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一般都是税务事项通知书,或者自查报告
老师,我们公司是一个小规模纳税人,做批发零售,今年厂家业务调整,说要把别的小代理并入我们公司名下,之前他们的订货由厂家开发票给我们,让我们升级一般纳税人,然后再平开发票给并入的这些小代理,我说我们没有收过对方钱怎么好开发票给对方,可是厂家说做一个三方协议就好,还说厂家请来的财务做过很多企业整合,税务上不会有问题,这种事情税务上真的会认可吗?好担心啊,现在厂家逼着让升级一般纳税人
老师好,今天收到这个信息,【广东税务】尊敬的纳税人:经检查发现,截止目前,您单位仍未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请予以高度重视,并于2021年12月8日前在电子税务局办理。电局办理路径:(我要办税→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登记→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如已备案,请忽略。 以上是要求财务制度备案吗?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呢
老师,国有企业不归税务局管吗,为什么他们把我们发票丢了,喊我们走税务局出证明,在我了解政策中,发票丢了,用我们销售方记账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复印件给他们作为记账凭证就行了,但是这家国有企业非说这样不行,要重新开,要么就是税务局出证明,重新开涉及到我们重复交税,红冲的话,我们开给他发票是一般纳税人6个点税率开,但是现在我们又是小规模1个点,税率都不一样了,又红冲不到,打电话给专管员,专管员说如果管理他们税务局非要喊税务局出证明,请他们管理部门这个理由上来,我们根据他们理由回复。专管员都拿他们无语了,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1号文件第四条就写有发票丢失用销售方的记账联复印加盖发票专用章做账就行,我就在我想,他们国有企业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吗
老师,你好,我们在深圳的,我们今天法人收到税务局寄来的邮件快递,上面写着税务局重要资料,法人不在,请问税务一般会寄什么东西给我们,会有严重事项吗
当年内的劳务费用 暂估如何做账
老师你好!未分配利润是800,股权转让50%400万元,可以按200转让价格,有标准转让价格吗?可以按90%转让,这样360万元,差额40*0.20=8万元,这样不是更好吗?问转让价格有标准吗?
业务部门发生的费用,比如办公室租金、配的公车加油费折旧费都计入销售费用合理吗
老师,请问一下,公司现在欠税,是公司名义上的法人代表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吗?公司实际的法人不是这个人
法人的电子税务局上有企业信息,是否已经税务登记了
老师,您好!请教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规定,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那么,如果当时没有做进项税额价税分离处理,现在是一般纳税人了,账务如何调整呢? 谢谢老师指导!
24000*8如何理解 请老师解答
朴老师:从转了2手的代账公司手中把账要回来自己做,是否需要把这2个公司所有的账都要核查一遍,需要注意哪些细节,需要有哪些衔接工作啊?感谢指教
收入确认,报关的以FOB出口日期确认收入,快递形式,没有报关的,以什么时间确认收入(跨境电商)
请问下面写了2025年不适用,请问是哪一条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