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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请问付款方发票丢失了,我们可以提供记账联加盖发票专用章那个有税局依据政策吗

2023-10-10 09:0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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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0 09:04

一、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中的“并登报声明作废”。 所以,纳税人发现丢失发票的当日,需要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二、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处理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第五十五条规定:(五)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所以,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联次,应当在发现丢失当日报告税务机关,并取得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开票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作为入账依据。 三、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四、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所以,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发票联的,在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两联都丢失的,要取得记账联复印件,并加盖开票方发票专用章作为抵扣进项税、退税凭证和记账凭证;丢失其中一联的,以另一联次的复印件代替丢失联次使用。 文件中对丢失专用发票抵扣联与发票联抵扣时,并没有要求提供《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参考京国税函〔2018〕1号《关于北京税务局取消丢失专票免开税务证明的文件》,失专用发票的抵扣联,以发票联复印件作为抵扣联使用时,不需要提交《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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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054 追问 2023-10-10 09:11

只要盖公章吗而不是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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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10 09:13

你要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是证明要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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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054 追问 2023-10-10 09:14

发票复印件盖发票专用章还需要其他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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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10 09:16

要需要让对方出具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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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054 追问 2023-10-10 09:19

是开票方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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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054 追问 2023-10-10 09:19

还是付款方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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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054 追问 2023-10-10 09:19

我们是开票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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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10 09:19

开票方出具证明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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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054 追问 2023-10-10 09:21

老师,这个证明应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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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10 09:27

写明发票号,发票金额以及业务内容说明,这张发票真实有效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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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054 追问 2023-10-10 09:32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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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10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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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中的“并登报声明作废”。 所以,纳税人发现丢失发票的当日,需要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二、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处理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第五十五条规定:(五)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所以,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联次,应当在发现丢失当日报告税务机关,并取得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开票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作为入账依据。 三、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四、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所以,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发票联的,在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两联都丢失的,要取得记账联复印件,并加盖开票方发票专用章作为抵扣进项税、退税凭证和记账凭证;丢失其中一联的,以另一联次的复印件代替丢失联次使用。 文件中对丢失专用发票抵扣联与发票联抵扣时,并没有要求提供《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参考京国税函〔2018〕1号《关于北京税务局取消丢失专票免开税务证明的文件》,失专用发票的抵扣联,以发票联复印件作为抵扣联使用时,不需要提交《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2023-10-10
可以 开之前去税务局报备发票丢失
2021-02-09
 你好1;   丢失了。 可以用 记账联复印件盖章 给你抵扣和税前扣除的;     发票章即可   
2022-11-17
同学你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第一联记账联上,盖了两个发票专用章,可以的,发票有效。
2020-09-06
你好!是的。现在是可以这样。
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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