。4、按规定及时编报药品相关报表,为管理层决策和管理提供数据和参考。5、督促药剂部门认真执行药品采购、验收、领用、报损、调拨、调价等制度。十二、财产物资核算岗位1、认真审核财产物资的购入和发出凭证,做好财产物资的明细核算,及时清理往来挂帐,定期核对帐物,做到帐实相符。2、参与财产物资的清查盘点,对盘盈、盘亏和报损的财产物资要查明原因,分别不同情况,经批准后进行处理。3、了解财产物资的储备情况,对滞留积压的要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对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作出处理。4、按财务制度规定督促财产物资管理部门认真执行材料采购、验收、领用、报损、调拨等制度。十三、票据管理岗位1、认真学习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的规章制度,熟练掌握各类票据管理业务。2、做好对领购和自制票据的统一登记和专门保管工作。3、严把票据领用关,做好领用登记记录工作。4、负责办理各类票据的领用、结报和缴销手续。5、指导和监督票据使用人正确使用和填制各类票据。6、及时督促票据使用人交回已使用的票据,对交回的票据进行核对后注销。对尚在使用人员手中的未使用票据要定期进行核对。十四、物价员岗位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物价方针、政策,树立政策和法制观念。二、积极、正确地宣传国家物价管理条令、方针、政策、热爱、熟悉本职工作,努力学习物价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三、规模范执行上级物价部门制定的各项医疗收费标准,并敢于抵制,批评和揭露各种违纪行为。四、经常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上报协助处理。五、根据上级调价通知及时调整医疗项目和药品的价格标准,及时申报新增医疗项目的收费标准和制剂药品的价格。六、认真组织和配合各级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医疗收费的检查和监督工作,如实提供必要的有关资料。七、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十五、住院收费室岗位一、负责住院病人住院医疗费用的统一结算工作,每月最后一天为月结日,按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基础进行结算。二、凡住院病人退款,必须严格审核并附有退款原始凭证。三、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医疗收费标准和价格政策,并监督医疗科室按规定标准价格划价计费。四、根据制度规定按时向财务科报送住院收入结算报表,同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科室核算收入的会计资料,及时或按期办理收款工作,加速结算周转金的周转。五、及时向财会部门或银行解缴及收入现金,不挪用拖欠,不代为座支,不转借,预交款应每日结清。十六、门诊挂号收费人员岗位一、热情为病人服务,服务态度好,收款做到唱收唱付,并备足找零现款。二、按时统计各项收入,按会计制度的要求编制日报表,与药房药品销售额及有关部门的检查治疗计费核对,防止差错。三、收入款项按时上缴财会部门或解缴银行、不挪用拖欠、不代为座支,不转借,门诊收入应每日结清。四、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医疗收费标准。监督有关医技科室的划价计费,做到不错收、漏收。本制度自2012年11月30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财务处理程序制度为了全面、真确、及时的核算医院各项业务,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不违背国家统一的会计孩子的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对本院的账务处理程序规定特作如下修正:一、会计科目及其明细科目的设置和使用本院按照《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收支科目的明细遵照《医院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其余明细科目的设置,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根据需要自行规定。二、会计凭证的格式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是在法律上具有证明效力的书面文件。(一) 原始凭证。它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经办人元取得或填制,载明经济业务的执行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1、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基本内容(1)原始凭证名称(2)填制凭证日期(3)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4)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5)经济业务所涉及到到的数量、单价和金额(6)填制凭证单位、人员的签章(7)凭证的编号(8)凭证的附件2、原始凭证的种类(1)外来原始凭证。它是在医院各项业务发生时,由医院经办人元从外单位或个人所取得的合法的原始凭证。主要包括各种购货发表,运输发票,住宿发票、餐饮发票、行政事业收费统一票据、外单位自制或行业范围内统一使用的不违背国家会计制度规定的出库出货单等等。(2)自制原始凭证。它是本单位的部门或个人,在执行和完成某项业务时,有相关部门和个人填制的书面证明。主要包括财产物资出入库凭证、收入凭证(统一由财政厅监制的门诊收费收据、住院收费收据)。(二)记账凭证。它是由会计部门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的,并载明业务发生后应记入的账户名称、借贷方向和金额的书面证明,它是登记薄的基本依据。1、记账凭证应具备的基本内容(1)记账凭证的名称(2)填制凭证的日期(3)凭证的编号(4)经济业务内容摘要(5)会计科目(包括明细科目)的名称、方向和金额(6)凭证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7)制单、复核、记账、财务主管等的签章三、会计凭证的审核要求(一)原始凭证的审核要求1、审核原始凭证所记账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符合财政制度、财经纪律和医院内部根据具体情况所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等的规定,是否遵守医院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标准。2、审核原始凭证填写的内容是否完整,手续是否完备。3、审核原始凭证的内容和数字是否真实,计算是否准确,大小写是否一致,有无刮擦、挖补、涂改和伪造的情况对错误的更正是否符合规定,有关人员是否签名盖章等。4、对于内容不完整、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的原始凭证、医院有财会部门要及时的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补办手续或更正、重制。如发现有违反制度规定和弄虚作假的原始凭证,财会部门和财会人员一方面要拒绝受理,另一方面应及时报告医院有关领导进行处理。(二)记账凭证的审核要求1、审核记账凭证后是否附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摘要内容与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相符、金额是否相等,记账凭证上填写的附件张数与原始凭证的张数是否一致,原始凭证是否经过审核。2、审核借方和贷方科目的应用与金额是否正确。3、审核记账凭证中各项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有关人员是否签章。4、审核中如发现记账凭证有误,应及时退回制单员,重新更正和填制正确的记账凭证。只有经过审核无误后的记账凭证,才能据以登记账薄。四、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1、记账凭证的传递经过如下环节:填制、审核、记账、装订、归档保管。2、原始凭证的传递手续:出纳负责对已经审核的票据的张数、金额、相关单位等进行再复核,复核无误后根据医院资金情况办理付款手续;出纳负责及时将已经审核过后再办理的收、付凭单及相关附件转交制单会计,制单会计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正确性进行再复核后并根据此编制记账凭证;发票经药品会计审核,由药品会计转交制单会计记账。3、制单会计必须及时审核相关凭证,审核无误后记账。4、审核会计必须及时对记账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又制单会计做好记账凭证的分册装订准备工作。5、档案会计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凭证整理、装订和归档。五、会计核算形式我院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电算化,采用财务专用软件进行核算,改变了手工会计核算形式,具体程序如下:1、根据原始凭证编制(录入)记账凭证。2、根据审核后的记账凭证,计算、汇总、登记会计账簿,生产会计报表。3、输出、打印、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六、会计账薄的设置1、总分类账:根据总账会计科目设立账户,并按照会计科目的先后顺序排列,用来分类登记全部经济业务的总括资料。2、明细分账类:按照会计科目所属的仔细目分类设户,根据记账凭证单或所属的原始凭证逐日、逐笔登记,用来分类登记某一具体经济业务,为其总账提供详细核算资料账薄。3、日记账: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经济业务的账薄。分为“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两种,其账户格式采用“三栏式明细账”。4、备查账薄:根据核算上和管理上的实际需求来设置的对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和日记账等主要账薄中不能详细反映有关事项进行补充扥就以备考查的账薄,如欠费备查薄、财产台账等。七、会计报表的种类和编制要求(一)会计报表的种类按月上报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业务收支明细表,季度末上报基本数字表。(二)会计报表的编制要求1、会计报表的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会计报表之间、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做到相互一致。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有关的数字做到相互衔接。2、向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注明医院名称、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经院长、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制表会计签名或盖章。八、单位财务制表体系1、社会效益分析指标一般包括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每床日收费水平、没出院人次费用、出院者平均住院天数等。2、经济效益分析指标一般包括职工人均工资。职工平均业务收入、成本费用率,管理费用占总费用百分比等。3、医院风险指标一般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4、医院财产物资利用分析指标一般包括百元固定资产业务收入。5、医院管理情况分析指标一般包括百元医疗收入卫生材料消耗、床位利用率和周转次数、药品差价率等。本制度自2012年11月30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 原始凭证管理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原始记录的填制、审核、管理工作,规范我院会计核算,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特修订本制度。1、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和编号;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填制单位的名称和财务(会计)专用章;经办人员签章。内容必须真实、完整。2、原始凭证有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的票据并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负责人或其他指定负责人的签名。3、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原始记录填制人不得伪造、变造原始记录,如有违反规定的,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财务部门对原始凭证要认真进行审核,审核凭证对应有的经济业务和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数字技术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书写是否清晰。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内容填写不全、计算有误、手续不完备、书写不清楚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付款、保险或或执行。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伪造涂改凭证等违法乱纪行为,要拒付执行并计算向领导或上级部门报告。5、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写记账凭单,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并做到计算正确,真实可靠。本制度自2012年11月30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为了指导和规范医院会计电算化工作,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修订以下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一、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根据电算化的要求,财务科设置如下电算化会计岗位:电算主管岗位、软件操作岗位、审核岗位。电算主管岗位由财务科长担任,负责会计电算化的规划和管理,协调财务软件的运行;对电算化操作人员的权限进行分配及管理;备份操作日志;指导、培训财会人员的电算化工作,完善医院的电算化制度。软件操作岗位由各制单会计担任,负责对医院的会计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并及时输入记账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负责会计资料的整理、登记、保管、保密工作。工资核算会计负责工资数据的录入、修改、结转、打印、工资数据备份等工作。审核岗位由财务科长指定专人负责,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登记账簿;对打印输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审核。二、会计电算化操作规定1.所有上机操作人员需经过培训,经电算主管认可后方可按上机操作权限上机操作。2.电算主管按内部控制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要求设置各操作人员的上机操作权限和工作内容,每个操作员根据主管分配的权限,设定自己的密码口令,并注意安全保密。3.操作人员需遵守计算机的开关程序规定,会计软件运行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现场,如需离开应退出会计系统,以防他人越权操作。4.