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学员,这个是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 主要是看,是否离开企业了
老师,这是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当中的,关于采购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的例题。我的问题是,在不动产在建工程中,领用本公司生产的水泥,是属于视同销售么? 如果是,在②中,进项税额的60% 38400体现在哪里? 而40%的进项却转出到了第二年进行抵扣。 同时,因为是自行领用,所以这笔进项税额作了转出。那么第二年可以转出的时候,那40%的进项税额的分录该怎么写呢?还是说②当中的分录就已经是批准转出的最终结果。
麻烦真正懂的老师请回答!!!不是很懂的就不要接了,拜托。我下面的两个分析是否正确?: 1.增值税和所得税上面说的是赠送,那么如果公司把工作服借给员工穿,离职后还给公司,不满足赠送的定义,增值税所得税不视同销售,也不交个税,借 办公费 贷 固定资产,可以税前扣除。 2.企业所得税上规定劳保用品(没有规定所属权转移问题)可以税前扣除,工作服是劳保用品,不管离职后要不要还给公司,那么所得税上不视同销售,而是全额税前扣除。增值税上分两种情况,一个送给给员工,一个要还给公司,增值税上:前者视同销售,后者不视同销售。
1.老师,外购的电脑作为奖励给员工,视同销售吗?进项税能抵扣吗,还是做进项税转出处理,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是不是本质上,视不视同销售,这个进项税我们都不能抵扣,视同销售,一进一出平了,不视同销售进行又要转出,还是不能抵扣 2.如果是原本应该给员工奖励8000元,公司出钱买了11000的的电脑,剩下3000员工自己付,这个账应该怎么做呢,现在是公司收到一笔11000的采购电脑的发票,如何做分录呢
老师您好,请问下,老板有两个公司,公司A是老板个人的,公司B是老板和其他人合伙的,去年买固定资产吊车的时候,以为是A公司的,就开票那些所有产权都是A公司的,A公司也抵扣进项了,也每月正常折旧了。这个吊车还是分期付款的,车一直是B公司在用,现在老板要求这个分期款每月由B公司支付,我应该怎么弄呢?转固定资产是要视同销售吧,有没有不增加费用,把资产转移到B公司的做法呢?
甲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与乙公司签订一项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将一台设备转让给乙公司,若违约需支付违约金20万。合同约定,设备转让价格为510万,预计出售费用为10万,至2020年9月30日,该设备原价为800万,已提折旧200万,此前未计提减值准备,2020年9月30日可收回金额540万,2020年12月10日,乙公司发生严重财务困难,不购买该设备,乙支付违约金20万元12月31日,甲公司就该设备与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转让给丙合同约定,设备转让价格为 570 万元,预计出售费用为 10 万元甲公司应协助丙公司于2x21年3月1日前完成该设备所有权的转移手续,请问这个甲公司会计分录怎么做呢?
收购玉米生产酒精和饲料,实行投入产出法核定扣除进项税额。 那么我的饲料销售如果放弃免税政策,是不是饲料对应的进项税额就可以在投入产出法中进行核定扣除了?核定扣除率是13%,而我饲料销售税率是9%,这样我就会产生4%的倒挂税率差,可以大大降低我的增值税税负。我这样理解是否正确?有没有哪个地方是理解错误的?请老师详细说明下
3.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公司2×22年9月1日自行建造一座厂房,购入工程物资价款为 5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65万元,已全部领用;领用生产用原材料成本200万元,对应的原 购入时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26万元;领用自产产品成本25万元,计税价格为30万元,增值税税率 为13%;支付其他必要支出95万元。2×23年9月16日该厂房完工并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 5年,预计净残值为40万元。在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情况下,该厂房2x24年应提折 旧额为()万元。 入账价值=820我知道,折旧额应该第一个算一年第二部分是1/4年吧=820*2/5+(820-820*2/5)*2/5*1/4=377.2吧,麻烦老师帮忙看下哪里有问题
有这样一个问题,资产负债表里边应交税费金额与增值税申报表不一致是什么原因呢? 分录我是这样做的,进货借 库存商品50 进项税额-待认证 6.5 贷 应付账款 56.5 销售 借 应收账款 67.8 贷 主营业务收入 60 销项税额 7.8 我的增值税申报表,里边应交税额是7.8 但是我的资产负债表应交税费是1.3
为什么有些业务员同一批货同一个客户,分单申报
当月还没生产或者还没生产出成品,制造费用怎么结转?
老师好,全国税收调查系统,最后有个这样的表,这个需要填写吗?
影响速动比率的因素有()A存货B应收账款C短期借款D应付账款
1350/(1-0.25)这一步算的是什么?
老师,什么条件下印花税有减半征收的政策啊?或者哪个最新文件能否发下给我呢?因为刚申报印花税时,系统没有自动弹出减半或者其他优惠后的金额
老师,我们公司是工程施工单位,我们跟一家公司合作取得了一个工程,但是甲方要跟我们合作的那家单位签合同,我们施工,也就是说我们是挂靠方,跟我们一起合作投标的那家公司就成了被挂靠方了,现在挂靠方要求我们给他开9个点的发票,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