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偏低比如大大低于市场价格、或者甚至大大低于成本价。 明显偏低并不等于一定有问题,还要看是不是有正当理由
老师您好(这个问题问过一个老师,我还是不太理解),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眼镜商店由总公司和分公司都是独立核算增值税,所得税是汇算清缴 情况是分公司因没有银行账户,进行进货的时候就不能有发票,(想解决进货库存的发票问题) 我们现在都是总公司进货开发票,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样处理?我们总分公司在一个市,距离相隔2公里,可以在总公司调库存给分公司吗(如果可以调拨库存账务怎么处理)?老师说视为销售,他是在一个市,不是跨市,如果是视为销售,开销售发票必须得加价处理吗?加多少幅度为合理? 怎么样能没有税控风险,最为合适处理这笔业务 两个公司都是真实公司,而且都里真实业务
老师,我想问下我们是理货公司,我们和我们的上级公司有业务,按照市场价在进行业务,如果我们按照明显低于市场价与上级公司业务往来有什么风险吗?低于市场价这个会落实在合同上,实际账上包括现金流也会按照这个进行,所以有什么潜在税务风险和其他风险吗?
业务是这样:我们与客户公司(一群公司)有正常业务往来,现在客户公司需要上市,让我们配合。第一步,我们以原售价的3折买进原出售的东东,货款已汇,A公司已开发票给我们,东东在原地。第二步,不是A公司,而是B公司以35折的价格从我们那里再把东东买回去,我们开票给B公司。因为对方要上市,想问这个业务正常吗?或者对于我们有什么风险?
就是比如就是干赔本买卖,因为我都是上下级公司,拉对方一把
同学你好 这个一般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