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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最新的 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扣除标标准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具体时间是

2023-08-31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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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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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 20:04

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发〔202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三、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其他事项,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上述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务院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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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发〔202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三、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其他事项,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上述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务院

2023年8月28日
2023-08-31
您好, 从2023年开始实行的
2024-02-28
您好,2023年下半年开始的
2024-01-31
第一个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收书的账户里面有一个发票查询 第二个你说提高的标准是子女教育一个月2000的嘛,如果是的话,2023年1月 第三个最节省税的发票开三,然后再开一个折扣,直接按照折扣之后再确认收入,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 结转成本是三个的,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2024-02-05
你好 你核对下 你之前报的经营所得税汇算的表格  和综合所得 有申报对没有。 专项扣除 和  6万的每年标准只能扣除一次的。选择  一个地方来扣除的。  你核对 下就行了。   
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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