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个不是正确的做法,你打到个人账户的账上就挂到往来款了,以后也能查到的
去年我们从供应商那里买了八十九万的货物,票已开,疫情过后公司经营情况不太好,账上资金周转不开,一直未付货款,人家催的急,股东个人就把钱给人家付了,还用了好多现金,也没有给对方付款的凭证,对方也没有给他凭证,我现在要入帐没有原始凭证,直接从应付账款转到其他应付款吗?后边怎么做个证明什么的呢?金额这么大,不能随便转入股东身上吧……
应该这么说,当初卖方是个人有到税局代开了发票,但是因为卖方个人问题,银行账号无法使用,因此公司并没有直接对公转卖家私人账户,法人收到对公账户转出来的这笔钱,用了其中一部分微信支付了部分货款
我有个问题,就是八月份打多了一笔钱,5万,打了两次,一次应该付的,后来老板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打了,当时他说这笔钱当做是货款,实际是对方已经退回到她的私人微信上面,就相当于供货商并没有多收。九月要支付这个供应国10万,老板私人打了五万,就是八月多转的那笔钱,公司只需要打5万,不明白怎么做账,有点绕
小白求解,老板娘从公账付给她个人账号,她个人账号再付到其他供应商微信的私账,这样做是为了避税吗?有没有什么影响?为什么不直接对公付款呢?
老师我想请问一下,有个问题我一直没搞明白,合伙企业缴纳的那个年度汇算的经营所得税和预缴纳的,是自己微信付的,为什么做账的时候要其他应付款,然后又要付给他们呢?这应该不是个人缴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