未经审核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不能据以登记机内账簿。5.如发现已入账的内容有误,必须按照系统提供的功能编制补充登记或负数冲正的凭证加以改正,不得使用非会计核算软件提供的方法处理会计数据。6.各类报表的数据来自各类账册账本,除辅助数据外,任何人不得直接从键盘输入数据形成或修改报表。7.操作人员未经电算主管批准,不得擅自向任何人提供任何资料、账册及各种数据。8.建立上机操作记录制度,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和故障情况等内容。三、硬件、软件、数据管理1.做好计算机硬件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工作,保持设备整洁,定期整理硬盘,确保系统正常运行。2.会计软件的使用、升级、更新以及硬件设施的调整必须征得电算主管的同意,需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必须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3.任何操作人员不得打开数据库直接进行操作,未经同意不得修改电脑设置及各种程序。4.随时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定期打印输出会计数据。记账凭证、报表及时输出,账簿至少一年输出一次。5.定期检查计算机病毒,各工作站均安装防病毒软件。对于情况不明、来历不清的存储设备,严禁使用。6.运行会计软件的计算机不得上网。在运行会计核算软件的计算机上,禁止玩游戏。四、电算化档案管理1.存储在硬盘、磁盘、光盘等介质中的会计数据和打印输出的会计数据作为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2.计算机输出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纸介质会计档案的管理按《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执行。3.对电算化会计档案要保存在防磁、防尘、防火、防潮的场所,重要数据应保存双份并存放在不同的地点。4.对磁性介质存放的会计档案要定期检查,每年用光盘刻录一次。5.整套会计电算化文档资料及会计软件等档案,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后五年。本制度自2013年12月31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是医院财务管理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金融管理在医院的具体表现,为加强医院现金管理,提高自己使用效益,根据《现金管理条例暂行条例》,特制定本制度。一、现金支出范围:1、职工各种津贴、补贴。2、离退休人员费用、丧葬补助费、福利费。3、出差人员的差旅费借支。4、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5、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二、按照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额,本院现金出纳的现金周转金为10000元,超过部分及时存入银行,未经银行批准,不准坐支、套取现金,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准白条顶库。三、凡一次性开支超过1000元以上的,应通过银行转账付出,除职工差旅费报销外的特殊情况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开支,需经财务负责人同意方可现金付款。四.凡借支出差的职工回医院报销差旅费时,先偿还借支,超过借支部分方可支付现金。五、未经双方单位领导协商同意,单位之间转账付款不能用现金支付。六、现金出纳员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要会同会计主管认真编制和执行现金日报表,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对现金收付业务进行事先监督。2、现金出纳员支付现金时,要严格审查付款凭证,凡内容不全、手续不全、数字不准、书写不规范的付款证,应拒绝受理。3、现金出纳员在收付现金时,要与当事人当面点清,并进行复核,现金收付后,应在凭证上及时加盖“现金付讫”的戳记,以免重收重复。4、现金出纳,在每日的现金收入终结时,应及时核对清楚,于第二天报出“现金出纳收入日报表”。5、每天的现金收付业务终结时,现金出纳必须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逐日结出余额月末结出“本月合计”与“本月累计”及“月末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存数核对,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6、现金出纳要密切配合财务会计和收费人员,共同管理现金收支票据。7、现金出纳不得以白纸条充库存现金,更不准用医院的开户银行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8、现金出纳因休假,请假不能上班时,应请求财务科长指定专人代替上班,并且在休假前,在会计主管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七、凡是经管医院现金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现金,按规定收付现金,若应保管不善,造成非灾害,或非不可抗拒的经济损失,有当事人自行负责。不按规定收付现金的,除自行承担违纪违法责任外,另由医院追究经济责任,或做其他处理。本制度自2012年11月30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处理制度为规范财政秩序,严肃财经纪律,惩处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财政违反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具体规定》、《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反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1、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在院内设立私账外帐和“小金库”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0746—52222395)。2、建立定期检查和结果通报制度。实施定期监督检查,同时要求内部审计科加强审计,防范私设账外帐和“小金库”案件的发生。将查实的私设帐外帐和“小金库”等重大违纪事项的处理、处罚结果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报告,并下发全院各科室班组。3、加大对科室及个人的处罚力度,对科室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的一经查实即没收非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按医院有关规定从重从严处理。对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行为情节严重的财会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与年终评优评先进行挂钩,查出各科室或个人有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现象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年终考核为不合格。本制度自2012年11月30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会计岗位轮换制度为了提高会计人员的基本业务技能,促进会计基础工作的改善和提高,使会计人员熟悉各个会计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使会计人员素质不断提高,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建立正常的岗位轮换机制,特修订本制度。一、岗位轮换的对象1.凡会计工作人员从事原会计岗位2-4年,均应按本规定安排岗位轮换;2.对工作中发现确有问题的岗位或不能胜任的岗位,经领导批准,也可适时轮换。二、实施轮换的办法1.岗位轮换原则上在科内进行,财务负责人可根据岗位分工情况,决定会计人员轮岗方式和轮岗顺序。2.岗位轮换时间原则上每二年轮换一次,最多不超过四年。3.岗位轮换的组织、准备:①在安排轮岗人员时,应至少在一上月前通知本人,以便其熟悉新会计岗位业务。②轮岗前,必须按规定在财务负责人或其委派主管会计的监交下进行会计工作交接,并填写交接班表。交接后,移交人有义务协助处理未了结事项。③会计人员轮岗时间一般规定为年初,和会计年度相一致。④特殊情况(如重大事件处理未果)确因岗位轮换会导致影响工作等,经总会计师批准后,可暂缓岗位轮换,等工作完成后再行轮换。三、岗位轮换的纪律1.财务人员应当从部门工作大局出发,自觉服从轮换安排,进行岗位轮换。2.确定轮换的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将原岗位的任务、财产、人员、注意事项、存在的问题等交接清楚。3.轮换人员不得私自将使用的公用物资带往轮换岗位。4.轮换人员在交接工作中,不得设置人为障碍,故意隐瞒情况,消极对待工作。5.对违反轮换纪律,经过教育仍不悔必的,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6.对于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会计人员,不实行轮岗而是在原岗位续岗工作一年,续岗期间的工作仍不合格的,按医院人事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自2013年12月31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 门诊收费工作制度为规范门诊收费人员工作行为,根据财务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1、门诊收费员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热情和谒坚持文明用语,耐心解释问题,熟练操作流程,准确收款开票,减少病人排队。2、票据要求准确无误,接收再现金要求唱收唱付,钱票当面点清。3、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外借,做到日清日结,每日按结账单数额上交收款金额,POS机刷卡费用每日不能跨月上交,做到账款相符。4、每月应定期盘点现金,做到钱票两清。5、妥善处理病员退款,凡退款者须退回收费票据,退款时要求有药剂科或检查治疗科核实情况,财务科签字,符合退款手续的方可退款。6、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准由外人代替收费员开票收费,否则追查处理。7、按时上班,履行交接班制度,夜间值班人员代办理病人入院手续,接班人未至,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8、及时清理收费票据,及时办理上交回笼工作。9、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做到人离加锁,出入带锁,注意安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严禁室内会客。本制度自2012年11月30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 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 收费交接班制度为规范收费人员交接班行为,根据财务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1、 门诊挂号收费窗口上班实行白班、中班、夜班3个班次制度,住院收费结算实行白班制度,其中门诊白班挂号必须提前20分钟,具体时间为白班:8:00—12:00 14:00—17:00(冬)7:30—12:00 14:30—17:30(夏)中班:12:00—14:00(冬)12:00—14:30(夏)夜班:17:00—次日8:00(冬)17:30—次日8:30(夏)2、中班,夜班兼管所有住院业务。3、 每日严格按排班表轮班,当班人员自已要注意上班时间,不另行通知,特殊情况换班、请假需向负责人提前办理审批手续。4、当班人员必须在下班前做好与下一班的交接班手续。本制度自2012年11月30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关于军人、老年人、五保户、低保户、病人优惠政策及便民措施的规定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惠民价费措施落实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湘价传电[2013]50号)、《关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加强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基本医疗保障的意见》(湘卫合医发[2007]3号)、《关于印发<永州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老年人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永卫发[2011]68号)、等文件精神,我院本着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宗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减轻城乡低收入群体的负担,特制定本规定。一、优惠对象:持有《军官证》、《士兵证》、《伤残军人证》、《湖南省老年人优待证》、民政局发的“五保户”供养证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的患者。二、优惠办法:优惠对象凭证享受优惠政策;持军人证件、《伤残军人证》、残疾证或《湖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的患者门诊就诊可享受优先挂号、免收0.5元的挂号费;持民政局发放的“五保户”供养证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的患者住院优先入住普通床位,门诊就诊免收0.5元的挂号费,门诊诊查费按50%收取。三、医院作好医疗服务价格优惠政策的宣传和公示工作,在门诊收费、住院收费、药房等服务窗口悬挂“军人、老年人、残疾人优先”和“军人、老年人、残疾人患者凭证件免收挂号费:五保户或低保户患者凭证免收挂号费、诊查费减半”的标识。四、设立优待收费窗口,方便优惠对象的挂号和缴费。办理出入院手续。本制度自2012年11月30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道县人民医院预约办理入、出院手续管理办法(试行)2.对有意愿预约住院的病人(不包括急症患者及急需住院的病人)推行“预约入院”服务。3.预约住院病人由门诊医生开具住院证到相应住院病房,进行预约登记。4.预约住院实行实名制,病人有义务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依照医院工作人员指导完成预约手续,按时履约住院。5.负责预约工作的人员接待病人时,应语言文明、表达清楚,详细登记病人信息,耐心指导病人完成预约手续、办理住院时需携带资料及注意事项等。5. 预约工作人员应及时了解科室空床情况,以便与病人及时沟通。6.已接受病人预约住院的科室,应做好迎接病人入院的各项准备工作,不得随意取消或延后病人预约住院的时间。7.推行“预约出院”服务,即医护人员根据患者出院要求,在患者出院前一日,完成下医嘱、取药、核对费用等相关工作,并通知住院收费室;住院收费室再根据预约出院患者的次序与患者约定办理出院手续的具体时间。本制度自2012年11月30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4年12月31日 道县人民医院住院收费室办理入出院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入院须知一、办理入院流程:1.患者持内容填写完整的住院证和入院押金到住院收费室办理手续。2.夜间在门诊大楼一楼急诊收费室办理入院手续。3.属医保或异地医保须在规定时间内(入院三个工作日)持相关手续到住院部一楼医保办登记审核后转换。4.农合患者按自费病人入院,出院当日持相关资料到一楼医保办报销住院费用。