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稍等一会儿,我找一下,找到了就发给你。
考试您好,山东省税务局在2022年11月份出了一个文件 ,法人名下的车如果租赁给公司使用 ,就不能去税务局代开租车费的发票 ,现在的难点是我司在2020年和该法人签过一份2年的租车协议 ,每月分期付款给她 。 该法人目前欠我司5个月(2022年7月至11月)租车费的发票 ,今天去税务局想代开租车费发票时被告知该法人不能给我司代开租车费的发票了 ,请问这种情况我司应该怎么操作才能取得租车费的发票啊 ?或者转换用什么方法解决这个问题比较好?谢谢老师
老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现有AB两个公司,A是生产性企业,B是商贸企业。平时都是A负责生产,然后卖给B负责出口,退税。然后B公司现在接到这么一张订单,是客供材料的订单,客户C要求这批出口商品中的一个小零件用他的客供材料,B公司不需要付任何费用购买,但进口该批客供材料的时候B公司在单一窗口交了关税和增值税,有缴款书。然后B公司是几个人的那种销售公司,不具备加工生产能力的,这批客供材料直接运到A公司,由A公司去组装,然后做好后卖给B公司,B公司再出口卖给客户C。这种情况,AB公司的账务应该怎么操作?咨询税局,当地税局说10年内都没见过这种情况
老师好,请问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我们有商铺是拆迁户,原来拆迁户有商铺无证的,我们拆迁协议是把无证拆迁户我们换有证商铺给对方,面积按原来无证的面积换,这样我们开发公司无需在支付拆迁款给对方,总之是商铺换商铺,面积不能超过原来面积,超过部分对方补款给开发公司,现在已经在清算了,税局说按视同销售,这个明白,但是关于视同销售单价怎么定?有相关文件吗?
老师 山东省税务局2017年1号文 关于土增清算的文件 我怎么找不到啦,能给个链接吗
你好 老师 山东省税务局2017年1号文 关于土增清算的文件 我怎么找不到啦,能给个链接么
老师,公司采购一批机器,机器带有配件(配件回来销售的时候再给用户的安装上去),但只显示机器的进货价。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分开售卖,请问这个怎么处理?假如机器带有配件进货价是4万元,配件单独进货价是1万元的话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限制开票吗
年报财报没报在哪里查
把应交企业所得税费用转本年利润了,是不对吧!怎么调整
企业实缴资金需要去税务大厅备案吗?
车间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入哪里?
买10000元购物卡送礼,超市给开了发票,我不入账可不可以?
同一个项目,签了两份合同。一份是简易计税的劳务分包合同,另一份是材料采购合同一般计税,这样操作可以吗?风险点在哪里?怎么规避风险?
对于亏损企业而言,稀释每股收益为什么会增加每股亏损?正常来说不应该是股数增加,每股的亏损更少吗?怎么反而会增加每股亏损呢?
老师,您好!请问一下,销售借钱1万出去,然后付了油费5000元,已经拿到发票,那出纳怎样记账啊
你好 发不了链接 网站设置的原因 临沂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具体政策的公告[政策失效]临沂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第1号 2017-09-21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本法规于2022年9月20日到期。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土地增值税税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管理办法》(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问题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土地增值税。临沂市范围内执行以下预征率: 纳税人转让市区范围内的普通标准住宅,预征率为2%;转让市区范围内的非普通标准住宅,预征率为3%;转让市区范围内的其他房地产,预征率为3%。 纳税人转让市区范围外的普通标准住宅、非普通标准住宅、其他房地产,预征率为2%。 市区范围是指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区域。 二、关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问题 对符合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条件的纳税人,临沂市范围内执行以下核定征收率: 纳税人销售新建普通标准住宅,核定征收率为5%;销售新建非普通标准住宅、其他房地产,核定征收率为7%。 个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核定征收率为5%;非个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核定征收率为7%。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核定征收率为7%。 本公告自2017年9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9月20日止。 特此公告。临沂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