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实行为中,当事人的意思并不重要,当事人是否有其内在意思以及其内在意思是否通过外部行为表示出来,并不影响事实行为的法律后果。
民事法律行为的目的,不是行为人实施行为的动机,仅指当事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追求的法律后果。这句话怎么理解呢?
老师,问个问题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法律行为,并不当然无效 这句话要怎么理解好啊?麻烦了
老师,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事实,是指的法律直接规定的意思吗?就像善意取得的一样法律直接有规定,这么理解吗?
事实行为的法律后果都有法律直接规定,而不是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导致,怎么理解这句话,比如先占,法律规定的后果是啥?
《民法典》第129条规定:“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下列关于该规定中的“事实行为”特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事实行为仅在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 B.事实行为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 C.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D.事实行为能引起民事权利的发生,亦能引起民事权利的变更或者消灭 E.事实行为依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正确答案 : A,C,D 【知识点】民事法律事实 答案解析 : 选项BE: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旨在按照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相应民法效果。 问题:选项A不理解麻烦老师举例一下
老师,8月的工资,9月发放,10月申报个税是申报8月的工资么?
老师,我们企业从来都没有申报过工会经费,这个月税务系统直接弹出一张通用申报工会经费申报表需要填,填报起止时间是7月到9月,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填呢?就按照上面提示的月份,只报这个季度的?
你好,我们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有二级科目,劳务派遣人员工资,需要填写至计入成本的职工薪酬吗
如果提前付给员工3万,个税能分摊每月5000申报吗?是不是不可以了
老师,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改了,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劳务派遣的工资吗?我们的会计把劳务费也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了,在填表时用不用把劳务费的金额减掉呢
老师好,酒吧行业现有的税务优惠政策有哪些?谢谢!
@苏晓燕老师!!那这种情况按你们老师的经验要怎么处理呢?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技术合同还需要申报吗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我只申报另外两个就可以了吗
老师您好,总表如何更新到分表,主要总表有很多合并单元格,导过来保留原格式,表头也有合并单元格,是一个销售表,从多个维度老板想看分表,比如按业务员。
甲拒绝他人向其发出的要约,这算什么?帮忙判断一下
明确地说明拒绝要约,受要约人对要约人所为的不承诺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是事实行为还是法律行为
要约既不是民事法律行为也不是事实行为,而是以合同成立为目的的一种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