二、办理入院及补交押金注意事项:1.医生开具住院证前须确定病房是否有空床,避免患者办理退院手续。2.患者入院押金不足总值班须在其住院证上写清原因并签字,三无病人收治详见《道县人民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3.填写入院证必须字迹清楚,入院诊断必须符合标准。4.患者须持押金收据、催款单或费用清单交款。5.患者必须妥善保管押金收据、以便办理出院结算时使用。三、患者未发生费用退院流程:1.医生或护士须在患者入院证上盖章并签署“无费退院”。2.患者持入院证、押金收据到住院收费室办理。3.如发生丢失住院证或押金收据的退院费用,经入住病区证实盖章并签署“无费退院”,可在7个工作日后持患者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存档)门诊大楼财务科审核签字后退费。出院须知一、办理出院结算流程:1.患者持医患双方确认无误的费用汇总清单、押金收据到护士站开据出区通知单,住院大楼一楼住院收费室办理结算手续。自费、新农合及异地医保患者当日即可办理。2.住院收费室的结算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至16:00,夜间及节假日不办理结算手续。3.农合患者领取统筹款的预约结算时间为:8:00至16:00前送已审批统筹清单的的当日办理,16:00以后送已审批统筹清单的次日8:00至12:00结算。4.针对无人陪护、行动不便的“特殊病人”,推出床旁办理出院手续预约服务。上述特殊病人只要向病区护士长提出出院预约要求,护士长则在约定时间内为其办理费用结算、医保报销等手续。二、办理出院结算注意事项:1. 患者必须持出院通知单办理结算手续,为患者提供发票联和证明联,遗失不补。2. 科室必须先审核医疗服务费用无多记、漏记现象并经患者确认后,方可开据出院通知单让患者办理出院手续,严禁结算后发生医疗服务项目退费。本制度自2012年11月30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0日关于加强住院病人欠费管理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的经济管理,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控制病人医疗欠费,降低可控成本,减少经济损失,提高医院经营效益,特制定医疗欠费管理规定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一、病人欠费预防措施1、常规情况下住院病人按入出院规定办理住院手续,由首诊医生开具入院证【要认真填写好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详细地址、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住院收费处交预交金,各临床科室根据对病人病情合理诊疗、合理收费,并视病人在治疗过程中的帐户资金情况,由所在科室负责及时催交预交金,以保证诊疗活动的持续性和医院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2、符合先诊疗后付费病人的要按医院先诊疗后付费有关规定执行。3、当住院帐户余额不足时,由主班护士打出催缴单交经管医生和责任护士,由经管医生和责任护士共同负责催缴。经管医生和责任护士未负责催缴,发生的医疗欠费,由经管医生和责任护士各自承担相应责任。确属危急重或特殊情况,须经审批或科室负责人担保,以免耽误患者治疗抢救。4、住院收费处应及时收取住院病人预交金,不得拒收。5、经管医生应告知择期手术病人,术前必须交足手术的预计费用方可进行手术,并及时催缴预计费用,必须在预计费用到位之后才能送病人进手术室;手术麻醉科接到手术通知单后,必须查询手术病人是否交足预计费用,如不足则书面及电话通知科室负责人、经管医生和责任护士,由科室负责人、经管医生和责任护士催缴费用,确保术前费用到位。如因费用不到位而影响手术的及时性,由病区经管医生和责任护士负责解释;急诊手术或确属特殊情况,须经审批或医生个人担保。如因不交足手术预计费用而发生的医疗欠费,由经管医生和手术麻醉科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6、原则上院领导担保只限分管财务副院长一人。外单位及院内其他人员担保须请示分管财务副院长同意方可执行,并及时履行审批手续。7、院领导、科室、“110”或交警等部门担保需欠费的病人和确属特殊情况病人。凡需治疗、抢救、住院、手术的欠费病人,由经管医生根据病情需要正确、详细、完整填写病人欠费审批(或担保)单(见附件),科室负责人签字后,行政上班时间交由财务科、分管财务副院长审批,非行政上班时间可电话通知总值班,值班领导同意后收费室可适当开通欠费,行政上班时间再行补办审批手续。“审批(或担保)单”一式四份,一份交住院收费处留存,一份由所在科室保存,一份交财务科,一份交担保人或担保单位。8、欠费担保期间,经管科室主任、护士长、经管医生和医护人员要及时与患方沟通、催交所欠费用,解释、告知本次住院最少的费用估计额,并进行必要的告知签字,严防不必要的医疗纠纷。9、各临床科室护士长每周应对出院欠费病人及时移出护理单位,不得挂床。10、各临床科室应安排专人指导或帮助出院病人,在本科室出区后及时到入出院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各科室经管医生在告知患者今日出院时应详细说明患者需要到入出院处办理结算手续,退回住院押金。11、加强出诊费用管理。120出诊医生每天必须详细填写救护车出诊费用登记表。出诊医生接到病人到院后,无需住院的病人出诊医生应及时到门诊收取出诊费、车费;需住院的病人应及时通知接诊科室接诊医生收取出诊费、车费。财务科每月对出诊费、车费查核。仍发现漏收出诊费、车费的由出诊医生或转诊科室经管医生承担责任。二、医疗欠费管理部门职责1、欠费病人所在科室负责本科在院欠费病人的催缴工作,每日应及时打印催费单,并交经管医生和责任护士催费;负责欠费审批(或担保)单整理核查;负责每日出诊费、车费查询及通知补收;负责主动与交警部门或担保部门联系完成审批(或担保)单填写;负责出院欠费病人结帐;每月负责出院欠费病人整理、汇总上报财务科(每月25日)。2、医务科负责医疗纠纷病人的出院结帐的清算工作。3、财务科负责欠费审批(或担保单)、出院欠费发票的保管及善后工作;负责每月出诊费、车费查核;财务科应及时及每月定期与“110”或交警部门及欠费担保单位和个人联系催讨欠费。三、惩处规定1、 未经审批或担保的医疗欠费部分且未收回的不仅不纳入科室绩效核算,而且相应的材料成本计入科室核算成本。发生转科情况时按转科时间相应划分欠费后同上处理。2、凡由本院职工担保而导致的医疗欠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催讨,由担保者全额赔偿。3、由收费管理疏漏造成欠费者,以欠费额的100%扣罚。4、各科室和职工必须从医院大局着想、从自身发展着想,正确理解医院对于欠费管理的有关精神,加强与病人的沟通及解释,妥善处理工作中存在的矛盾。不得以此推诿病人,延误病人的抢救和治疗。凡由此而造成的医疗纠纷事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一律严肃处理。四、本制度自2012年11月30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 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附:道县人民医院病人欠费审批(或担保)单道县人民医院病人欠费担保书患者姓名住院号担保期限担保费用总额担保细则 1.特殊情况下,经批准本院有固 定薪水的职工可以为其亲属住 院担保,担保病人发生欠费无法 在担保书规定的期限内收回时, 从发生欠费的下一个月开始,由 财务股从担保人工资的效益工 资中收回; 2.有信誉的关系单位可以为其 职工和职工家属住院担保,除填 写表格各项内容外还必须加盖 单位行政印章,在担保期限内主 动与财务联系缴款,逾期不能收 回的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 担保人签名: 3.住院病人因特殊情况,有缴费 能力但一时不能续缴住院费,需 要所在地科室担保继续治疗的, 科主任或护士长可以出面担保, 担保金额每次不能超过500元, 担保欠费在病人出院后不能收 回时,所欠费用不作科室收入; 担保单位签字及盖章: 4.急症、危重病人需要急救住 院,临时无钱交款的,须经院 领导或总值班签字同意。以24 小时和500元为限。超过时效或 金额,仍无钱交款的,须重新 报批; 担保科室负责人签名: 5.公共突发事件、重大交通事 故的伤员或上级指定抢救的病 人,经院长批准可以先记帐后 交款,情况紧急时可先口头批 准,后补办手续。 6.担保书请收费员妥善保管,严 禁丢失,于月末交至财务科。 院长或其授权负责人签字: 道县人民医院就诊卡、病历本管理补充规定 为加强就诊卡、病历本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医院各项收入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的轨道,维护医院经济秩序,对医院的信息卡和病历本管理规定如下:一、使用范围对初诊和未随身携带信息卡、病历本的患者者给予办理,建立信息档案、就诊、缴费和书写病历,由门诊收费员从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保管使用。二、购置流程根据使用情况,财务票据管理员填据申报计划报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分管部门领导审批,就诊卡由信息科统一购买,病历本由总务科统一购买,一次购入量为半年使用量。三、领用登记1.医院购入就诊卡和病历本后,由财务科组织验收入库(物资库----财务科库房),并由票据管理员登记其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数量等;2.收费员领取时要注明领导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领用登记薄上签字,缴款收据留存备查。四、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1.就诊卡可退,个人信息资料退押金后无记录;也可由患者妥善保管,长期使用;2.病历本未书写(即未就诊)可退费。本制度自2012年11月30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 道县 人民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为强化对本院经济合同管理的内部控制,明确相关管理部门职责与权限,规范经济合同签订流程,维护本院合法权益,确保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真实、规范、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制订《道县人民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制度》。请遵照执行。第一条 为强化对经济合同管理的内部控制,明确相关管理部门职责与权限,统一规范经济合同签订流程,杜绝以科室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的行为,更好地维护本院合法权益,确保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真实、规范、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医院各级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医院各相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医院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第三条 医院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第四条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本院需持三份,由医院办公室、财务科、业务主管部门各保留一份原件。医院所有签订的正式经济合同均由院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并且将经济合同编号标注于经济合同首页右上角,以便于管理。经济合同的保管人、实施人对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医院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故意或过失泄露给第三方。第五条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由院长或院长授权的分管副院长代表医院签署。第六条 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业务主管部门必须充分了解对方资质、履约能力、信誉的状况,查看签约对方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年检章原件,并保留盖有该法人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经济合同项目需要的情况下,向对方索取相关资质等资料。在签订重大经济合同前应认真听取医院法律顾问对经济合同法律条款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第七条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第八条 经济合同谈判须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与业务经办人员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单独与对方洽谈经济合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认为必要时,经请示分管副院长同意后,可邀请财务科、监察科派员一同参加洽谈;重大经济合同必须由分管副院长主持洽谈,并报院长或院长办公会审核批准。第九条 经济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经济合同内容注意事项:1.抬头部分:经济合同抬头部分要写明双方单位的全称。2.正文部分:2.1 产品(技术)、设备等经济合同应注明产品、设备名称、技术、参数标准和质量、数量、价格、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保修范围及期限、违约责任、履行期限等。2.2 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结算方式和违约责任、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3 结尾部分:3.1 签约双方都必须使用法人公章或经济合同专用章,严禁使用部门业务章。3.2 须注明经济合同签约时间及经济合同有效期限。3.3 须注明双方法定代表人姓名、双方签约人的姓名、双方单位的住所等。有必要时,还应注明双方负责人的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第十条 经济合同由业务主管部门拟定,并对经济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等进行审核,然后将经济合同草稿交财务科、监察科和分管院领导审核,业务主管部门、财务科、监察科、院领导必须在《道县人民医院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审核表》(详见附表)上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经审核通过的经济合同才能签订。第十一条 经济合同金额超过人民币10万元并符合招投标条件的经济合同,要履行必要的招投标程序。第十二条 除经济合同履行地在我院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经济合同由我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三条 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经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经济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第十四条 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业务主管部门的经办人员需记录全部过程,保留全部履行记录。第十五条 相关履行行为需有符合法律形式的签收手续,经济合同另一方的签收或履行人签字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或经济合同特别授权,特别是在材料数量验收、设备调试、质量验收、产品交付、工程洽商、工程结算、工程竣工等。