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的

老师,如果公司章程规定股东的投资金额是150万,现在股东打款进来200万,多出来的50万计入资本公积了,那是不是要去工商变更章程将此股东写成投资金额150万资本公积50万?
请问已经收到投资方的投资款了,但是工商还没变更,那这边款是可以直接做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呢?还是要先挂往来?
麻烦问一下老师,有工资表但是发工资时候只发了一部分工资,能不能这样做分录:借:管理费用-工资,贷:其他应付款-社保 公积金 法人、银行存款(实际发的那部分工资)
问下:投资款计入的资本公积不能用来发工资,那实际我就是用了投资款付工资,也看不出来是用资本公积付的工资吧?
实收资本只能谁打进来,我用实收资本还了贷款也算是公司实缴吧 就不管这笔钱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