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9年5月份预提18万,当年也要摊8个月,余下是5个月,不会是18万(12个月)的

个人(非个体户)可以在手机上电子税务局开普票——*林业产品*碎单板这个货物名称的发票吗?
1.活动策划,2350 2.活动运营:2655 2.场地设施维护:2500 3.广告设计,1380 4.广告制作:3055 4.足球,150*12,1800 5.医疗用品,850 6.品牌球网,380*2,760 7.球赛直播,26*100,2600 你好,帮我看看这个能不能一起开发票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代客户订房间收取服务费,哪些能做成本?
老师,目前代开个人代开这个不动产的征收是3%是不是新的增值税法已经没有5%征收率了?
老师,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开停车费发票,开普票3%,开专票是5%吗
怀疑老板签订虚假居间合同套取公司资金,但是问老板他否认,该保留啥证据或者附件来作为我尽了审核监督义务呢?
车间购买一批模具,生产饼用的,2000个大约6万,要做在什么科目?
老师我怀疑我们老板签了一个假的建筑服务合同来提取公司账上资金,我该如何做规避我的审核监督风险,但是老板一口咬定那个事情是真的,那个订单接的上海移机项目,我又无法前往核实
早于发行日该怎么折现呢? 面值1000元的债券,票面利率8%,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2013年5月1日发行,2018年6月30号到期,有效年利率为10.25%,2016年4月1日的价值为多少
郭老师,生产出口企业没有留抵税额,可以申报退税吗
2019年的5个月%2B2022年余下的5个月=10个月是对的
不好意思刚看到信息,老师,我们会所的房租是从每年的五月份开始计,我们共同经营的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底。但在22年5月初的时候就已经预交了截止到2023年4月底的房租。现在的分岐点就是2022年5月份和6月份共同经营这两个月的房租。朋友那边的会计说这两个月的房租已经从利润表里减去了。
可以请对方的会计提供每期摊销的核算明细表,一看就知道了。
老师,因为我在咱们会计学堂报名学的会计,所以会所的帐目一直是我自己记账。分账的时候他那边找的会计。就对房租这一项提出了异议,每年四月底交完房租以后我会在每个月进行15000元的摊销,对方说这是预提,然后我说开业之前交了18万的房租不干的时候应该再收回的18万的房租,不知道他这种说法对吗?
预提是不算的,只有真正的摊销才能算入,。
对方会计要列示出每年预提多少,余下多少,每年摊销多少,余下多少,各是各的,预提与摊销不能互抵。
老师,我算了一下,我们共同经营38个月在利润表里出来38个月的房租,难道不对吗?我要不要跟对方的会计讲共计多少个月支付多少个月的房租就对了。还是这个每月的摊销我给他们列士出来呢?
共同经营38个月在利润表里出来38个月的房租,难道不对吗?——对的,就是只有38个月
对方应提供明细一共进了多少个月的,,如提不出来那就是有问题了。
那麻烦老师帮我出出主意我该怎样向对方说明。
请对方列明细,预提费用与房租每年摊销情况明细表。
好的,谢谢老师,只要确定咱们这种记账方式没错,确实就是剩下十个月的房租,我就放心了。
对了,老师,还有一个情况,只有第一年的房租是我跟朋友拿钱交的,从20年交房租开始,都是从每年的利润里面拿钱交的房租,这个受影响吗?
有影响,,利润里拿出来的是公中的份额,,自已借别人的要还,也就是借的是要收回来要单独算。
老师,我没明白您的意思?你能详细说明一下吗?
借的要归还,大家入伙的算费用。
大家入伙赚来的花了算费用。
天啊老师,您还没休息啊?本想发过去您明天看到信息以后再回复呢,实在抱歉打扰你了
你的意思是用利润预交房租算是借款?老师您明天再回复我吧。早休息。
利润是公中的钱,交房租与预提没有相关性,还是按摊销算,这个就是利润里拿出来的是公中的份额最后都会汇到净利润中,不用另算的。
ABC三个合伙各出资10万,每人10万,,,房租每年6万,每月摊5000元,A垫支了第半年房租3万元,那么第一年总的出资实际上是30%2B3=33万,A-*是13万,B-10万,c-10万,第二年上半年房费由公中出,比如第二年上半年赚了20万收入,,20万减成本减半年房租3万=利润 ————这么明白了么?
BC退出由A经营,那之前的3万的半年房租是要另计退还给A的,
公中摊进收入里抵减的是不能算的,因为三个人都要承担。
老师,您举的例子我明白了,但是我和我的合伙人都是各占50%的股份,前期各自投入80万凑了160万其中包括第一年(2019年5月份到2020年4月)18万的房租。之后的房租都是我用酒店利润交的。直到2022年6月份截止,老师我该给他15万的房租还是18万的房租呢?
80万中如果已含18万的房租,那就不用另计了。
对方退资按80万-18/2=80-9=71万,就是这个意思
合伙人都是各占50%的股份——平分费用及债务,,除非另有约定。
老师现在不是退资,是店铺整体转让给我了,从2022年7月开始,由我独立经营。在2022年4月底的时候我又用利润交了下一年的房租18万。中间不是还牵扯到共同经营五月份和六月份两个月吗?我接手的时候还剩下10个月的房租是15万,但合伙人说我应该按照18万/2的房租退给他,那请问老师到底应该按照15万/2还是18万/2退呢?
个人以为不应该退,无论是15万还是18万都不应退,原始投资是160万,这里面是含着18万,第一年房租,即便没有这个房租,这总共的160万也是用来经营,22年七月份按照利润表分的利润,,把对方的股份收购回,也就是剩余的实收资本退回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