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因为采购当期一次性扣除了150万,后续的成本费用不能再扣除了,不然重复了,所以纳税调增130万

老师这个选项A。预计未来损失,实际发生的时候不是可以扣除吗?那计税基础就是0,账面价值就大于计税基础。不是会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吗
实际情况中,经常会发生实际收到的货数量和订单上的不一致,比如海关抽样使用的货物,商家失误少发或多发的(双方同意不涉及退款或另外收款),路上破损的货物(双方不涉及退款)。那么 我是按照实际收货数量来计算单位成本,不涉及增值税进项转出/所得税应税收入? 还是说要按照订单数量去计算单位成本,多出来的作为增值税所得税应税收入,少的作为损失税前扣除,增值税进项转出?
请问老师: 已单独确认进项税的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这句话对吗?(答案是对) 老师,我不懂的地方在于,解析里说,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正常损失是包括人为和自然灾害两种吗? 那么,自然灾害倒底算不算非正常损失呢? 自然灾害是可以抵扣 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这里怎么理解这个判断题是对的?
(6)假定税法规定,企业因计提坏账准备而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才允许税前扣除,除此之外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请问这个会计分录的贷方是什么
下列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B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属于法定资产损失的,应在申报年度扣除 C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属于以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 D企业逾期2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正确答案:D:D选项D,企业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 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请问老师B选项有疑问?法定损失?
老师10月份社保,只交补之前1-9月金额,10月份当月的社保不缴纳吗?
老师您好,我们一直是从公账提备用金出来给员工发提成,每月提得挺多的,我们目前成本票太少,我想着以后公账给员工发提成这样是不是更好些?
25年给6个员工申报了全年一次性奖金,还差一个没申报,这个月可以申报吗
老师,做受益人备案是用个人登录 还是法人登录
老师我的进账是3个点,,我往外开13的票,实际算法是加多少个点啊,应该按不含税价还是含税价计算呢?
那老师 工商年报要明年才做 今年那个不是股东转钱进来备注投资款也可以是吗 明年做工商年报的时候填上去就可以了是吗
老师,开给个人的发票可以报销吗?
从厂家采购陈皮回来销售,开发票的话按什么类目开?普通发票税点多少呢
老师,预缴企业所得税重分类需要在账面做调整吗?我看审计做了分录,借:其他流动 贷:所得税费用
老师好,今天开发票的名称是链条在51发票查询的税率是13,我们是小规模3个点的税能用这个名称吗?
明白了,谢谢老师。已经一次性扣了,现在这个130万不能再扣了。
是的,同学,你说的很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