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的, 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28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税总局公告2018年28号),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1、对按次纳税的自然人,向企业提供销售、劳务或服务,每次销售额(不含税)在500元以下,企业可凭自然人开具的个人收据在税前扣除,无需发票。 2、自然人连续发生销售,每日累计发生的销售额作为一次,总金额在500以下,企业可凭自然人开具的个人收据在税前扣除,无需发票。 另外,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规定》规定,企业境内支付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但个人交易满足,小额零星”条件的可以不需要发票。对于“小额零星”的标准,规定只明确了“小额”是指金额低于增值税起征点(500元/次) , 但是对于“零星”的标准却没有界定,因此对于每月都要支出500元的交易是否能认定为“零星”是存在风险的。有税务稽查案例表明,对于每月都要支出500元以下个人交易,持续交易一段时间的,税务稽查认定已经不属于“零星”交易而是“持续”交易,需要以发票为税前扣除凭证。
老师,500以下没有发票的零星支出也是可以入账的对吗???其次,这个入账之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不???
老师,我想问一下500元以下零星支出是每人每天不超500吗?那如果个体户不到20000元也可以以收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吗?
500元以下的个人零星支出,没有取得发票,但是取得了收据,并有身份证信息,税局说不能税前扣除,需要调整,请问这是合理的吗
老师,我想问下税务局是不是有文件说500以下的零星支出是不是可以直接用收据入账,后面也不用做纳税调整
老师好,请问小于500元的零星支出用收据入账后,税前可以扣除吗?汇缴时需不需要做纳税调增呢?谢谢
老师好,有一个路桥项目,甲方是交通局,归财政拨款,我们是挂靠方同时也是劳务分包公司,7月份甲方拨付预付款14万元其中含劳务费30万元,被挂靠方给甲方开了140万元普通发票,9个点的税率,周四甲方又给了45万元劳务费,被挂靠方给甲方开了9个点的建筑服务‘工程款的普通发票,老师被挂靠方可不可以给甲方开3个点的普票
老师,今年审计考了一题,内控处理器11月变了,没有测之前的,以后测变的,但是不信赖前后,这是恰当还是不恰当
老师,适合采用零基预算编制方法的费用预算都有什么?
请老师解答一下这个题,最好分析一下。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折完了,剩了200的净残值怎么写分录
公司产品技术附加值高是什么意思?老师
老师,印花税在填写买卖合同的计税金额时,如果没有合同,只有发票,实际工作中,是按含税金额填,还是按不含税金额填?
公司要上市,和是不是高新技术企业有什么关系?
损耗率是怎么计算的?
老师,委托另外机构研发项目,除需按80%及不超过境内研发三分之二的部分做加计扣除外,加计扣除还收时间影响吗?不能一次记加计扣完?
老师,怎么判断500元以下个人交易是不是属于零星支出。这个政策到底怎么用才没有风险
您好,作为财务人,提醒同行当然有风险,可以用这个政策,但在公司不要开很大口子,您想都是没有发票的,这个几财务自己都觉得不想入账 对于“小额零星”的标准,规定只明确了“小额”是指金额低于增值税起征点(500元/次) , 但是对于“零星”的标准却没有界定,因此对于每月都要支出500元的交易是否能认定为“零星”是存在风险的。有税务稽查案例表明,对于每月都要支出500元以下个人交易,持续交易一段时间的,税务稽查认定已经不属于“零星”交易而是“持续”交易,需要以发票为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