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税和增值税按照缴款书,本身价款用进口报关单,不要看这2个的组成计税价格
请问是不是我收到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就是进口,然后进口如果我是报关单是人民币结算就是不用购汇付汇就是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口增值税) 贷: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 如果公司有相应的外币就是不用购汇,直接付汇 就是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口增值税) 贷: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财务费用-手续费 贷:银行存款-外币户 如果采购与付款不是同一个月还需要对应付账款调汇,调汇用月末汇率?如果既不是人民币结算也没有相应的外币就多一步购汇借:银行存款-外币户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
做进口货品的入账。 收到了合同,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口关税缴款书。报关单 报关单上的成交方式是EXW, 单列了运费人民币价格,保费的费率,杂费的人民币价格 做凭证时,入了原材料,按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面的完税价格,入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扣进口关税) 贷:银行存款(扣进口增值税) 贷:应付账款 有个疑问,按照合同价5W多欧*进口增值税的汇率7.2371,算出的往来只有369271.58,怎么入账后,推出的往来有33W多 这是什么原因呢? 本来运费、杂费、保费,是不挂往来的。 这个入账的33W的往来,正确吗?
请教下关于进口业务。进口报关单上境内收货人A 和消费使用单位B是不同的两家公司, 并且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写了境内收货人的公司A。 我们问过第一家财务公司,他们的解释说,因为B是“消费使用单位”, 才真正拥有货物所有权。 如果缴款书开给A, A因为没有货物所有权,即使进项税缴款书开给A,但A也不能享有进项税抵扣。 这样的说法对吗? 另外,我们又咨询过第二家财务公司,另一种说法是: A可以不充当“纯代理”(即进口买卖的业务实际是B在做,不是A来做); A应该要充当“代理进口”,然后做经销销售给B,相当于对境内销售,再给B开具国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样的话,A就可以用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进项税,来抵扣销售开具给B的国内专用发票上的”销项税“? 上面哪个说法对?
老师,有一笔银行付款是13674.52元,对方单位写的"结售汇过渡资金应付款账户",这个是一个进口货款,但是收到的专用缴款书上,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完税价是13662.00,关税109.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完税价是13771.46,税额1790.29,这些数对应不上,会计分录怎么写,谢谢
13.支付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A设备修理费10300元,取得小规模纳税人从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税额300元。14、2月18日,以一台设备对建材机械厂进行联营投资,该设备的账面价值为200000元,双方作价为250000元。15、2月20日,支付自来水公司通过银行托收水费21200元,取得自来水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0元,税额1200元。16、2月21日,签订C设备经营性租赁合同,合同约定C设备租赁期为一年,租赁费为226000元,租赁费分三次收取,即于合同签订当月预收10%,A设备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成当月收取40%,余款于A设备交付日第六个月收取。当月开具收据收取A设备租赁预收款22600元。17、2月21日,进口融资租赁用A设备一台,进口价1500000元,报关进口时海关征收关税200000元,增值税221000元,价款、税款均已支付。18、2月21日,向主管税务机关查询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比对结果信息。上月申请比对的两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其中进口经营用A设备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比对相符,金额11764
是还有一个报关单是吗,不用管它们之间的差额是吗
是的,还有一个进口报关单,不用管这个差额
好的,老师,这个银行汇款写的这个对方单位,我有点不太理解,挂往来吗,二级明细写啥
挂往来就可以,要么直接走银行
预付款,贷方走银行,预付账款的二级明细怎么写
写单位名称就可以啦
好的,谢谢老师
不客气祝你学习进步
老师,我找到报关单了,写的是1745欧元,成交方式CIF,成本的话,我还需要去找汇率折算吗吗
需要找到进口当月第一工作日的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