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老师,税务2015年72号文件,和2019年78号文件有吗,关于临时性用工判定有吗

2023-08-31 12:3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8-31 12:34

同学,你好 可以参考 https://www.shui5.cn/article/12/81999.html https://www.shui5.cn/article/6e/128003.html

头像
快账用户5829 追问 2023-08-31 12:35

残保金申报中,关于临时性用工怎么判断呢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8-31 12:36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税〔2019〕1333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企业临时生产经营需要招录的实习生、兼职等如果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则属于季节性用工,如果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则不属于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可以参考 https://www.shui5.cn/article/12/81999.html https://www.shui5.cn/article/6e/128003.html
2023-08-31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2/0121/07/65434111_1062387780.shtml 同学你好 这里两个都有
2023-08-31
如果没有明确的废止公告,那么这些条文可能仍然有效。
2024-03-12
同学你好 韶关的和山东没关系
2022-09-05
您好,您不用调账,税务和会计处理不同是正常的,是暂时性差异,只要申报所得税时,记入调整项就好了
2020-12-30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