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申请外经证,但最终工程结算金额少于合同金额,并不会直接导致问题。外经证的目的是确认企业的身份,加强所在地与经营地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加强对税收的管理。外经证上的金额是按照合同金额开具的,通常按照合同的结算剩余金额开具。 然而,实际结算金额和外经证登记的金额不一致可能会影响实际结算和开具发票等工作。如果实际结算金额小于外经证上的金额,可能会导致多付税款。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并询问可行的解决方案。所以,对于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不必过于担心,但应采取适当的措施解决。根据合同申请外经证,但最后工程结算金额没有合同金额那么多,一般情况下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外经证上的金额不是付款的依据,实际结算金额和外经证登记的金额不一致,并不会影响实际结算和开具发票等工作。只要按照合同金额严格申请外经证,如果出现金额不一致的情况,可以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并询问可行的解决方案
老师,我是做公路工程的,我本来是好几个合同,都是同一个工地,同一个项目部,但是经营种类不一样,所以,我为了方便就用了其中一个合同办理了外经证,因为是几个合同,所以现在发生的金额远超合同金额了,也就是远超外经证上的金额了,但是,我每次和项目部办理结算也实际去税务局预缴税款了,现在有两个问题,一个是我要核销外经证,一个是我这样做会不会给我带来什么税务风险,怎么能正确的解决这些问题。
土增清算时,合同金额与结算金额有差异,企业凭证后附了工程结算申请单,是不是就是结算单,有问题吗?
外省工程,合同签的总金额是预估金额,实际按照真实工程量做的结算单开票结账。请问这个外经证能不能根据每次的结算单单独开具?
根据合同申请外经证,但是最后工程结算金额没有合同金额那麽多,这个会有什么问题吗?
老师好,公司对外签的购销合同,没有约定金额,因为要根据最后实际销售量开票结算,那这个需要申报印花税吗,按照开票金额申报还是合同金额0申报