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大量的打车发票不符合实际就有风险的
请问,朋友公司是做市政工程的,今年开票几百万,进项发票只有几十万,每月增值税要交几十万,年底所得税又要交好多。我给朋友出的主意是,一方面抓紧问之前没开票的供应商补开票,税点公司可以认,另外,在12月和明年1月报工资个税时补报施工人员全年个税,这样可以增加工资支出。剩余的利润以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开票给公司开取得成本票。请教老师这些办法是否可以行,有无税务风险。
老师我们公司没有车辆,所有开发人员,自有车辆外出,规定,采用实报实销制度,让他们提供公里数,在财务管理制度中列名!另外车损以补贴形式在工资体现,这种情况下,汇算清缴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我看大部分都说和员工签订租车协议,老师签订协议的话,不约定租车费!只写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提供油票过路费,实报实销形式!这样可以吗?业务人员每天都外出,用车很频繁!要是开什么租赁费发票太麻烦!再说了,也量化不出来,每月支付多少租赁费合适!业务员嫌太麻烦!也不合理!
老师你好,请问一下,公司要求员工每个月提供发票报销的方式给予补贴是不是存在挺大的风险(比如打车上班,公司说每个月底把打车发票开出来根据实际发票报销这样)
老师你好,请问一下,小企业目前虽然还没有收入,但是经常会出现比如采购东西对方无法开票,采购员用其他发票代替或者是老板要求公司给员工奖励要求员工用发票来报销等等问题,这个不规范操作的风险是不是由财务承担
老师,我们公司业务员平时为了业务会有些交际应酬和送礼等但是无法提供发票或者提供的发票无法公司做账,所以我们以往的处理是每月固定给他们1000-2000元业务补贴让他们提供加油或者餐费发票来报销,现在这一块补贴想重新用一种更恰当的方式来给,请问能用什么方式来给,又不涉及个税呢?
公司老板不听劝,要求通过发票的方式去给员工报销,当做补贴或者工资,这种情况如果出问题是会被判定为个人偷漏税吗?
判定公司逃税,补所得税。个人要按工资补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