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的,具体的什么问题
律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每季度交了个人经营所得税,未分利润分红还需要交税吗?
老师库存过大可以做点无票收入吗?
您好,2025年10月起按新版报表填,企业季度所得税申报中,“已计入成本费用的应付职工薪酬”(第一栏)是2025年1-9月“应付职工薪酬”贷方所有明细累计数,含工资、单位部分社保公积金、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实际支付的应付职工薪酬”(第二栏)仅填2025年1-9月“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借方累计实发数(即个税扣缴端申报的税前工资金额),不含福利费等,也不包含个人部分社保公积金,且实发数要和个税申报数据比对,差异大可能预警。老师这个对吗
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实发工资数,与个税审报不一致,怎么处理
老师,这会预报所得税,工资薪金计入成本的,是不是就是计入单位社保的工资薪金,还有福利费等等,第二个框实际支付的工资包含社保个人部分和个税了吗
老师要做无票收入怎么报税和做账呢?
小规模企业普通发票入账标识选择已入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还是选择企业所得税不扣除?
老师好!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物资厂家返点的费用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这个季度我们的开票金额不满30万元免增值税,那这部分返点的服务费还用做价税分离吗?还是可以全额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老师好,这个季度所得税报表上出现的已记入成本费用职工薪酬怎么填写
企业给客户提供的咨询服务,但是我们企业又是外包给别人做的,别人开个我们的服务费发票可以做成本吗?
非住宅过户 普通发票不也可以抵扣吗, 差额征收增值税。 重置成本 不可以差额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营改增之前的才可以差额 之后的不可以
建筑行业分包出去的劳务,劳务公司可以委托发包方方发放农民工工资吗?由劳务公司申报个税,这样操作有风险吗? 可以的,这个没有风险的。 存好了委托书,对方支付的证明。 那我们就可以直接用我们公账帮劳务公司发农民工工资,不用打给劳务公司了吧。
是的,不用再打给他了,已经发了工资了
公司租来的货车,给车买了保险,保险费用是我们公司出的,并且开了专用发票,这个保险要抵减货车的租费,请问怎么做账啊 代付保险时 借:其他应收款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收到发票冲减租赁费 借:其他应付款 借:进项税额 贷:其他应收款100,请问这个其他应付款的金额要怎么填啊
比如代付保险费是100元,开的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是10,现在要怎么做账呢
这个做不了 不是企业的车 直接做营业外支出
1.固定资产已过使用年限,折旧已完成,做报废处理时,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吗? 2.销售固定资产时,做销项税,进项转出还用做吗?
第一个这个不是非正常损失吧,不是的话不需要转出。
销售固定资产需要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不需要进项转出。
企业2019年招用退伍军人还有2250元抵税金额未用,这个月在电子税务局哪个栏目下申请退税吗?
主表应纳税减征额, 还有减免明细表本期发生额、实际抵扣金额里面。
老师,培训学校经营范围如图,可以给对方开教材费用吗? 经营范围里面没写有教材费用,开教材费的大类选择什么?
老师,培训学校经营范围如图,可以给对方开教材费用吗? 经营范围里面没写有教材费用,开教材费的大类选择什么?
你好,有培训资质是吗?如果有的话可以。
开教材费的大类选择什么?
2.第一个这个不是非正常损失吧,不是的话不需要转出。 第一个就是年限到了,所以报废了,做的营业外支出
教材开票选购买图书的发票税收分类编码:税收分类编码:10602010199,税收分类名称:其他有刊号图书、报纸、期刊类印刷品。 是
开票时的票目怎么选好?比如说这笔业务项目名称是鼓风机维保,但是分成两个报价单,一个是A接头,b接头,已验收材料物资,一个是a驱动器技术服务,服务验收已完毕。还有就是这两笔业务需要单独开具发票对吗
2.银行剥离贷款能否按五级分类计算计提准备金税前扣除 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 安这个 我是想问剥离的贷款能否还原表内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
这是鼓风机维护保养还是维修?
不能 无风险无损失的资产不能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在税前扣除的限制
a公司属于制造业一般纳税人,也是属于高新企业,a公司2019年开始调高新账,2022年第一次申请高新。那么请问老师,关于研发人员,a公司的人员流行性比较大,如果研发人员参与研发天数占比达不到183天,该怎么办?还是要求只要在第三年最后一年达到183天呢?是要求所有研发人员都达到183天吗
当时你们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吗?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企业科技人员,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并规定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虽然两个文件对研究开发人员的称呼和内容表述有所区别,但是仔细分析比较,两者的范围基本一致,97号公告将研究开发人员分为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而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虽未细分,但分析其条款也可分为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因此两者人员范围基本一致。但是,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对研究开发人员有时间要求,即必须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否则不得计入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人员,而97号公告对时间无要求。 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如果存在累计工作时间未达到183天的研发人员,该部分人员从事研发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可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提醒企业应将该部分人员费用按照会计核算受益原则计入研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