通知经济合同另一方履行义务时,需进行书面通知,并取得对方回执。第十六条 经济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经济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经济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第十七条 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经济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经济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第十八条 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医院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第十九条 变更、解除经济合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医院内办理有关的手续。在办理手续时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第二十条 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因变更、解除经济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第二十一条 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经济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第二十二条 经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第二十三条 经济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第二十四条 处理经济合同纠纷的原则是: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经济合同条款为准。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医院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第二十五条 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做好善后工作。第二十六条 经济合同纠纷的提出,以及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足够的时间。第二十七条 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1.经济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以及与经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账目;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第二十八条 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经济合同专用章。第二十九条 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经济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第三十条 对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第三十一条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三十二条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第三十三条 经济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第三十四条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以维护本医院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严禁以签订、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一经发现,从严惩处。第三十五条 业务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应随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本制度自2012年11月30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道县人民医院明码标价及日费用清单制度 为完善医院价格公示制、查询制、提高收费透明度,制定我院明码标价、医疗费用查询制度。一、坚持物价公示制度,将主要和常用的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服务价格,在收费地点和醒目位置予以公示,自觉接受患者和社会查询、监督。二、将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在门诊大厅显示屏上公示。三、为方便患者查询,门诊收费处在办理医疗收费的同时向病人提供医疗收费明细清单,详细记录医疗服务项目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实行住院病人每日费用清单制度:对病人当天支出的费用按明细项目(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和材料)逐笔登记,做到一日一清,并免费向病人提供。药品和材料要列明每一种药品、材料的规格、数量和单价。患者对清单中所列项目提出咨询时,科室应当给出明确解释。患者出院时,按清单所列金额付费,与清单不符的费用患者有权拒付。五、病人对医疗收费价格有疑义时,纪检办牵头负责协调、查询和解释。六、在医院门诊大厅显著位置公布医院管理部门电话。本制度自2012年11月30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 医院发票的管理制度 一、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财政部门统一监制收款收据;包括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统一票据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往来款收据,由出纳从会计处领取后保管使用。专用票据有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由门诊处、住院处领取后保管使用。二、票据的购置医院使用的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由会计在财政局企财股领购票据,医院每次凭《收费票据准领证》核准的种类、数量及购票方式领购。三、票据的领用登记1、医院购入票据后,由财务验收入库,并由票据管理员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数量等。2、收款员领取收费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票据登记薄上签字。3、统一票据只能由出纳管理。四、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1)收回原收款收据,作为退费凭证附件。(2)退费前先检查原收款收据,要求病名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于退费票据后。(3)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操作程序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按实收金额,另开收据。2、作废要求一式几联均齐全。3、重制票据要求一式几联均齐全,紧接着下一票据序号上的病人姓名等项目顺与重制票有关联。五、票据的核销1、交回的收据存根联,以领用人交回的存根联为依据,并与记帐联金额逐张核对会计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2、领用收款票据未核销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对领用人未销号完毕又开始启用新的收款收据,票据管理员要查明原因。3、对发生退费、作废、重制票据等情况,会计要逐张审杳、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六、票据的管理1、出纳不得兼任票据管理员。2、医疗收费票据只限于在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时使用,非医疗服务活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收费票据,不得刻监制章,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销毁收款票据和存根。3、票据的领、发、存登记薄顺保存5年。4、票据或存根出现遗失、短少的情况,应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应在报刊上声明作废。本制度自2012年11月30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医院内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会计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医院会计档案的完全完整,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财会档案的管理、借阅制度。一、归档范围1.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其他会计凭证2.会计账簿类: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明细账固定资金产卡片其他会计账簿。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说明文字),其他财务报告。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门诊药品仓库各期盘点表,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二、会计档案的立卷1.每月定期将记账凭证连同所附原始凭证按序装订。装订前要剔除金属物,逐编写页号。记账凭证及附件应折叠整齐‘结实’美观。要填好凭证封面,并在封面加盖财务负责人章和装订人印章。会计凭证应一册为一个案卷。2.会计账簿按年度立卷。活页账簿应撤出空白账页,编写页号,装订成册。每本账簿要加贴封面。3.会计报告应在年度决算之后将年报和季报、月报分别立卷。装订成卷的会计报表应附加统一规定的报表封面,年报应归入各单位文书档案保存。4.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部门盘点表等参照会计账簿整理方法。三、会计档案的管理和借阅1.会计档案分类处理、有序存放、妥善保管、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移交档案室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2.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归档要求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移交目录。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后,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人员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全部移交医院财务档案管理员。3.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分管财务院长批准,提供查阅或复制,须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复制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四、销毁制度1、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由档案室和财务科共同鉴定,提出销毁意见,编造销毁清册。2、报本单位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在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3、销毁会计档案时,由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档案室和财务科共同派员监销。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按销毁清册内容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附:会计资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1、年度决算报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保管;2、会计月、季报表(包括文字分析)保管期为5年;3、各类会计凭证保管期为15年;4、总帐及明细分类帐等帐册保管期为15年;5、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25年;6、职工人数、劳动工资统计年报永久保管;7、会计移交清册保管15年;8、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保管。9、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保管5年。本制度自2012年11月30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债权债务的管理,保证医院资金及时回笼,根据《会计法》、《医院会计制度法》和《医院财务制度》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1、医院债权是医院在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包括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应收医疗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医院每年根据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3%计提坏账准备。2、医院负债是医院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医疗款、预提费用、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障费和其他应付款等。非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3、医院原则上不得借入非流动负债,确需借入或融资租赁的应按规定报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并原则上由政府负责偿还。4、完善往来账款的清查、收退及冲转手续,建立健全往来账款的核算账簿记录,及时处理债、权债务。5、严格控制债权、债务款项的发生,一般债权须经有关部门签发,重大者需经院领导审批签字,同时要取得债务单位和个人的合法凭据,不得受理与本单位无关的债权、债务。6、各项往来款项应及时进行清理结算,防止呆账的发生。预借的差旅费,须在返回后一月内结算。7、债权、债务由往来账会计清理结算,要做到心中有数,记好往来账,及时进行清理。重大的和处理困难的,要及时向财务科长、总会计师或院长汇报。8、,每月对债权债务进行一次清查核实,及时调整变更数目,切实做到账实相符,对经核实的债权债务每年至少公布一次。9、财务科要债权债务的变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本制度自2012年11月30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 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减少不合理的浪费,根据《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制度。