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保证,必须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决策机构只能是股东会),保证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参加该决定。其他股东有表决权的,必须通过一半股东。

A 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在我行获人民币综合授信颔度30000万元,期限2年,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以其下属公司B有限公司名下商住用地抵押,抵押率不超过50%,在授信启用时,业务人员提供了担保人邮奇给我行的《同意抵押担保股东会决议书》,由 A 有限公司和 B 有限公司签字表决,其他股东未签署意见。放款审查人员审核后完成授信发放。 请分析: 1、该案例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2、放款审査时应审核哪些内容及要点。
A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在我行获人民币综合授信颔度30000万元,期限2年,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以其下属公司B有限公司名下商住用地抵押,抵押率不超过50%,在授信启用时,业务人员提供了担保人邮奇给我行的《同意抵押担保股东会决议书》,由A有限公司和B有限公司签字表决,其他股东未签署意见。放款审查人员审核后完成授信发放。请分析:1、该案例中存在的风险问题,2、放款审査时应审核哪些内容及要点。
大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账户借方余额为40000元该年度发生以下部分经济业务:(1)该公司系由A、B、C三位股东各投资150万元人民币设立。设立时的实收资本为450万元,经过三年的经营,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为700万元,这时又有D投资者愿意加人该企业并表示愿意出资220万元,享有与A、B、C三位股东同等的权利,A、B、C三位股东表示同意,D投资者的出资款已转入企业银行存款户。(2)公司全年实现的利润总额为400000元,适用所得税率25%(年初亏损已经超过5年)。(3)年末结转本年利润账户。(4)根据股东大会决定,分别按10%、5%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5)经股东大会同意,将法定盈余公积20000元按各股东持股比例转增资本。要求:根据以上经济业务编制相应会计分录。
大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账户借方余额为40000元该年度发生以下部分经济业务:(1)该公司系由A、B、C三位股东各投资150万元人民币设立。设立时的实收资本为450万元,经过三年的经营,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为700万元,这时又有D投资者愿意加人该企业并表示愿意出资220万元,享有与A、B、C三位股东同等的权利,A、B、C三位股东表示同意,D投资者的出资款已转入企业银行存款户。(2)公司全年实现的利润总额为400000元,适用所得税率25%(年初亏损已经超过5年)。(3)年末结转本年利润账户。(4)根据股东大会决定,分别按10%、5%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5)经股东大会同意,将法定盈余公积20000元按各股东持股比例转增资本。要求:根据以上经济业务编制相应会计分录。
大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账户借方余额为40000元该年度发生以下部分经济业务:(1)该公司系由A、B、C三位股东各投资150万元人民币设立。设立时的实收资本为450万元,经过三年的经营,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为700万元,这时又有D投资者愿意加人该企业并表示愿意出资220万元,享有与A、B、C三位股东同等的权利,A、B、C三位股东表示同意,D投资者的出资款已转入企业银行存款户。(2)公司全年实现的利润总额为400000元,适用所得税率25%(年初亏损已经超过5年)。(3)年末结转本年利润账户。(4)根据股东大会决定,分别按10%、5%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5)经股东大会同意,将法定盈余公积20000元按各股东持股比例转增资本。要求:根据以上经济业务编制相应会计分录。
1、含税发票137000元客户已付41100元,还差我95900未付。然后我们开出的发票共计169246.16元。其中有三张票未认证(32246.16元)。现在告对方和解,剩余的对方现在只付我70000元。70000元已收款,41100+70000=111100元,111100元-137000(已认证)=25900元的差异票。已认证25900+未认证票32246.16,请问这未认证是可以直接作废吗?2023年6、7月开的票
老师,无欠税证明在国税后面哪个界面找
老师,股东持股比例和股数是一样的吗?比如持股50%,股数就是50股,是这样吗
老师,没签合同前客户付的定金,是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啊
企业银行账户的利息收入应该怎么做分录呀
老师单位的实习生要给缴纳哪些保险吗
备案在6月,社保开户在7月,缴纳6月的社保会有滞纳金吗?
不含税价15949元,开票需要加10个点、请问怎么计算
老师,收到车辆购保险的发票,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你好老师,知道上个月税负率是2.7,我要调税负率到2.5,我这个月应该要交多少增值税?怎么计算?
合伙企业拿公司财产给合伙人担保是什么程序?
担保要件 1. 财产份额对外担保 普通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出质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担保权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出质,无需履行上述程序,但在签订相关的质押合同后需要在工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取得出质登记证明后生效。 2. 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担保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均须经过全部合伙人一致同意。 担保签约资料 1.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近半年财报、等主体资料 2. 提供该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 3. 有限合伙企业名下的资产清单(如有) 4. 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5.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担保决 担保实现 1. 合伙人以合伙财产份额对外出质,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2. 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担保,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可以请求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不履行保证义务,直接通过诉讼方式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