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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公司从街道租来的办公以及场地,合同上是写了不能转租,但是他转给了他的子公司,为了独立核算,他可以开票给他的子公司吗

2023-09-11 13:1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9-11 13:18

可以开票给他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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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933 追问 2023-09-11 13:21

老师,他能用总公司的票开给子公司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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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933 追问 2023-09-11 13:22

不用再去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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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9-11 13:22

是,能用总公司的票开给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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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933 追问 2023-09-11 13:29

老师如果是对外投资的公司也一样可以操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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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9-11 13:35

对外投资的公司也一样可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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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933 追问 2023-09-11 13:40

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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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9-11 13:46

不用谢,有帮到你就好。请五星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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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开票给他的子公司
2023-09-11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开的
2024-04-08
你好 ;        可以的。 那你们就得去换合同 来 转租给你    
2022-01-17
你好,可以的,你可以问一下你税务局允许你们自己开吧,要求不严格的,没有经营范围的,有些也可以开的。
2023-04-25
您好,会合并的“第十一条规定,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文件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时,应当依法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   第十一条规定,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第二十一条规定,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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