1、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不行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计划控制、统筹调配、分类核算、用管结合、责任到人的原则。2、医院财产物资都必须置于计划管理之下,各科室每年需要的物资,必须在年前向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指设备科、总务科、物流中心、药剂科)申报年度计划。3、物资归口管理部门,每年应深入科室调查,了解所经营的物资采购。领用、保管等情况,收集各科资料并进行分类综合,在每年年终向财务科报送上年度物资采购、领用、保管、报废详细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全年计划,并附上文字说明。4、采购员应按计划采购物资。未经医院主管院长同意,不得超限量采购,否则,所采购的物资及处理费用,由采购员负责。5、凡采购的物资,必须要取得正规的发票。发票要求:内容全、手续全、大小写金额相符,书写规范,有规定税制印鉴和对方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并且所开发票的内容名称与对方所经营的物资范围为准。6、凡购进固定资产和财产物资,必须经过归口管理部门的验收,采购员、保管员、经管会计、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必须同时在验收单上签具全名或盖章,经财务审核,总会计师审批后,方可凭据到财务科入账或付款,否则财务科不予办理入账。7、凡科室需用我物资,必须由科室护长或科室制定专人领取,其他任何人,未尽批准,不得领用各种物资,各物资发放部门应拒发放物资。8、凡科室领用物资,必须先由经管部门会计开具领悟单,并且开票人与领悟单上签字,经保管人员审核后,方可领发物资。9、科室领用的各种物资,必须与科室经济核算挂钩的。凡乐视领用物资,月底由物资管理部门分类报送综合目标管理办,进行统一成本核算。10、对医院的财产物资,要每年组织人员进行1—2次实地清查。盘盈或盘亏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报告领导及上级处理。11、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并并管好物资帐,要分科分了逐项建立数量金额明细账、会计同保管人员要分工协作,做到账账相符、帐卡相符、账物相符。12、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要有保管员填制报废单,经物资管理负责人、财务科、主管院长签字、并报上级部门法定程序批准后、由保管员或财务科做账务处理。本制度自2012年11月30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保证国有资产的升值保值,根据《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固定资产是指医院财务制度特有的单位价值在1000元及以上(其中: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预计使用年限1年以上(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质,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第一条:固定资产是医院财产物资的主要组成部门,是医院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基础。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有利于保障医院房屋和设备的使用安全和利用效果,提高医院管理水平。第二条: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及其标准1、房屋建筑物:产权属于医院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2、专业设备:单价在1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医疗设备。3、一般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医疗设备。4、其他固定资产: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交通设备、后勤设备,以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1000元,但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桌子、椅子、床、档案柜、资料柜、沙发等。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所经营的固定资产,必须按类型和品种建立分类分科和分户明细账,财务科在“固定资产”总账科目下按类别建立以及明细账。第四条:固定资产计划、采购、领用、保管,除按照物资管理制度规定的方法程序执行外,还必须做到下列工作:1、新建房屋、大型扩建、改建项目,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事先由总务科会同财务科协商编制计划和预算,报主管部门审批。2、购置五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申请科室事先要组织医务、总务、设备、财务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可行性研究,拿出具体切实可行的方案来。第五条:固定资产计价固定:1、房屋建筑物:按建造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全部造价计算单价原值。2、改建、扩建房屋建筑:按改建、扩建项目的全部费用,加上原房屋建筑物的原值,减去已折除部分所占费用来计算单价原值。3、购置的设备:按设备原价、采购费用、安装费用(含安装期间的财务费用)合计计算设备单价原值。4、无偿调入的全新固定资产:按调拔单所载明的原价,再加运杂费和安装费计算单价原值。5、单项固定资产附有其他设施或其他零配件、软件的,均要将这些设施或零配件、软件的费用价值全部计入这项固定资产单价原值中。6、凡盘盈或通过其他途径去得到固定资产不能确定其原价的,则按重新建造或购置全新的该项固定资产所需的全部费用计算单价原值。第六条:新增固定资产交接手续:1、用基建拔款构建的固定资产,应由建设单位编制固定资产交接清册(或交接单),其中壹份报送财务科。2、以自凑资金或专项补助建造(包括扩建和改建)完工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必须由基建办、总务科,建设单位会同财务科办理竣工工程验收手续。3、凡购制、捐赠、调入(包括有偿和无偿)的设备,必须由物资归口管理部门开具验收单和申领单,连同发票,有关文件正本一并报送财务科。4、财产清查中发现的账外固定资产,必须由财产物资归口管理部门写出报告一式三份经主管领导审批后,送一份到财务科。第七条:固定资产调出手续1、一般固定资产调出(包括有偿和无偿)和变卖,必须由物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技术庞人员进行鉴定,报院办公会审批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执行。2、凡调出、变卖固定资产,必须由物资归口管理部门编造清册(或交接单),经主管领导和上级部门审批后,连同其他区原始依据报送财务科。第八条:固定资产使用与管理1、固定资产实现三级帐卡制度,即财务科负责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分科分类梳理金额帐和分户明细账;使用科室负责固定资产分户台账(或建卡)。2、1500元以上的设备要分别建立卡片。交通设备、其他设备统一由总务科负责定牌、编号、建卡;医疗设备由设备科负责。卡片一式两份,分别有总务科、设备产和使用科室保管。3、科室设备要保持相对规定,要有专人负责保管,科与科之间借调设备,均应经过管理部门同意,否则,谁借调,谁负责赔偿损失。4、各类设备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规程,基本做到会操作、会检查、会保养,能排除一般性故障,并经过单位考核认定后,方可独立操作设备。5、各类涉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使用设备,未经医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操作规程和方法。6、科室家具、电器设备、办公用品要实行定位置、定数量、定责任,对于家具、电器设备的使用分配,必须按照先医疗后其他的原则配备。7、物资会计和管理人员经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固定资产保管和使用情况,做到帐卡相符,帐物相符。第九条:固定资产维修与保养1、科室设备和家具损坏后,操作者或使用科室要向管理部门写出报告,报告损坏原因状况。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小的维修应立即组织修理人员抢修;大型维修当即向主管院长或院长汇报,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鉴定,联系维修事项。2、仪修室负责全院医疗设备鉴定、检测、维修与保养,在加强设备维修,保证医疗设备完好率,提高设备利用率的前提下,尽量节减设备维修费用。一般是中小型修理,做到随叫随到随修;大型设备维修,应及时做好鉴定;必须送院外维修的,一定要报请主管院长、院长审批。3、科室设备损坏不及时报告,或报告了不及时组织抢修,或修理人员解雇不修和拖延抢修时间,影响医院正常工作和生活,或造成经济损失的,必须经主管科室同意并报主管院长批准。第十条:固定资产报废制度1、固定资产报废条件:(1)、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无修复使用价值。(2)、继续使用将会引起事故,可能危及安全生产的设备。因设备事故或其他原因使其遭受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固定资产。(3)大修一次费用超过原价值的60%,或一年内累计维修费用超过70%的老旧固定资产,或修理费用价值大于实际使用维修价值的。(4)技术落后,耗能高,小老,腐蚀过甚,绝缘老化,电路失效,性能低劣应淘汰的固定资产。2、固定资产报废手续:(1)、一般固定资产报废,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物资 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鉴定,写出鉴定意见和报废申请单,报院办公会讨论决定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2)、所有固定资产报废,必须将报废手续的正件附件的正本报送财务科。(3)、凡固定资产报废,财务科、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科室必须同时冲销固定资产账卡。本制度自2012年11月30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 财产清查制度为了正确掌握各项财产的真实情况,保证财产物资、货币资金以及债权、债务实存数额可账面数额相符,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对财产清查制度的只要内容规定作如下修订:财产清查的范围1、房屋建筑物、仪器设备等所有固定资产;2、低值易耗品、药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等流动资产;3、现金、银行存款、各种借款;4、各项往来结算款项。一、财产清查的组成形式1、前面清查一般在年终进行,由主管领导组织,清查小组由财务、设备科、总务科、药剂科、纪检工作人员等组成,对医院所有的财产物资、往来款项进行全面盘点和核实。2、局部清查由各物资管理科室根据管理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对流动性较大的物资,如药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等,可按季或月进行清查;对于各种贵重物品,每月应清查盘点一次;现金每日终了时进行清查;银行存款、银行借款每月与银行核对一次,各种往来结算款项,一年中至少核对一至二次。二、财产清查的方法1、清查前的准备工作(1)财务部门在财产清查前,须将有关账薄登记齐全,结出余额,核对清楚,做到账薄记录正确、完整、及时。对于银行存款和结算款项,须及时取得核对凭据。(2)物资管理部门和保管人员,须将截至清查日的所有经济业务,办理好凭证手续,全部登记入账,并结出余额,对所保管的各种财产物资,应整理、排列清楚,挂上标签,标明编号、品种、规格和结存数量,以便盘点核对。(3)清查人员根据需要,准备好各种必要的计算器具和有关清查用的登记表册。2、对固定资产、药品、材料等实物的清查,可采用实地盘点法。须做到:(1)盘点时实物保管人员必须在场;(2 )要注意逐一盘点,不要遗漏或重复盘点;(3)要注意实物质量是否完好,有无短缺、霉烂、变质等情况;(4)对盘点的结果,如实记录,并由盘点人员和保管人员签章;(5)查明盘点结果与账面余额是否一致确定盘盈或盘亏情况,填制“实存帐存对比表”。3、现金的清查通过实地盘点进行。盘点现金时要注意有无违法现金管理规定,以白条抵库和库存现金超过规定限额等现象。4、对银行存款的清查,采用与开户银行对账单相核对的方法来进行,如有未达账项,则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来进行调节,要注意检查未达账项是否正常。5、各种往来款项的清查,主要采取与对方核对账目的方法。三、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对财产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或其他各种损失,应核实情况,调查分析产生的原因,明确经济责任,依据会计制度规定,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予以处理。给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个人赔偿,因管理不善、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则作为其他支出入账。四、财产管理人员的奖惩财产管理人员对自己所保管的财产在数量和质量上负有重要责任。因财产管理人员的责任而引起的财产短缺或损坏,年终考核时应作出需要处理,按其性质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而对财产管理人员各种成绩突出的,应在年终给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奖励。本制度自2012年11月30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 道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员工作职责为了配合医疗服务项目日常收费工作,使之符合国家、省物价管理政策和医院医疗、行政的各项规定,促进医院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文件的有关规定,设立物价管理工作小组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1组成:院长任组长,财务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院领导及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各有关科室物价员。2职责:(1)编制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总体方案;(2)贯彻执行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时掌握国家、本省物价有关政策的调整,制订和培训本院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具体运作程序和操作规定;制定或会同有关科室制定本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配套政策;(3)对各科室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4)会同物价管理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公室设财务科,负责价格日常管理工作。财务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物价员。