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就是你们发放的这些补贴,一次申报在本期收入工资薪金里面。

该名单中“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选“是”的纳税人,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将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请根据 纳税人的实际收入情况,再次判断纳税人是否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如不符合需选“否”。 一、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 不超过6万元; (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老师你好个税里面的减除费用,1、上一纳税年度 1-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2、上一纳税年度 1-12月的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 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 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符合以上条款的每个月是怎么扣金额。提问:年薪低于60000元的每个月是扣60000元还是5000元呢。
老师,建筑行业, 这边收到一个【疑点指向】需要核实,附件表格中的企业在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税前列支的工资薪金数额远大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代扣代缴申报表申报的工资薪金收入。 综上,出现了“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税前扣除不实”的疑点。 名单中“个税扣缴申报累计”经验证为当年度每月扣缴申报的“本期收入”的累计数,已包含当年度离职员工及一次性奖金、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等金额的申报扣缴数据。 这个之前按照千分之4缴纳税金
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将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 不超过6万元; (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根据上面的政策。我们有一家分公司一直在申报个税,2021年之前有在分公司发工资,2022年没有了,由总公司发,但是这个员工是这家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虽然分公司没有发,但是都有正常个税申报,就是正常薪金为0,那这样还符合上述政策吗?
老师您好,这两段话矛盾吗,请老师解答一下,谢谢: 确定一处为工资薪金发放单位,其他单位为兼职,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全部为兼职的,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减除800或者4000以上*20%部分,剩余部分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于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比如我现在是在三家单位有取得工资,都按工资薪金进行了代扣代缴个税,而且次年3月已对个税做了综合汇算。有人说不对,只能在一家单位合并领取工资,单位之间开票结算(人力资源劳务派遣),不知道怎样对?
个人付款,但是要求开公司抬头,实际发生业务也是跟公司合作,可以开吗?
个人付款,但是要求开公司抬头,实际发生业务也是跟公司合作,可以开吗?
猪肉牛肉和鸡蛋在商品流通环节销售是不征征增值税的,那么开发票上面税率是填免税还是零税率?
老师,小规模企业如果季度收入超过90万会强制变成一般纳税人嘛?
老师 您好 我目前是待业状态,因为身体原因休息了大概得快两年了。之前有过一年私募基金代理记账会计助理的经验,有初级会计证,但是现在也快忘没了。我打算学完四十期去找工作,准备往成本方向发展,之后也想走财务bp。请问这两个方向冲突吗?我要是往此方面准备,现阶段我把重点放在哪里呢,学习过程中要注意什么呢,后续我还要报什么课程吗?
老师,业务招待费超出限额部份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吗?
老师,这个月开票金额为5168636.32,税额为769574.52 ,税负率为3%,需要勾选多少进项发票
老师,想问一下就是,比如装修一个办公室,老板出资了200万,然后这个款项用来装修买了各种物品,这个怎么做分录了
老师,我的其他应付款都报表死活对不上咋办啊[流泪]
老师,我这有三个门店,我三个门店现在都是个体执照,名字不同,法人不同,经营范围一致,我想了解下注册小规模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执照我应该怎么用这个执照运营这三家门店最合理,我不懂这个企业执照,有什么说法吗?我注册资本就想做最低的
以后月份不能申报吗
以后可以申报,这个月申报的是上一个月发下去。
就是做了补贴工资表的是吗
对,是的,是这么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