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付款方支付款项出去 不需要缴纳税金啊
是不是在老师回的问题下追问就不行了?
老师你好公司为个体户,科里给核定查账征收,但是二季度没有开过发票,请问他用申报个税吗
老师请问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有5万开了专票,另10万开了普票,是不是15万都要缴增值税啊,谢谢
老师 我记账公司把我拿回的发票都挂在其他应付款,实际上我都已经现金付过了,我要怎么调,这个月开始小规我要自己拿回做账。
社保年度缴费工资申报重复了,怎么作废,也没有选项
老师,一个员工,她没有在公司上发工资,(不在公司上)他出差的车票能用吗
个体户查账征收,按季度制作 记账凭证,比如季度内发生的业务,统一记到季度最后一天?有税法依据吗?
老师有点晕了,会计分录设计没有闭环,我接到一个任务,就是要站在食堂的角度上,(食堂没有专门银行账户)收集学校和餐饮公司的支付凭证作为附件,面反映学校食堂的经济业务。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是涉及金融资产的都不行嘛,为什么换出资产是长期股权投资就可以?长期股权投资还一定是权益法确认的而不是成本法确认的,说是涉及到企业合并
老师,个体户首次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经营所得个税,0收人,就经营者一人,非要在代扣代缴采集人员信息吗
玲竹老师您好!收款方呢
请问实际工程已经发生了吗 就是工程建造工程中的违约 还是根本工程就没开始就违约了
玲竹老师,是建造工程中的违约金
那收款方建造工程中收到的违约金要支付增值税 城建税 附加税 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谢谢玲竹老师
不客气哈 欢迎有疑问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