1.职责:财务科:1.按照国家和省级物价部门的价格管理政策,执行医院收支管理制度;2.负责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日常管理和协调,并使之符合国家、本省物价管理和医院医疗、行政的各项规定;3.督促检查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各项工作的管理和服务质量,及时掌握国家、本省及各地、市、县有关政策的调整,制订和培训本院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具体运作程序和操作规定;4.负责将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录入计算机,将新增收费价格调整到收费价格库中,修正和调整本院的医疗服务价格收取;5.申报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6.配合省、市县物价管理部门的检查,接受上级物价举报中心和统计局的查询工作;7.参与医院对收费价格的自查,接待和处理病人对医疗服务价格的投诉以及费用查询;接待病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咨询,尽量满足病人的需求;8.负责办理《收费许可证》的年检工作,及时上报物价、卫生等主管部门要求的各类物价报表和医药费用监测报表等。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审核界定科室拟新增的收费医用材料。纪检办:组织院内收费价格检查,接待和处理病人对医疗服务价格的投诉。设备科:1.根据医院物资采购制度,执行医疗设备和医用消耗材料购置管理条例;2.严格执行医用消耗材料收费规定的加价幅度。药剂科:1.根据医院用药管理制度,执行药品价格管理;2.严格执行列入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招标价格;3 .对未列入招标采购的药品,零售价按有关政策规定的限价执行。各收费科室兼职服务价格收费管理员:1.严格按照《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及《湖南省价格文件汇编》执行服务项目价格的收费;2.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不得增加收费频次、取消项目继续收费;3.遵照医嘱和护理记录收费,不得超过医嘱和护理记录的内容、范围和时间限制的收费;打印费用一日清单便于病人对发生的费用进行复核;接待病人对医疗服务价格的费用查询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咨询;4.各科室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遇有问题,及时与财务科联系。各科室负责人1.确定医疗服务项目中医用材料可否收费;2.核准本科室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3.审核病人医疗费用;4.依据科室成本核算和项目成本核算资料,对新增医疗收费项目进行收费标准的测算、申报工作;5.配合财务科管理和调整收费价格,督促收费制度的执行。本制度自2012年11月30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道县人民医院医疗收费价格投诉管理制度 一、医疗收费投诉的渠道:(一)电话投诉,我院设立5229012、二部投诉电话13974667886,直接可以与总值班及办公室联系。(二)来访投诉,我院在门诊大厅楼层图上公示了各行政办公室的具体位置,方便群众来访。(三)投诉信,我院在门诊大厅及住院部均设立了投诉信箱,方便群众投递信件及反应问题。二、医疗收费投诉管理的原则:(一)依法原则医疗收费投诉的受理、调查或者处理,必须依法进行,本着对患者高度负责的态度,根据投诉人提供的事实,认真调查核对,坚持以法律和事实为依据的原则。(二)及时处理的原则医疗收费投诉管理工作强调效率。医疗收费投诉的受理、调查或者处理,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办理时限内及时做出处理,同时还要视具体情况,将处理结果反馈有关部门或者投诉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就地处理的原则接到投诉案件不推诿、不怠慢,明确价格投诉的分工管辖,提高处理案件的效率,体现对患者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三、处理程序:(一)医疗收费(物价)投诉和药品价格投诉分别由医疗收费专(兼)职和药品价格专(兼)职物价员具体负责接待受理,并及时办理,不得无故拖延。(二)当病人(家属)到纪检办进行投诉(查询)或经县物价局、卫生局及价格监督员转来投诉事件,专职物价员要及时价入。热情接待,认真听取申诉查询。(三)当申诉(查询)事件属于申述者对政策规定不了解的,应耐心向其做好解答宣传工作,直至申述者理解满意。(四)对需要进行调查才能答复的事件,要与申诉者讲清,并约定下次解答时间及方式。(五)深入被投诉科室调查,要求作出解释,抽取病案及其他相关资料和收费清单,进行核实。(六)经调查属于医院收费有误(或违规)的,该退赔的紧决退赔,代表医院向申诉者赔礼道歉。(七)经调查如属医院收费没有违反医药价格文件规定的,应向申诉人做好解释工作,讲清收取费用的文件(规定)依据,解除申诉人的疑惑。(八)如属上级部门转办的投诉事件,要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交调查结果上报,如要求向申诉人解释的要及时回复申诉人。(九)每一件申诉事件必须要有文字记录,包括申诉人申诉事项,调查后的事实情况,向申诉人反馈情况及时间等。(十)根据调查事实,对当事科室或当事人的奖惩,按医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属重大事件由院务会决定处理。本制度自2013年12月31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医院预算是对计划年度内医院财务收支规模、结构和资金渠道所作的预计。是计划年度内医院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在财务收支上的具体反映。是医院财务活动的基本依据。一、编制预算的原则1、收支统管。医院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兼顾。2、对预算的安排就是资金的安排,要对各类资金统筹调度、合理安排。3、积极稳妥。编制预算要坚持以收定支,量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不搞赤字预算。一切收支数字的预测和计算都要科学、严密、准确、真实。4、以法理财。收支预算是医院财务工作的重要基础,预算的编制过程也是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的过程。二、编制医院财务预算的基本要求医院收支预算的编制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编制预算是医院预算管理的基础环节,为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必须先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1、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究,通过分析、研究,掌握财务收支和业务规律及有关资料的变化情况,总结经验,汲取教训,预测预算年度的收支增减趋势,为编制年度预算奠定基础。2、核实基本数字。如在职和离退休职工人数、门急诊人次、床位和实际开放床位数,计划年度政策性增支因素的标准或定额等。这是预算编制质量的前提。3、正确测算各种因素对医院收支的影响。一是分析测算计划年度有关政策对医院收支的影响,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区域卫划、发展社区卫生、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对收入的影响,增加工资补贴、养老制度改革对支出的影响等。二是分析失业发展计划对医院收支的要求,如病房扩建、新增病床、新进大型医疗设备和进行的大修缮等对资金的需求和对收入的影响等。4、准确掌握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有关编制医院收支预算的要求,熟悉新的预算科目及内涵,熟悉预算表格的内在联系。只有充分做好上述各项准备工作,才能将预算编制的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三、编制财务预算的组织程序医院领导提出预算建议,财务部门细化预算指标,编制正式预算,报请院长办公室集体讨论,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正式实施预算。财务预算一经通过,就是财务收支管理的基本依据,各科室一定要遵照执行,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时,报请院长办公室和工会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调整预算。四、编制医院财务预算的具体方法医院应逐步改革传统的“基数%2B增长”的预算编制方法,采取零基预算法编制年度预算。也就是在科学测算计划年度内各项工作对医院收支影响程度的基础上,确定每项工作可能给医院提供的收入或需要安排支出数量,而不是审核修改上年预算或审定新增部分。1、收入预算的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数,应根据财政部门核定的定额补助和定项补助数编列。(1)医疗收入,门诊部分应以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平均收费水平计算,住院部分应已计划病床占用日数和计划平均收费水平计算,其他医疗收入应区分不同的服务项目,确定不同的定额,分别计算;(2)药品收入,可以上年度没门诊人次没占用床日药费的实际收入水平为基础,结合预算年度业务量预计变动数计算编列;(3)其它收入,可根据具体收入项目的不同内容和有关业务计划分别采取不同的计算方法,逐不计算后汇总编制。2、支出预算的编制。医院的支出的编制包括医疗支出、管理费用、科研项目支出和其它支出。医院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以计划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开支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基础依据。(1)医疗支出,对人员经费支出部分应根据人事部门计划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末平均工资水平,国家有关调整工资、增加工资性补贴的政策规定、标准,职工福利费的提费的提取标准、提取额度,计划开支的按规定属于职工福利范围的增支因素,离退休人员数和国家规定的离退休经费用于开支标准等计算编列;公用经费开支部分,对公务费应以年度人均实际支出水平为基础,按计划年度医疗业务科室平均职工人数、业务发展计划、经费开支定额计算;对业务费可在上年度实际开支的基础上,根据计划年度业务工作量计划合理计算;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可根据修购基金提取数量以及根据需要和财力可能安排的修购项目实事求是的编列。(2)管理费用的编列方法与医疗支出基本相同。对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后勤部门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以及其它各类杂项开支应分别计算编列。(3)科研项目支出按照具体项目预算编列。(4)其它支出,可参考上年度实际开支情况,考虑计划年度内可能发生的相关因素,正确预计编制。本制度自2012年11月30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2年11月30日财务分析制度为了更好地改善医院的经营管理,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基本要求,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特建立财务分析制度。一、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1.分析预算计划和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差距,为编制和执行下期预算提供资料。2.分析医院财务状况(1) 收入分析。重点分析收入增减变化是否正常、收入结构是否合理,查找变化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建议供领导决策。(2) 支出分析。重点分析支出增减变化是否正常,支出结构是否合理,与收入是否配比,节约状况是否良好,从中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发挥好参谋作用。(3) 效益分析。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方面分析对比各项指标,发现不足,不断改进医院的各项工作。(4) 风险分析。计算医院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估量医院对债务资金的利用程度,揭示医院的经营风险状况。(5) 管理分析。通过对床位利用率、药品差价率、各项物资的周转天数、资金利用率等综合指标的分析,评价各业务、管理科室的工作业绩,为院领导对下一步工作的安排决策提供参考。二、财务分析的基本要求1.以真实的会计数据、统计数据为基础,运用一定的技术方法进行分析对比,从众多因素中找到主要矛盾,抓住关键问题,从而提出措施和建议,促进医院各项工作。2.每年度中期进行全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每月编写财务情况说明书,列举当月各项收支及收支结余的同比增减率,披露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重大的事项,必要时需重点分析提示。3.分析报告的撰写要求中心内容突出、语言精炼、表达准确、层次分明。三、财务分析的组织程序财务分析在院长和总会计师的直接领导下,由财务科具体负责进行,各科室积极配合财务科做好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财务分析的具体步骤如下:1.确定分析目标,明确具体要求。2.收集资料,掌握情况,保证分析判断的正确性。3.整理、归纳各种信息资料,进行纵向、横向的指标对比,从中查找差距。4.分析现状,抓住关键,提出改进意见,撰写分析报告。四、财务分析的具体方法1.比较分析法:将报表中的各项数据与预算、上期、其它等同类数据进行比较,从数量上确定差异的一种方法。运用比较分析法可以说明预算的完成情况,了解医院业务的发展趋势和管理工作的改进情况,发现不足,从而推动医院赶超先进水平。2.比率分析法:通过两个相互联系指标的对比,确定比率,分析医院的财务状况和业务状况的一种方法。常用的具体方法有构成比率分析、效益比率分析和相关比率分析等。运用比率分析法可以考察医院的收支明细结构是否合理,评价医院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水平高低,判断医院的风险状况和管理状况,从而协调好医院的各项工作。3.趋势分析法:将两期或连续数期的相同指标或比率进行对比,求出它们增减变动的方向、数额和幅度的一种方法。采用趋势分析法可以揭示出医院财务状况和业务发展情况的变化,从中分析引起变化的主要原因,预测医院的发展前景。4.因素分析法:从数值上测定各个相互联系的因素变动对有关经济指标影响程度的一种方法。采用因素分析法可以分析各因素对指标影响程度的大小,为控制和决策提供依据。本制度自2013年12月31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 道县人民医院设备物资采购和基建修缮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设备物资采购和基建修缮工程招标行为,加强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医院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设备物资采购和基建修缮工程,分别指教学科研设备,计算机软件,实验器材,办公设备,电器设备,图书资料,家具,车辆,专项设备(锅炉、电梯等),医药医疗设备,房屋及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基建工程,已使用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拆除、翻建、维修、加固、改造、装饰、装修等修缮工程,校园绿化工程,对外租赁、委托加工、雇用服务,以及本办法第十二条所规定金额以上的其他项目。