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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要具备的条件

2023-08-16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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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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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6 14:39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一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在满足哪些条件下,可以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答:根据《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研发费用的主要内容   (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二)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三)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四)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五)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六)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七)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广东华图教育(gd.huatu.com) 详文参考:https://gd.huatu.com/ask/2022/0413/2965950.html#360%26a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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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一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在满足哪些条件下,可以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答:根据《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研发费用的主要内容   (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二)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三)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四)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五)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六)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七)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广东华图教育(gd.huatu.com) 详文参考:https://gd.huatu.com/ask/2022/0413/2965950.html#360%26ask
2023-08-16
您好,这个我上班把条件发给您
2022-11-02
可以。小型微利企业、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企业只要符合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相关规定,就可以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2024-06-12
https://www.zhihu.com/tardis/sogou/art/453140560 看看这里对你有帮助
2022-07-04
1.企业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2.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3.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4.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5.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集中研发的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6.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照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
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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