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按照95来就可以的。
老师好,我们作为分包单位,三年前没钱继续施工,由总包有偿垫资完成项目,如今甲方结算完成可以收款,总包一分不给反说分包反欠总包100多万利息,4分息之高,是否合理?
老师一月进度款100万 其中罚款10万,乙方开票给我们100万 罚款是不是我应该记入营业外收入而不是工程施工成本 借:工程施工-分包100 贷:应付账款100 借:应付账款10 贷营业外收入10
发包方给承包方合同总额100万,发包方分录借工程施工100贷其他应付账100万,如果发包方和承包方存在多个合同的情况下,每次都是这样子做,往来款还有他个人的借款等,最终想知道承包方与发包方到底谁欠谁?我是不是用总合同金额是发包方应给承包方的,总合同金额+应付贷方减应付借方?
老师,分包方有罚款,比如:合同价100万,罚款5万,最后分包给总包结算是按95万,还是100万呢?罚款是施工中有错
老师好,我们公司是工程公司,和总包签了100万分包合同,其其中30万总包帮忙做实名制工资已发放给农民工工人,还有70万我们要开票过去,总包才付款,请问我才70万发票,但是我的收入不应该是100万吗?怎么入账呢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