第三条 凡医院出资进行第二条所列项目招标的,均适用本办法。但符合政府采购和政府公开招标范围的物资和基建维修,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由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医院参与,并填写《道县人民医院设备物资采购和基建修缮工程招标情况简表》,报医院招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第二章 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第四条 医院设备物资采购和基建修缮工程招标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一)成立招标工作委员会招标工作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副院长任副主任,民主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行政办公室、总务科、财务科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各类招标工作。招标工作委员会下设设备物资采购和基建修缮工程招标工作小组和办公室;由分管总务的副院长任设备物资采购和基建修缮工程招标工作小组组长,民主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总务科、财务科、行政办公室负责人,以及建设和物资使用部门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招标的具体工作;招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总务科,负责招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总务科科长兼任。(二)招标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1.贯彻上级有关招标工作的法律法规;2.制定医院招标管理办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3.研究确定招标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责任、纪律等重大事项;4.研究决定招标方式;5.审定评标人员;6.监督招标过程和结果,纠正错误行为及其结果。(三)设备物资采购和基建修缮工程招标工作小组工作职责1.负责起草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负责审查投标人资质,推荐合格投标人;3.负责抽选评标专家,推荐评标工作人员;4.负责按照批准的招标方式组织招标会议;5.负责草拟合同。(四)招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1.负责落实与承办招标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发布招标信息、投标人资格审查、发售标书和接受投标文件等;3.负责组织开标、评标、验收等日常工作;4.负责招标项目的全套资料的归档保存工作;5.正式签订的合同书送财务科、总务科和纪检监察办备案;6.负责各类招标工作的协调;7.负责招标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五)成立招标工作监督小组招标工作监督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党办、纪检监察科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全程监督各类招标工作。(六)招标工作监督小组工作职责1.负责对招标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受理招标工作中的各种举报,对招标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3.参加医院招标工作委员会及招标工作小组的所有会议和招标活动,对各类招标工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第三章 招标的原则与要求第五条 各类招标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竞争和择优定标的原则,每项招标一般应有三家及以上投标单位参加竞标。第六条 凡符合招标条件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做到项目内容、招标形式、招标要求、招标纪律“四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集中采购的项目不按程序上报;严禁不经招标由部门或个人指定施工或供货单位;严禁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将应该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严禁与代理机构或施工单位、供应商串通,明标暗定,泄露标底,徇私舞弊。第七条 严肃招标工作纪律。对于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学院有关规定的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对不符合招标程序和招标政策、规定的招标事项,纪检监察部门可要求相关招标工作小组重新进行招标。第八条 凡是应进行招标而没有招标的采购或工程项目,审计部门不予审计,财务部门不予付款。第九条 为便于医院对招标工作的管理,物资采购或工程招标时,招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填写《道县人民医院设备物资采购和基建、修缮工程招标情况简表》,同时报财务科和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第十条 招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报招标工作委员会批准并报政府采购部门同意后实行集中采购、招标。第四章 招标范围与方法第十一条 凡医院出资从事第二条规定的项目,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均要按照有关程序实行政府集中招标。(一)2万元以上的修缮工程。(二)30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三)单件在1万元以上或批量在2万元以上的设备、物资采购。(四)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租赁、委托、雇用服务等。第十二条 医院设备物资采购和基建修缮工程招标工作根据不同的额度实行不同的审批权限及采购招标方式。(一)额度在5000元以内的物资、设备仪器采购和修缮工程,由分管院长审批后,由使用部门牵头,纪检监察办、总务科及设备科参与进行政府集中采购;(二)额度在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物资、设备仪器采购和修缮工程,由建设或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分管副院长签署意见,院长批准后,由建设或使用部门牵头,纪检监察办、总务科及设备科参与进行政府集中采购;额度在1万元以下的租赁、委托、雇用服务等由后勤副院长签署意见后,招标工作委员会按规定组织政府集中招标;(三)额度在2万元以上10万元以内的物资、设备仪器采购和修缮工程,由建设或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分管副院长签署意见,院长批准后招标工作委员会按规定组织政府集中招标;额度在1万元以上的租赁、委托、雇用服务等由后勤副院长签署意见,院长审批后招标工作委员会按规定组织政府集中招标;(四)额度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内的物资、设备仪器采购和基建修缮工程,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招标工作委员会按规定组织政府集中招标;(五)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仪器采购和基建修缮工程,由党委会研究决定后招标工作委员会按规定组织政府集中公开招标。第十三条 因特殊原因不能实行招标的采购或工程项目,由建设或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分管副院长签署意见,经招标工作委员会主任批准后,由使用部门牵头同招标工作小组一道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并与供货商或施工单位谈判,按程序签订政府集中采购或工程合同并实施。第五章 招标方式第十四条 招标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一)公开招标是指医院招标工作委员会以招标公告方式邀请不特定供应商投标的方式。(二)邀请招标是指学院招标工作委员会以投标邀请书方式邀请三个以上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方式。第十五条 设备物资采购和基建维修工程项目,根据下列规定确定具体的招标方式。(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1.利用国家专项资金进行的物资采购;2.利用医院大额资金进行的物资采购;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实行公开招标的物资采购项目;4.医院招标工作委员会认为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其他项目。(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应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1.拟采购的物资具有较多的供应商;2.进行采购的物资时间要求不是十分紧急;3.拟采购的物资在技术方面没有特别的要求;4.拟采购的物资金额较大;5.2万元以上10万元以内的物资、设备仪器采购和修缮工程;6.1万元以下的租赁、委托、雇用服务等。(三)有下列情形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项目,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的标的;2.出现了不可预见的急需采购,但又无法按招标方式得到的;3.对高薪技术含量有特别要求的;4.医院招标工作委员会允许的。(四)对于列入年度采购计划的项目,具有标准价或价格弹性不大或价格透明度很高的单项或批量采购物资,可以采取询价采购方式。(五)有下列情形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项目,可以采取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1.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有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标的;2.属于原采购项目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3.预先已声明需对原有采购进行后续扩充的;4.由医院招标工作委员会认定的。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院物资采购,经院长批准同意后,可作特殊处理。(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机密的;(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危险,需紧急采购的;(二)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需紧急采购的;(三)经院领导批准的某些特定情况。第十七条 招标工作委员会根据具体的采购项目或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制定招标实施细则。第六章 招标监督第十八条 招标工作委员会成员以及参与招标工作的其他人员,在招标过程中均应遵守学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要坚持原则,严守机密,廉洁自律,对违反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第十九条 采购项目完成后,由招标办公室通知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对购进物资、物品进行验收。凡未严格按合同执行造成经济损失的,医院将追究有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招标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制度自2012年11月30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3年12月31日道县人民医院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至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根据道县财政局关于《道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制定了道县人民医院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一、会议学习必须持会议学习通知按规定报单位主管领导批准。二、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的超支部分自理。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等极标准表如下项目职务火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元/人.天)省外省会长沙省内其它市州市内正副县长及相当职务人员硬席车三等舱经济(普通)舱据实报销280260240210正副局长及相当职务人员硬席车三等舱经济(普通)舱据实报销240210180140其他人员硬席车三等舱经济(普通)舱据实报销13011080601、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凭据报销。2、到长沙及外省出差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可乘飞机。3、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的其乘坐返机场的专线车费用、机场建设费、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可凭据报销。4、凡乘坐火车符合本办法第1款的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按票价差额的80%给予补助。三、原则上出差人员不得住宿四星级及其以上的高档饭店(宾馆),并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无住宿发票一律不予报销食宿费。四、出差人员无单位接待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城内交通费票据或住宿费票据为凭据,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总额包干,不凭据报销,不分途中和住勤。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特区40元,省外35元,省会长沙30元,省内其它20元,市内其它县区10元,县内乡镇场4元。公杂费: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省外15元,省会长沙10元,省内其它市州5元,市内3元,县内不予补助。公杂费主要用于补助出差人员市内公共交通费、通讯费等开支。五、工作人员离开本地城区参加会议、培训(不含参加党校、行政学院或社会主义学院等脱产培训),其交通费、住宿费凭会议、培训通知及票据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按本办法规定标准报销;会议、培训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不予报销。六、凡经组织批准带薪参加党校、行政学院或社会主义学院等脱产培训学习并在校食宿的,在校学习期间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标准为:省外10元,省会长沙8元,市内3元;在本地城区参加培训学习的,凭据报销往返交通费,并按本办法规定报销在途期间伙食补助费。七、赴县外支援工作、挂职锻炼和跟班学习等人员,在途期间(仅指首次前往和期满返回)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可回原单位按照上述差旅费规定报销。工作期间发放伙食补助费,补助标准为:省外每人每天补助8元,省会长沙每人每天补助6元。参照以上标准医院制定了关于外出参观学习、学术会的具体规定。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外出参加短期业务学习和专业学术会议规定如下:1、审批。(1)、参加省内学习班、学术会由对口职能部门在《会议通知》上签署意见,分管院级领导审查,报院长批准。(2)、参加省外学习班、学术会由分管院领导在《会议通知》上签署意见,报院长审批。(3)、凡未经批准擅自参加的各类学习班、学术会,所有费用由本人自付。2、对象。(1)、每次参会人员按批准人员。(2)、参加市内学习班、学术会的对象:专业委员会委员、论文第一作者或医院选派代表。(3)、参加省内学习班、学术会的对象:专业委员会委员、论文第一作者或首席医师、主诊医师。(4)、参加省外或全国性学习班、学术会的对象:专业委员会委员、论文第一作者或相关专业的首席医师、主诊医师(限在本省或邻近地区举办时)。(5)、相关专业首席医师每两年可参加一资省内外学习,主诊医师每三年可参加一次。(6)、所有省内外学习参会人员,原则每年仅安排一次学习(包括为学历、晋升职称而参加的相关学习)。(7)、参加学习人员的时间抵工休假。3、费用(1)、会务费、资料费及其它相关费用按照批准的《会议通知》的标准由医院报销,超标不报。论文相关费用自理。(2)、批准的《会议通知》规定时间内的食宿、交通等差旅费按标准一月内报销,超时不报。4、医院安排的为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长期进修与短期学习费用管理(1)、严格按进修计划进行。每年由业务部门根据医院需要,确定修专业,选择的进修医院必须由医院指定或经医院批准同意,一般情况每年进修人员限定在如下范围:医技2-3名,护士1-2名,其它1-2名。如多人申请同一专业进修,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选送。(2)进修人员基本条件:人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工作期间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业务基础好,具有培养前途,进修前两年内无违纪违法事件和医疗事故发生,经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科室负责人推荐。(3)、外出进修人员必须与医院签订进修合同,进修回院后必须在院工作5年以上,否则不允许提出调离和停薪留职要求。违者退还进修期间全部费用和工资待遇,并接实际不足年限每年赔偿医院人才比例失调等损失2000元,不则扣留档案,不办调动和停薪留职手续,予以除名。(4)、进修费用:进修费凭有效发票报销,住宿费按一年3000年,半年1500元限额包干,凭有效发票报销。进修期间报销往返路费一次,如单位因特殊情况召回除外。(5)、短期学习:医院安排的为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短期(2月以内)培训费全报,车船票按标准核报,住宿费、伙食费按每月2000元包干(住宿费凭发票)其它费用自理。上级免费的项目不予补助。医院定点医院培训有住宿(2月内)报伙食补助20元每天。3月内的短期学习按长期进修每月金额报账。本制度自2012年11月30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道县人民医院2012年1月1日建立经济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的实施办法第一章第一条为加络医院经济管理的财务管理,进一步确保医院各级领导干部在各项经济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规范院内经济秩序,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供医院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会计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建立健全院内各级责任制,是贯彻实施《会计法》、提高管理水平的避免财经工作失误的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径,是医院搞好财经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监审计给织协调,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层层管理、层层负责,一级抓一级,将经济责任贯穿于医院财经工作的全过程第三条 医院应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有的离任审计制度;接受和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信财政、卫生、审计,税务等部门依法对医院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第四条 建立院内各级经济责任制,是将权利和责任相结合,使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及人员在经济工作中即按规定行使职权,又必须按规定承担其相应的经济责任。本实施办法主要针对医院院长,各分管院领导及财务科工作人员。本经济责任制是指上述经济责任人在医院经济管理工作中应该履行的权利和责任。第二章 经济责任内容第五条 在医院党政领导直接领导下,医院成立院财经工作领导小组,院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在医院经济责任制建设中要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并承担领导责任:(一)根据上级领导机关关于经济责任制建设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订经济责任制建设的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组织制订并督促落实经济责任制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分解下达并组织实施责任目标,使医院的各项经济活动规范化、制度化。(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要求制订医院的重要经济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确立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审议医院的预算调整方案;监督医院预算的执行。(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医院财经工作的透明度,对医院重大支出项目、对外投资、信贷以及未纳入医院预算的特殊、大额财务支出等,严格按照决策程序进行。(四)对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逐步完善各级领导离任审计制度;研究解决并整改医院在各项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各项财经规章制度。(五)对在医院各项经济活动中的先进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问题突出的部门和经济责任人进行处理。第六条 院长在经济活动中在努力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并承担领导责任:(一)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是医院各项行政工作的总负责人,对医院的财经工作负有法律责任。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医院财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制度,积极防范和纠正一切违规违纪和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二)根据经济责任制建设的工作部署,按照责任范围,落实各领导成员及部门经济责任人的具体责任。经常检查和了解医院各级领导执行经济责任制的情况,解决医院经济活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加以督促和整改。(三)统一指挥全院财经工作的实施,负责依法任用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权利;负责要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建立健全医院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对医院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四)负责审定医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及预算调整方案、基本建设计划、贷款和资金筹措计划;负责审定医院财务报表和财务年度决算报告,并在报表、报告上签名盖章,对报表的真实、完整承担责任。(五)支持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防止各级会计人员在正确执行《会计法》过程中受到打击报复的情况发生。(六)负责审定医院各项重在支出项目、未纳入预算的大额财务开支、对外投资、信贷计划等重大经济事项。以上经济事项必须进行科学、严密的可靠性认证,集思广益,并由分管院领导按规定程序送院财经工作邻导小组充分讨论后提交院党委或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通过后的方案须经院长签字确认后方可施行,以确保医院资产的安全、完整。(七)负责审批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八)负责组织医院各部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九)医院财务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凡需医院领导审批的重大支出项目以及财经政策、制度制度与变更,必须经院长审批。(十)根据医院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要求,审批或审议有关超支预算支出。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不要求编制超出医院综合财力的赤字预算;不把有专门用途的专款、借款、捐款等视为医院自有资金编制预算;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不随意扩大支出范围,保证支出的真实、合法性,提高医院的资金使用效率。(十一)努力开拓财源,多方筹措医院发展资金;分解和下达各部门创收计划,力争实现医院年度收入增长目标。(十二)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参与医院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清理、转让、报废等审批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十三)审议院内各级财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负责人的聘用方案。(十四)负责对医院各级经济责任人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具备领导干部必需的经济、金融及法律等方面的基本知识。第七条各分管院领导在医院经济活动中做好一下工作并承担领导责任:(六)按照职责范围协助院长贯彻落实经济责任制建设工作,晶体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各项经济责任制工作(七)加强对分管责任范围内工作的领导,每季度至少要检查一次分管部门对医院财经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敦促整改,督促分管部门在各项经济活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中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办理,提高有限资源的使用效益。(八)对责任范围内的预算资金使用负责,按医院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要求,负责审核分管部门经费的有关开支,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九)分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设备科、总务科)的院领导,应严格执行医院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清理、转让、报废等审批程序,对于房屋、建筑物以及大型精密、贵重设备,应配有专人负责并建立岗位责任制进行管理,对医院固定资产的完整和保值、增值负责。(十)组织对责任范围内经济责任制建设工作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向医院提出奖惩建议。第十一条总会计师在经济责任制建设中要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并承担领导责任:(十三)总会计师是医院财务管理的行政负责人,在院长领导下,具体负责贯彻医院各项财经政策,管理医院日常财经工作;对本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包括财务收支的组织与报批、日常会计核算、会计数据信息处理、报表的及时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十四)根据国家有关的财经法律法规和院内财经政策,组织编写和拟定适合医院具体实际的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实施细则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行为,依法管理医院的财务收支活动,确保医院的各项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贯彻执行。(十五)负责组织编制和执行医院年度财务预算。参与编制医院各项经济计划和远景发展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医院事业发展计划做好医院年度预算方案,合理分配好医院各项支出的预算指标,不编制超出综合财力的赤字预算。根据实际提出预算的调整方案。(十六)负责监督和控制医院财务预算方案的实施和执行,根据医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经济组织收入,监督各部门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医院,坚决制止“小金库”和院内资金体外循环等违纪行为;严格执行医院预算,控制无预算及改变经费用途的各项财务支出,对各类资金开支标准、开支范围及其合法性进行监督和严格审批,杜绝资金浪费和流失,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院长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十七)严格执行医院“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统一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按照统一财经方针政策、统一财务收支计划、统一财务规章制度、统一资金调配、统一业务领导的原则,管理医院各项财务会计事项和医院资金。(十八)加强财务管理,合理调度医院资金,控制和调节资金流行和流量,随时掌握和控制预算支出指标;负责督促医院会计信息的处理,及时编报医院的各种财务报告,准确地提供各种财务信息,为医院领导决策事业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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